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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ak Incorporate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Jul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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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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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思瑞浦 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思瑞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4 号)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317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 115.7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231,42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16,190.14 万元(含税)后,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 215,229.86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20)第 0818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及相关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6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22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3 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 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 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 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 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思瑞浦微电子 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 理业务;
-
2、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具体实施和管理部门,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为此类事项的审计和监督部门;
4、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22 年 8 月 4 日 起至 2023 年 8 月 3 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含本数)。独 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22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3 日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有利于增加资 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议案规定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 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不超过 16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不存在不利影响,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 志 君 薛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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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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