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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ak Incorporated — AGM Information 2024
Mar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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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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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4-038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761 号(创企天地)2 号楼 4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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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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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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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 | 关于《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 | 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4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费用 | 的议案 | √ | ||
| 7 |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贴)及2024 年 | √ | ||
| 8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案的议案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 8 |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案的议案 | 024 年度薪酬方 | √ |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10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的议案 | √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 年3 月29 日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 | ||||
|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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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
-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10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 7 关联股东:ZHIXU ZHOU、FENG YING、吴建刚;(2)议案 8 关联股东:何德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88536 | 思瑞浦 | 202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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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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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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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 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表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 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761 号(创企天地)2 号楼 4 楼董事会 办公室。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 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 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 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 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 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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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761 号(创企天地)2 号楼 4 楼董事会办公
室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5888-6086
传真:021-5888-6085
联系人:李淑环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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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弃权 | 弃权 | 弃权 | |
|---|---|---|---|---|---|---|---|---|---|---|---|
| 1 | 关于《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 | 服务费用的议 | 案 | ||||||||
| 7 |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 | 薪酬(津贴) | 及2024 | ||||||||
|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 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及2024 | 年度薪 |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 |||||||||
| 10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 | |||||||||||
| 10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 | 选聘制度》 | 的议案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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