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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TECO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Dec 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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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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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治理机制,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业务规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形成相关书面记录,重要文件须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全面 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 项的进展,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并形成相关书面记录,重要文件须经当事人签 字确认。
第七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 在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员 会,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 绩预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二)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 独立董事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在履 行上述职责时,应形成相关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要求的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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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行审查。
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 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书面意见并及时向注册地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告。
第九条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涉嫌违 法违规行为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证券交易 所以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相关 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完备性和提交时 间,并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做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
独立董事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的,可以要 求补充、整改或者延期召开董事会。2 名或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 论证不明确,以书面形式联名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 项的,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可以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 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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