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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TECO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Dec 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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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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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明确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 第 1 页 共 3 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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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度 至少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召集人可以召集临时会议:

(一)召集人认为必要时;

(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三)董事会要求召开时。

按照本条规定提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应当自接到提议后三日 内召集会议。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天前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方式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特殊情况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 条款限制。

会议通知应当包括如下内容,并通过公司证券部送达全体独立董事: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召开方式; (三)会议事由和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 现场与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可举行。独立董 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 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条 召集人根据会议议程和需要,可以召集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其他人员 到会介绍情况或听取意见,但列席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 进行。独立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独立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 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该当在 会议记录中载明,参会的独立董事应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 存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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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应 当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应当承担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应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 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 的情况进行说明时,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冲突或不一致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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