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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Yueling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an 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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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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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就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 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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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
-
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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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我们认为:
1、陈清红先生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 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清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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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扈 斌 孙剑非 叶显根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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