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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Chenfeng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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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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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 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丰科技”)于2022 年8 月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 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晨丰”) 作为“大功率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开设对 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江西晨丰厂房为项目实 施地点。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借款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 所需募集资金。除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外,募投项目其他内 容均未发生变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 或“保荐机构”)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41,500.00 万元。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464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1,500 万元,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 额 |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 1 | 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 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海宁明益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明 益电子”) |
21,115.00 | 20,941.00 |
| 2 |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晨丰科技 | 8,479.00 | 8,479.00 |
| 3 | 收购明益电子16%股权项目 | 晨丰科技 |
2,880.00 | 2,88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晨丰科技 | 9,200.00 | 9,200.00 |
| 合计 | 41,674.00 | 41,500.00 |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情况
(一)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经综合考虑行业及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 了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并有效控制成本,公司拟新增江西晨丰作为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与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共同完成“大功率LED 照明结构件及厨具 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时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江西晨丰厂房作为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增加上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进一步发挥江西省瑞昌市 LED 产业集群优 势和资源的区位优势,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募投项目的有效 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除新增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外,上述募投项目其他内 容均未发生变更。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 ||
|---|---|---|---|---|---|
| 本次新增前 | 本次新增 | 本次新增后 |
| 1 | 大功率LED照 明结构件及厨 具配件生产线 建设项目 |
明益电子/浙 江省海宁市 盐官镇建设 路北侧及园 区四路西侧 |
江西晨丰/江 西省九江市瑞 昌市经开区江 西晨丰厂房 |
明益电子/浙江省海宁市 盐官镇建设路北侧及园 区四路西侧;江西晨丰/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 开区江西晨丰厂房 |
|
|---|---|---|---|---|---|
(二)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81MA39UQJX6H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陆伟 |
| 注册资本 | 壹亿元整 |
| 成立日期 | 2021年03月12日 |
| 营业期限 | 2021年03月12日至长期 |
| 住所 |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智造小镇天华园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 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家 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募投项目增 加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事项,拟安排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江西晨丰将与新增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德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拟新增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与公司现行已经签署 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无重大差异。
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借款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 募集资金。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 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 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8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 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为“大功率LED 照明结 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时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 区江西晨丰厂房为项目实施地点。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增加,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 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增加,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晨丰科技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 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 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 金专户等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