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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Chenfeng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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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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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发行人”、“公司”或“本公 司”)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 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 办理》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晨 丰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8 月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 售,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股东原则上均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

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为2021 年8 月23 日(T 日),所有 原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1 年 8 月23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685”,配售简称为“晨 丰配债”。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0.002455 手/ 股为预计数,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 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前(含T 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 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晨丰配债” 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69,000,000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

2.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 年8 月23 日(T 日), 网上申购时间为T 日9:30-11:30,13:00-15:00,不再安排网下发行。原股东参与优先 配售的部分,应当在2021 年8 月23 日(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 众投资者在2021 年8 月23 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

3.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 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 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 交收日前(含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4.2021 年8 月24 日(T+1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 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 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21 年8 月24 日(T+1 日), 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 组织摇号抽签。

  • 5.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 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 年8 月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 中签后的1 手或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 为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6.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 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 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1,5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 为41,5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 大包销金额为12,45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

7.网上投资者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出现3 次网上申购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 个月(按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 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申购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的 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 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 认购次数。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 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 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8.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 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

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人(主 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 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可能因发行人经营管理或者财务状况等因素而出现下调,继 而影响可转债的债券市场交易价格。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转债的跟踪评级报告。

11.可转债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转股价格、赎回以及回售条款、 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情况较为复杂,可能出现跌破发 行价、价格大幅波动、与投资价值相背离,甚至交易价格低于面值等情况。投资者应当 关注相关风险。

1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全部来源于新增股份。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分为两个部分

1.向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8 月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优先认购时间为T 日(2021 年 8 月23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简称为“晨丰配债”,配售代码为“753685”;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8 月20 日,T-1 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45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 转债金额,再按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每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2)原股东持有的“晨丰科技”股票如果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 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2.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晨丰发 债”,申购代码为“754685”。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 手(10 张,1,000 元), 超过1 手必须是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 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 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晨丰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 多次参与晨丰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 购。

重要提示

1.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晨丰转债”, 债券代码为“113628”。

2.本次发行人民币41,5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共计415,000 手(4,150,000 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8 月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的方式进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8 月2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晨丰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45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 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 手(10 张)为一个 申购单位。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参见释义)原则取整。原股 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 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晨丰配债”,配 售代码为“753685”。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原股东参与网 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 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69,000,000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 先配售比例0.002455 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415,000 手。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申购简称为“晨丰发债”,申购代码为“754685”。 每个账户最低申购数量为1 手(10 张,1,000 元),每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 手的必须是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 申购上限是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 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本次发行的晨丰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晨丰转债上市首日即

可交易。投资者应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 有关上市手续。

9.投资者请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晨丰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 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 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 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晨丰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晨丰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晨 丰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晨丰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浙江晨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21 年8 月19 日(T-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 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 资料。

12.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 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 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 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 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 资风险。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 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晨丰科技/公
指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
债/转债/晨丰转债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4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41,500 万元,票面金额为100 元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德证券、保荐人(主
承销商)、主承销商
指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登记日(T-1 日) 指2021 年8 月20 日
优先配售日、申购日(T
日)
指2021 年8 月23 日,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网上接受投资者
申购的日期
原股东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
程序、申购数量符合规定等
精确算法 指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
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
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
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
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

券及未来转换的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500 万元,发行数量为415,000 手

  • (4,150,000 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1 年8 月23 日至2027 年8 月22 日。

(五)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7%,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2.0%,第五年为2.5%, 第六年为3.0%。

(六)利息支付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

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

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 2.付息方式

  •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 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担保事项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采用股权质押担保方式,由公司股东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 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担保。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 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 债券持有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基础上择机增加适当增信方式用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 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可出质股份 数少于需出质股份数时,海宁市求精投资有限公司就差额部分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作为质押资产提供补充担保。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同认 可并接受本次可转债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债券 持有人的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8 月27 日,即募集资金 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 年2 月28 日至2027 年8 月2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06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十)转股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 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P1 为调整后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 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上交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 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 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 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 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 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交所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 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上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 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赎回条款

  •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含 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四)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 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 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 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 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 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 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实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 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 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十五)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 股股票享有与原A 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 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六)债券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A,债券信用评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

(十七)可转债发行条款

1、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1 年8 月23 日(T 日)。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即2021 年8 月20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 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

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晨丰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1 年8 月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认购金额不足41,5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4、发行地点

网上发行地点: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5、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晨丰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晨丰转债将于上市首日开

始交易。投资者应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6、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7、上市安排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 行公告。

8、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交易日 发行安排
2021 年8 月19 日
星期四
T-2 日 1.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21 年8 月20 日
星期五
T-1 日 1.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网上路演
2021 年8 月23 日
星期一
T 日 1.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2.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3.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确定网上申购中签率
2021 年8 月24 日
星期二
T+1 日 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2021 年8 月25 日
星期三
T+2 日 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
确保资金账户在T+2 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2021 年8 月26 日
星期四
T+3 日 1.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
1.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21 年8 月27 日
星期五
T+4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

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8 月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8 月20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晨丰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45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 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 单位,即每股配售0.002455 手可转债,不足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69,000,000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

配售比例0.002455 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415,000 手。

(二)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重要日期

  •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8 月20 日(T-1 日)。

2.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21 年8 月23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逾期 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 进行。

  • 3.优先配售缴款日:2021 年8 月23 日(T 日)。

(三)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所有原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53685”,配售 简称为“晨丰配债”。

原股东持有的“晨丰科技”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 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 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数量

原股东优先认购1 手“晨丰配债”的价格为1,0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 手(1,000 元),超过1 手必须是1 手的整数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 获配晨丰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晨丰配债”的可配余额。若原股东的有 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2.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1)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晨丰配债”的可配余额。 (2)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投资者 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3)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 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 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 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 办理委托手续。

(5)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四)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三、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 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次晨丰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41,500 万元,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具体 数量请参见本公告“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十七)可转债发行条款之3、发行方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 元/张。

(四)申购时间

2021 年8 月23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即9:30-11:30, 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申购办法

  • 1.申购代码为“754685”,申购简称为“晨丰发债”。

  • 2.申购价格为100 元/张。

3.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 手(10 张,1,000 元), 每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 手的必须是1 手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10,000 张,100 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 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金额,申购金额不得超 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 效。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 户参与晨丰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晨丰转债申购的,以该 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 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一经申报,不得撤单。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 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21 年8 月23 日(T 日)(含该日)前办妥上 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 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 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 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七)配售原则

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委托申购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 及其可认购的晨丰转债数量。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 量认购晨丰转债。

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 1 手(10 张,1,000 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 手晨丰转债。

(八)配号与抽签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进行 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 年8 月23 日(T 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 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T 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同 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1 手(10 张,1,000 元)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 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T 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2.公布中签率

2021 年8 月24 日(T+1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上

公布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 年8 月24 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将 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1 年8 月25 日(T+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数量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晨丰转债的数量并准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只能 认购1 手(10 张,1,000 元)可转债。

(九)缴款程序

2021 年8 月25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 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 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 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出现3 次网上申购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 个月(按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 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申购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的次 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 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 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 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1 年8 月27 日(T+4 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十)结算与登记

1.2021 年8 月26 日(T+3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 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2.本次网上发行晨丰转债的债权登记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 传送的中签结果进行。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 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1,500 万元的部分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41,5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 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 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2,45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 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 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 告。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21 年8 月20 日(T-1 日)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举行网上路 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八、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 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及摘要。

九、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 号
联系人: 陆伟
电话: 0573-87618171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 号华贸中心1 号写字楼22 层
联系人: 股本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59026619

发行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8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