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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Chenfeng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Feb 8, 2021

57776_rns_2021-02-08_78bfe01e-6145-4986-bbc7-87bb7b70db5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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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作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议案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第二届董 事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新颁布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并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1 号——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考文本)》等 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修订稿)》。

二、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再 融资工作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编制了《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修订有利于公司再融资工作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潘煜双、朱加宁、王卓 2021 年2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