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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Chenfeng Technology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18

Jan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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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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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一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18 年1 月22 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2018 年1 月22 日(星期一)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文健先生。

四、会议审议事项

  •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 3、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五、会议流程

  • (一) 会议开始

  • 1、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13:00-13:45)

  • 2、 会议主次人宣布会议开始(14:00);

  • 3、 会议主次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会议须知。

  • (二) 宣读议案

  • 1、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三) 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 1、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 2、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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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4、 股东投票表决; 5、 监票人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6、 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四) 会议决议 1、 宣读股东大会表决决议; 2、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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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二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 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 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 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 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 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以 书面方式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 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 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 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 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 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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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八、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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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三

议案一: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88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 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04 元,共计募集资金 52,600.00 万元, 坐扣承销费用 3,739.6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860.3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 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 部费用 2,535.3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6,325.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7〕463 号)。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 市结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注册资本由 7500 万元增加到 10000 万元,公司 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 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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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四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 市结果,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形成新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113 日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2017112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1000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00 股,均为普通股。 万 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 6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 6 人)时;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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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总额 1/3 时; 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六) 独立董事提议时;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 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 的股东名册。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 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 的股东名册。 董事会未能提供股东名册 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 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 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 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六十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 第六十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 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应由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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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授权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 授权委托书。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指定 《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指定【】、【】、 《证券日报》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 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指定信息披 信息的媒体; 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 第二百零一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 第二百零一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 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 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 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行政管理局 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 浙江省工商 行政 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 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准。 章程为准。 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 会的授权,在股票发行结束后对其相应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条款进行调整或补充后,并于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章程》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他内容条款未作变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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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五

议案三: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浙江晨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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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六

议案四: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 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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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七

议案五: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 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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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八

议案六:

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浙江晨丰科技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拟制定《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附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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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九

关于投票表决的说明

各位股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同 股同权和权责平等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 作如下说明:

一、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共六项,即:《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 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 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二、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到会时领取大会文件和表决票。 三、 为提高开会效率,股东(或代理人)收到大会文件后可先行审阅议 案情况。

四、 大会表决第一项《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第二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需经出席大会 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始得通过;其他议案需经出 席大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赞成,始得通过。

五、 为确保计票准确和公正,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推选两名股东(或 代理人)担任计票人,一名监事担任监票人。

六、 表决票应保持整洁,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时,股东(或代理人) 投票表决;股东(或代理人)在充分审阅会议文件后,也可在领取表决票后即 投票表决。表决票须用水笔填写,写票要准确、清楚。 股东(或代理人)在表 决票上必须签名。

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 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七、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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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 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谢谢大家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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