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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un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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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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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将被依法变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收 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以快递形式发来的(2020) 粤 03 执 4367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公司部分高管、核心员 工合伙设立的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新 旺兆”)持有公司股份 17,922,9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因前海新旺兆与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借款纠纷一案,深圳中院在执 行过程中将依法变价被执行人前海新旺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7,922,928 股股票,具体如下:

一、本次依法变价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执行单位 本次变价数量(股) 占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前海新旺兆 深圳中院 17,922,928 100% 0.95%

二、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前海新旺兆共持有公司股份 17,922,9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已全部质押给中信信托,且全部被深圳中院司法冻结。本次依法变价之 后,前海新旺兆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继中先生持有前海新旺兆 16.67%的股份;董事、常 务副总经理郭健先生持有前海新旺兆 20%的股份;董事李化春先生持有前海新旺 兆 6.67%的股份;职工代表董事吴俊峰先生持有前海新旺兆 1.67%的股份;上述 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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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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