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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 Annual Report 2025
Apr 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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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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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兆新股份
股票代码:00225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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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致股东的一封信
尊敬的股东朋友们:
2025年,兆新三十而立,我也即将迎来自己的四十岁。
三十年前,兆新从一家深圳本土的精细化工企业起步,一步步走到今天双主业并行、跨越多个产业周期的上市公司平台。而我个人,自深耕管理咨询及金融投资转而投身实业经营一线,从幕后献策者转为躬身实干者,至今已坚守第六个年头。掌舵一家承载近十六万股东期望、数百名员工生计的上市公司,我倍感幸运,亦深知责任之重。这份信任,容不得半分懈怠,唯有以行动兑现承诺。
先向各位汇报成绩单。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7亿元,同比增长 43.40%,其中精细化工业务增长 17.72%,新能源业务增长 89.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9万元,同比增长 129.71%,成功扭亏为盈。这组数字背后,是双主业“双轮驱动”战略的全面落地,是融资体系优化、降本增效、治理升级的系统性成果。数字不会撒谎——兆新已经翻过最难的一页,正在书写新的篇章。
在精细化工板块,海外营收大幅增长,在东南亚、中东、非洲及欧洲完成了从“产品出口”到“品牌出海”的战略升级,“7CF”正在成为全球气雾剂市场中一张越来越亮的中国名片。在新能源板块,我们守住了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维”的基本盘,更在EPC业务承接、汽车充电站布局上实现零的突破。随着新建项目并网与存量资产效率提升,电力资产布局已重回增长周期;结合不断扩大的运维规模优势,我们正朝“兆新全域运维平台(Z.0.0)”目标迈进,让每一度电都承载数据价值。此外,钱家营煤矿低浓度瓦斯利用项目开展、青海锦泰盐湖提锂的战略部署,标志着公司正向上游资源和碳资产运营纵深布局。
AI 正在从概念走向兆新的每一个业务现场。我们推动 AI 产业化在集团运营、精化研发、矿区管理、能源运维四大场景落地——用数据驱动决策,用算法优化流程,用智能替代重复劳动。这不是追逐热点,而是让技术真正服务于降本增效与业务创新。
但比起一年的财报,我更想和各位聊聊更长远的事。
我一直有一个信念:要把兆新打造成一家梦想百年的企业。三十年只是起点,真正的考验才刚开始。百年企业靠的不是一时的风口,而是抗住逆风的定力、代际传承的文化、面对不确定性时依然敢于出手的勇气。为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增强双主营协同发展——精化板块提供稳定现金流与全球化渠道,新能源板块提供成长性与资产厚度,二者互为支撑,确保企业无论顺境逆境都有穿越周期的底气。这也
要求我们时刻铭记创业精神——哪怕公司已上市十八年,也要保持最初的饥饿感和奋斗者姿态。
我对兆新的期待,是去挑战那些看似不可能、但一旦实现便具备超预期价值的目标。从我加入公司时不足20亿的市值,到200亿的十倍愿景——这不是口号,而是需要在任期内拼搏兑现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个愿景,需要的不仅是报表的改善,更是对未来竞争格局的深刻洞察与不可动摇的信念。我们必须在别人犹豫时果断布局,在行业低谷中积蓄力量,在市场尚未看见价值的地方率先下注。这条路没有捷径,唯有日拱一卒的笃定。
要走到那一天,企业必须解决一个根本命题:如何让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团队的奋斗形成正向循环。一家好的上市公司,不仅要为股东创造回报,还要成为事业型人才愿意托付职业生涯的平台。2025年,我们推出了新一期股权激励计划,2026年完成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额解锁与收益分配,并持续推进薪酬证券化。这不是简单的利益分配,而是在制度层面构建让优秀的人愿意来、来了不想走的事业合伙人机制。当员工和股东站在同一战线上,这家公司就具备了真正的战斗力。
说到团队,我由衷感恩:身边聚集着一群享受团队作战、享受事业拼搏的伙伴。六年前,兆新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一度站在悬崖边上;今天,我们扭亏为盈、营收创出新的高度。这不是哪一个人的功劳,而是整支队伍在最困难时拒绝后退、在最迷茫时选择相信彼此的结果。也请各位股东放心——兆新全体员工的利益已与公司市值提升深度绑定,奋斗目标高度一致。我们不是在“打工”,我们是在经营自己的事业。拼搏不止,直到证明自己。
三十年是一座里程碑,但绝不是终点。未来十年,我们要把兆新从一家“活下来”的公司,锻造成一家“值得托付”的公司——一个根基深厚、敢于进取、让员工骄傲、让股东笃定的产业平台。
感谢近十六万股东一路以来的坚守与同行。路虽远,行则将至。请相信,我们始终怀着对市场的敬畏、对时间的耐心、对承诺的执着,一步一个脚印,向着那个更好的兆新前进。
兆新股份董事长 刘公直
2026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公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海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费海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经营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变化风险、市场周期性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环保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二)可能面临的风险”中描述,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2,587,745.48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6,624,586.63元,2025年末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999,784,647.38元,2025年末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37,147,523.39元。公司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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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3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5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7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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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5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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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 公司或本公司或兆新股份 | 指 |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彩虹精化科技 | 指 | 深圳市彩虹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永晟 | 指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内蒙古慧科 | 指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安徽生源 | 指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 |
| 上海中锂 | 指 |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
| 青海锦泰 | 指 | 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 |
| 河北兆腾 | 指 | 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 |
| 兆中海智慧停车 | 指 | 深圳市兆中海智慧停车充电投资有限公司 |
| 新彩公司 | 指 | 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南京恒逸佳 | 指 | 南京恒逸佳贸易有限公司 |
| 安徽德嘉 | 指 | 安徽德嘉联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新余德佑 | 指 | 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 佛山中盛 | 指 | 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围场公司 | 指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 合肥永聚 | 指 | 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 惠州中至正 | 指 | 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 |
| 肥西国胜 | 指 | 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 攀枝花君晟 | 指 | 攀枝花君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宁夏中源 | 指 |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 |
| 湖州晶盛 | 指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广东中诚永晟 | 指 | 广东中诚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河南协通 | 指 | 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合肥晟日 | 指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 永新海鹰 | 指 | 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金华兆晟 | 指 | 金华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兰溪永晟 | 指 | 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义乌永聚 | 指 | 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新昌兆晟 | 指 | 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兆新科技 | 指 | 清远市兆新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日新 | 指 | 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天津泽裕 | 指 | 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 浙江千虹 | 指 | 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 |
| 禾新控股 | 指 | 深圳市禾新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兆新颐和 | 指 | 兆新颐和(成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
8
| 分公司 | ||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A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 报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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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股票简称 | 兆新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256 |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兆新股份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ETTA GROUP CO., 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ZETTA GROUP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公直 |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3401 |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63 |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2019年11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五层;2022年9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3401 |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34层 |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63 |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zettagroup.com.cn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 姓名 | 赵晓敏 | 李琼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34层 |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34层 |
| 电话 | 0755-86922889 | 0755-86922886 |
| 传真 | 0755-86922800 | 0755-86922800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无变更 |
|---|---|
10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周锋、马钟宏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2025年 | 2024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3年 | |
|---|---|---|---|---|
| 营业收入(元) | 496,574,203.19 | 346,292,478.26 | 43.40% | 331,079,792.6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587,745.48 | -143,366,091.27 | 129.71% | -84,824,316.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9,090,112.45 | -77,852,412.61 | 49.79% | -143,044,114.1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937,405.64 | 901,254.90 | 1,890.27% | 19,268,434.8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7 | 128.57% | -0.0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7 | 128.57% | -0.0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1% | -11.94% | 15.65% | -6.84% |
| 扣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7,947,893.30 | -145,373,315.92 | 160.50% | -43,429,771.27 |
| 扣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后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元) | 6,270,035.37 | -79,859,637.26 | 107.85% | -101,649,569.33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3年末 |
11
| 总资产(元) | 1,789,089,765.94 | 1,592,161,699.94 | 12.37% | 1,819,557,288.61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87,943,383.94 | 1,106,055,004.33 | 7.40% | 1,277,419,769.73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备注 |
|---|---|---|---|
| 营业收入(元) | 496,574,203.19 | 346,292,478.26 | 无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货运代理及物流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仓储收入、网销平台积分收入。 | 7,861,725.88 | 4,767,905.53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7,861,725.88 | 4,767,905.53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488,712,477.31 | 341,524,572.73 | 无 |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以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 年 | 2024 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2023 年 |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元) | 90,596,627.39 | -142,871,051.84 | 163.41% | -45,854,204.28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
| 营业收入 | 69,795,057.66 | 138,411,735.80 | 113,934,077.33 | 174,433,332.4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72,696.08 | 699,780.37 | 1,835,310.87 | 37,679,958.1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790,478.23 | -4,332,346.43 | -7,370,032.74 | -16,597,255.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849,136.35 | -5,555,106.73 | 41,481,382.98 | 17,860,26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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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 年金额 | 2024 年金额 | 2023 年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636,050.25 | -485,952.86 | 38,859,745.1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14,565.84 | 2,751,204.16 | 3,576,033.4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25,366.12 | -76,064,280.92 | 84,907.09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328,626.49 | 主要为本期接受以股抵债事项,转回上期计提的相关股权转让款坏账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55,772,372.04 | 2,563,648.65 | 主要为本期接受以股抵债事项取得相关重组收益。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42,548.33 | 7,242,303.21 | -1,241,478.2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27,821.77 | |||
| 业绩对赌相关的股权补偿收益 | 3,237,241.32 | 14,917,869.35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5,326.07 | 207,308.33 | -319,141.12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4,166.84 | 1,986,885.24 | 860,068.44 | |
| 合计 | 81,677,857.93 | -65,513,678.66 | 58,219,798.0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13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
| 原料(KG) | 按计划需求采购 | 28.92% | 否 | 6.85 | 6.27 |
| 气体(KG) | 按计划需求采购 | 11.84% | 否 | 4.48 | 4.07 |
| 包装(个) | 按计划需求采购 | 33.58% | 否 | 0.27 | 0.25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 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
| 环保功能气雾涂料、环保节能汽车养护用品、绿色环保家居用品 | 规模化生产阶段 | 2025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有26人,占职工总人数10%以上,其中高级职称人员3人,中级职称12人,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的相关技术领域经验。 | 截至2025年底,公司获得与产品技术相关的授权专利52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13项、外观专利12项、软件著作权1项。 |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认定为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从事相关领域产品的技术研发有近30年,有各种配备齐全的研发设备,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开展新产品的研发,参与或主编了四个国家标准、七个行业标准的编写工作,其中由公司主要负责编写修订的国家标准GB/T14449-2017“气雾剂产品测试方法”和行业标准BB/T0047-2018“气雾漆”都已正式发布执行;作为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承接了多项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深圳市的科技进步二、三等奖,研发的多项产品获得国家级新产品奖、国家重点新产品奖和省名优高技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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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萘系高效减水剂 | 规模化生产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技术成熟 | 截至2025年底,公司获得与产品技术相关的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4项,发明专利1项,共25项。 | 熟练工艺,已有多年生产经验 |
|---|---|---|---|---|
| 分散剂 NNO | 规模化生产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技术成熟 | 截至2025年底,公司获得与产品技术相关的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4项,发明专利1项,共25项。 | 熟练工艺,已有多年生产经验 |
| 萘磺酸 | 规模化生产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技术成熟 | 截至2025年底,公司获得与产品技术相关的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4项,发明专利1项,共25项。 | 熟练工艺,已有多年生产经验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
| 萘系高效减水剂、分散剂NNO、萘磺酸 | 10万吨/年 | 9.05% | 无 | 基本已投资建设完成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化工园 | 高效减水剂、分散剂、萘磺酸、萘磺酸钠、扩散剂 |
| 喷漆、汽护类产品采用授权代加工生产为主的方式获得,不存在主要化工园区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自2014年布局新能源光伏发电领域以来,围绕“自主开发”、“联合开发”、“资产并购”相结合的模式,积极拓展新能源光伏资产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业务。
在集中式光伏领域,公司于戈壁、山地等场地集中建设光伏电站,涵盖大型地面、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沙光互补等电站业态。
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电站主要分布于规模性制造企业、工业产业园区、科技园区、政府公共建筑等,通过合理开发利用厂房屋顶,打造示范性绿色产业园区,为合作方降低用电成本,实现有效节能减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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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湖南、安徽、江西、浙江、宁夏及四川等多个省份,共运营和管理11座太阳能光伏电站,其中涵盖“光伏+农、林、渔、沙集中式电站”及“工商业分布式电站”,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约133.33MW,2025年公司光伏发电量约140,484,094.11kWh,已全部并网销售给国家电网及相关合作企业用户。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 13.333 | 13.182 |
|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 | 0.151 | 0 |
|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 0 | 0 |
|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 0 | 0 |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1.4 | 1.31 |
|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 | 1.4 | 1.31 |
|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 | 89,649,781.71 | 91,574,569.29 |
|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 | 3.00% | 3.00% |
|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 | 1,065.16 | 995.18 |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营业务分属两个行业:(1)公司精细化工领域业务为环保功能涂料及辅料、绿色环保家居用品、环保节能汽车养护用品以及相关气雾剂等精细化工产品及萘系高效减水剂、分散剂NNO、萘磺酸等化工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公司新能源领域业务为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属于光伏产业中的新能源光伏发电领域。
(一)精细化工行业
1、气雾剂行业
(1)气雾剂产品简介
在物理化学领域,当液体或固体微粒悬浮在气体中形成烟雾状态,则称其为气雾态(Aerosol)。由此发展得到的具有使含有有效成分的液体或固体与适宜抛射剂共同装衬于具有特制阀门系统的耐压容器中,使用时借助抛射剂压力将内容物呈雾状物喷出包装形态被称之为气雾剂。气雾剂产品由气雾罐、气雾阀、内容物、抛射剂四部分组合而成,不同的内容物对应不同的气雾剂产品。
(2)气雾剂行业发展趋势
气雾剂产品呈现多样性和多元化发展趋势,目前,气雾剂种类已超2,000种。按照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按应用领域划分的分类方法,气雾剂产品主要分为个人用品、汽车用品、家庭用品、涂料、食品、杀虫剂及其他等七大类,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涵盖日化、食品、医药等多个领域。
全球气雾剂产量持续上升,根据FEA(欧洲气雾剂联合会)数据,2024年全球气雾剂产量约160亿罐,产量前五位国家分别是美国37.52亿罐,中国25.60亿罐,英国14.40亿罐,巴西12.25亿罐,德国9.32亿罐。
新兴市场行业扩增明显,从产品类型来看,欧美等主要气雾剂产品市场以对个人及家庭护理类产品消费为主。以欧洲市场为例,2024年气雾剂产量34.60亿罐(2024年起不含英国产量),其中个人护理占比 47.8%,家居用品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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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从市场规模来看,欧洲、美国等传统气雾剂产销市场在过去10年间规模略有收缩,但新兴地区气雾剂产品市场增速明显。2014年至2024年的十年间,中国气雾剂产量从15.54亿罐增长到25.6亿罐,全球第二位。据美国《SPRAY》杂志2025年第10期电子期刊报道,中国食品气雾剂从2023年3,500万罐增加到2024年5,000万罐(增长42.86%),个人护理气雾剂从2023年4.6亿罐下降到2024年4.5亿罐(下降2.17%),品类占比排前三的分别是工业/技术汽车用品(19.53%)、油漆及涂料(19.33%)、个人护理(17.58%),个人护理、药品、食品的占比与欧美日本有大幅差距。
2、减水剂行业
(1)减水剂产品简介
减水剂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混凝土工程的外加剂,其中萘系减水剂是一种以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为主要成分的高效减水剂,广泛应用于公路、桥梁、大坝、港口码头、隧道、电力、水利、民用建筑及装修建材等工程领域,尤其适用于流态混凝土、蒸养混凝土、高强混凝土、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以及需要早强、高耐久性的现浇和预制构件。
(2)减水剂行业发展趋势
中国减水剂行业正进入绿色化、高效化与智能化转型的关键阶段。其中萘系减水剂行业正通过技术升级与创新驱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呈现工艺优化与高效生产、功能化与高性能突破、绿色化转型加速、市场韧性支撑与海外拓展、定制化服务深化等趋势。
3、NNO系列分散剂行业
(1)产品介绍
NNO系列分散剂是以亚甲基双萘磺酸钠为核心的阴离子型高分子分散剂,其使用范围覆盖纺织印染(如分散染料、还原染料、活性染料的研磨及悬浮体轧染)、可湿性农药(增强草甘膦等活性成分分散性及耐雨水冲刷性)、涂料(优化颜料分散性及漆膜耐水性)、建筑材料(改善水泥流动性并降低用量)、水处理(炭黑及工业废水分散)、电镀(添加剂)以及塑料、皮革、橡胶、陶瓷等行业。产品具有分散性高效、耐环境性强、环保安全、工艺兼容性高等特点。
(2)NNO系列分散剂行业发展趋势
NNO系列分散剂行业呈现技术升级与国产替代加速、绿色化与可持续发展转型、全球化市场韧性增强、政策驱动与标准完善、应用领域多元化拓展等积极的发展趋势。
4、萘磺酸行业
(1)萘磺酸系列产品介绍
萘磺酸系列产品是一类重要的有机化工中间体及功能性助剂,其使用范围广泛覆盖染料与纺织行业、农药制剂、建筑材料、水处理与环保、生物医药与科研等多个领域。产品具备化学稳定性强、高效分散性、环保与安全性、工艺兼容性高等核心特性。未来,随着技术创新与环保需求升级,萘磺酸及其衍生物将继续巩固在高效能、高附加值领域的核心地位。
(2)萘磺酸行业发展趋势
萘磺酸行业作为有机化工领域的重要分支,近年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随着各行业对高性能化学品需求的持续攀升,萘磺酸及其衍生物的应用范围日益广泛,市场需求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
5、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特征
(1)气雾剂行业
由于目前气雾剂产品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因此气雾剂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气雾剂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全球气雾剂产品主要产地集中于欧洲、美国和中国。
(2)减水剂行业、NNO分散剂行业、萘磺酸行业
减水剂行业、NNO分散剂行业和萘磺酸行业均属于精细化工领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这三个行业目前都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其需求主要受下游行业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终端应用市场的消费量影响。在季节性方面,虽然减水剂行业在春节放假以及夏季高温时可能会对生产和销售产生一定影响,但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和下游行业的不断拓展,这种影响逐渐减弱。NNO分散剂行业和萘磺酸行业的生产和销售也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其下游行业如染料、农药、橡胶等,虽然在某些季节可能会有生产波动,但总体上对这两种产品的需求相对稳定。从区域性来看,这三个行业都集中于化工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如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这些地区具有技术、资金、人才等优势,有利于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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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业竞争情况及公司的行业地位
(1)精细化工行业竞争情况
精细化工行业技术要求高、新产品开发周期长且投入大。精细化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进入门槛较高。过去,欧美等发达国家在精细化工领域拥有技术优势和市场份额,国际化工巨头占据大部分高端市场,而国内企业主要集中在中低端市场。但近年来,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快速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叠加成本优势,精细化工产业链呈现向新兴市场转移的趋势,新兴市场面临巨大的产业转移机会。目前,我国化工行业正由初、中级阶段向精细化工阶段过渡,产品结构逐步优化,高端产品将实现突破,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性价比优势逐步拓展国际市场份额。
(2)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精细化工领域近30年,专注于气雾剂研发、生产和销售,拳头产品包括环保功能涂料及辅料、绿色环保家居用品、环保节能汽车养护用品及相关气雾剂产品。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业内最早从事气雾剂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公司多次受邀参与各类行业自律组织和行业规范的制定工作,主持或参与了制定《气雾剂产品测试方法》(GB/T14449-2017)、《气雾剂正丁烷(A-17)》(GB/T22024-2008)及《气雾剂级丙烷(A-108)》(GB/T22026-2008)共3项国家标准,《气雾漆》(BB/T0047-2018)、《气雾剂安全生产规程》(AQ3041-2011)及《汽车机械及动力系统清洗剂的有效性评价》(CAS244-2015)等共7项行业标准。
基于突出市场贡献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先后获评“广东省最具核心竞争力企业”、“广东省现代产业500强”、“宝安区民营百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多项企业荣誉。
2006年,公司主导商标“7CF”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行业中最早的中国驰名商标之一。2006年及2007年,公司商标“可立美”及“7CF”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公司亦是行业内较早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之一,与全球前五强之一油漆企业建立了深度的产品生产加工贸易合作关系。公司面向全球,积极参与市场化竞争,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进一步提升了国际市场知名度,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口碑和行业地位。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二)新能源行业
1、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
(1)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简介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目前主要的太阳能利用方式,是利用光伏电池半导体界面光生伏特效应(亦称“光伏效应”,Photovoltaic Effect)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当光伏电池受到光照时,吸收光子,使得电池内的电荷分布状态发生变化进而形成电势差,最终实现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
根据设计与开发方式不同可将光伏发电站分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两类。集中式光伏电站是指通过太阳能电池方阵产生大规模电能,并联入公共电网承担供电任务的光伏电站。该类电站产生的电能经逆变器转变为交流电,升压后并入电网高压侧,由电网公司收购并统一调度分配,通过电网向远距离终端用户供电。分布式光伏电站是指将光伏电池、逆变器等设备布置在用户周围闲置的屋顶等处,将产生的电力直接并入用户侧,余量联入电网的一类电站,具有就近发电、就近用电及不依赖于电网的特点。
(2)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趋势
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在“双碳目标”驱动下纵深推进,光伏发电行业进入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的新阶段,依托技术革新、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拉动,行业整体保持稳健发展态势,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核心支撑力量,同时为市场主体带来多元化发展机遇与竞争挑战。
随着全球清洁能源需求持续攀升,光伏发电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底,全球太阳能装机容量已达1865GW;国际能源署(IEA)预计,未来几年太阳能光伏仍将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的核心驱动力。这表明光伏发电在全球能源结构中地位愈发重要,正从补充能源向主力能源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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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术革新层面,钙钛矿叠层电池实验室转换效率持续提升,晶体硅电池效率稳步提升,极大地降低了光伏发电成本,使其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同时,锂电池储能与光伏系统融合日趋成熟,有效解决光伏间歇性问题,保障电力的稳定供应。
政策方面,各国政府持续出台政策鼓励光伏发电发展,我国政策重心转向产业引导与规范,“十四五”规划相关目标稳步落地,2025年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超4.3亿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六成。《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正式出台并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建立可持续价格结算机制,分类施策稳定项目收益,同时完善市场交易与绿证机制,强化电一碳一证协同,整治行业无序竞争,推动行业向规范化、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在业务模式方面,光伏行业已迈入从“单一发电”向“集成融合、多能协同”转型的关键阶段,核心是推动光伏发电与储能、电网、算力、绿氢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多能互补、智能调度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链路协同贯穿光伏产业链上下游全流程及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纳各环节,形成多元协同发展格局。在此基础上,“光伏+”各类业态持续拓展,有效提升光伏电力消纳能力、拓宽行业发展空间,引导行业企业聚焦创新布局,推动行业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效益转型,提升整体发展质量与综合竞争力。在促进光伏产业链体系发展、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创造良好环境与社会效益等方面具有切实意义。
2、光伏EPC行业
(1)光伏EPC行业简介
光伏EPC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程服务。在这种模式下,业主方将光伏电站的建设任务整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EPC总承包商,由其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风险控制,最终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预算完成。
(2)光伏EPC行业发展趋势
光伏EPC需求受光伏新增装机量影响。长期来看,我国能源电力结构向清洁化深度转型为光伏建设提供了明确的增量空间。根据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发布的《中国2030年能源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及2060年展望》,预计我国2060年清洁能源装机量达77亿千瓦、占总装机量 96%,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占比近 47.4%,有望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发电主体。在此长期目标牵引下,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近年来持续保持高位运行;国家能源局披露2025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约315.07GW,同比约增长 13%—14%,创历史新高,直接支撑光伏EPC建设需求维持旺盛。展望未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在《2025—2026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中预计,受2025年高基数与电力市场化机制深化等因素影响,2026年国内新增装机或阶段性回落至180GW—240GW,但预计2027年后重回上升通道,2030年国内新增装机规模有望达到270GW—320GW。总体而言,短期虽有阶段性波动,但在中长期高比例清洁能源装机目标与光伏主体电源定位下,国内光伏增量规模仍处于高位区间,光伏EPC建设需求具备持续支撑。
同时,海外市场EPC需求亦有望带来增量支撑。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持续推进,中国光伏EPC企业“出海”步伐有望加快,参与海外光伏电站建设的机会进一步增多;预计中国、欧洲、中东及东南亚等区域仍将是全球光伏装机的主要增量来源,海外订单与项目开工需求具备延续性,从而与国内高位装机形成共振,增强行业订单景气度与增长韧性。
3、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特征
(1)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
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周期性方面,光伏行业兼具成长性与周期性,长期成长性由全球能源转型驱动,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中短期则受政策调整周期、供应链供需变化及技术迭代节奏等因素影响,导致行业出现周期性波动。季节性方面,受自然日照条件的直接影响,行业季节性特征具有普遍性。冬季昼短夜长、日照时长短、太阳高度角小,光伏电站发电量较少;春夏秋三季白昼日照时间充足、太阳高度角较大,发电量相应增加。区域性方面,全球光伏发电市场集中在中国、美国及欧洲等地区,其中我国光伏产业增长迅速,成为全球重要增长极。从国内分布来看,光照资源分布不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电网接入条件及地方政策不同,直接影响光伏发电项目的布局规划与发展质量,其中光照充足、经济基础较好、电网配套完善且有政策保障的地区,光伏项目布局更为集中、运营效益更为突出,发展更为成熟。
(2)光伏EPC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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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 EPC 行业与光伏发电企业的电站建设需求息息相关,整体受光伏行业周期影响。同时光伏 EPC 施工受气候条件影响,也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般情况下,我国北方冬季的低温、雨雪天气会导致户外施工难度增加,因此光伏 EPC 项目通常在 3-10 月份进入施工高峰期,冬季进度放缓。另外光伏 EPC 行业也受太阳能资源分布、政策支持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区域特征。
4、行业竞争情况及公司的行业地位
(1)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竞争情况
当前,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的竞争格局正经历深刻演变。随着技术进步推动度电成本持续下降,以及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化,竞争核心已从早期的资源获取与规模扩张,转向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运营、度电成本管控与综合服务价值创造。光伏发电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于前期项目开发环节,对光照资源丰富、电网消纳条件良好、且具备多能协同潜力的优质项目的获取;以及后期运维环节,运维水平直接关联发电效率、运营成本及项目盈利稳定性,对专业运维技术及精细化管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在此背景下,具备丰富项目开发经验、成熟运维体系及较强资源整合能力的企业,将在行业竞争中占据明显优势。
(2)公司行业地位
2014 年起,公司正式开展新能源光伏发电业务,专注于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维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湖南、安徽、江西、浙江、宁夏及四川等多个省份运营和管理 11 座太阳能光伏电站,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约 133.33MW。2025 年,公司光伏发电量达 1.4 亿 kWh,已全部并网销售给国家电网及相关合作企业用户。依托多年积累的丰富项目开发经验与成熟的电站运维体系,以及自主研发的数字化运维平台,公司在光伏发电项目精细化管理、规模化运营及智慧化运维领域形成核心优势。公司将积极顺应行业趋势,推动从规模扩张向精益运营、从单一资产持有向“资产+数据+服务”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商的升级。重点布局源网荷储一体化及场景化新能源项目,探索“光-储-充”协同运营,同时推进光伏 EPC 业务,并将专业运维能力、智慧化运维经验深度融入全业务链条,形成“投资-建设-运维”闭环体系,持续提升业务板块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中,公司自持运营管理的光伏电站具体如下表所示(截至本报告资产负债表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MW) | 进展情况 | 业务模式 | 并网模式 |
|---|---|---|---|---|---|
| 1 | 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胜利圩 20MW 光伏发电站 | 20.00 | 已并网 | 售后回租 | 全额上网 |
| 2 | 攀枝花学院 2.1MW 光伏发电站 | 2.10 | 已并网 | 持有运营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3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0.07MW 光伏发电站 | 10.07 | 已并网 | 售后回租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4 |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 20MW 光伏发电站 | 20.00 | 已并网 | 售后回租 | 全额上网 |
| 5 |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分宜镇横溪村 35MW 并网光伏渔光互补项目 | 35.00 | 已并网 | 售后回租 | 全额上网 |
| 6 | 庐江县白湖镇梅山村养殖渔场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 20.00 | 已并网 | 售后回租 | 全额上网 |
| 7 | 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14.5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4.50 | 已并网 | 售后回租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8 | 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6.95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6.95 | 已并网 | 持有运营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9 | 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1.6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60 | 已并网 | 持有运营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10 | 金华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1.6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60 | 已并网 | 持有运营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11 | 长沙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1.51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51 | 已并网 | 持有运营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合计 | 133.33 | - | - | - |
(3)光伏EPC行业的竞争情况及行业地位
光伏EPC行业市场参与者众多,大型光伏EPC企业凭借其规模化采购、产业链整合、资金技术方面的显著优势,在行业内占据主导地位。但公司凭借灵活的响应速度、精细化的成本管理和区域服务优势,在国内部分区域、部分细分领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拥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电力承装(修、试)许可二级等多项光伏EPC相关的关键施工资质,可以针对客户提出的不同需求以及多样化的施工场景,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凭借多年的市场积累和成功项目案例,公司在客户群体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精细化工行业竞争优势
1、研发与创新优势
公司核心竞争力来源于研发与创新优势,公司始终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有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凭借突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先后承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用于透明玻璃隔热的纳米涂料研发”及“水性系列功能涂料”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聚氨酯高膨胀发泡胶”项目入选科学技术部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主导或参与制定了精细化工领域3项国家标准及7项行业标准。
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发动机延寿抗磨剂、气雾漆曾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现商务部)“国家级新产品”称号,特效尾气除烟剂入选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评选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名单,聚氨酯高膨胀发泡胶及气雾漆两项产品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重防腐涂料(强力锌)获得“宝安区科技进步二等奖”并被认定为“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共获得授权专利52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外观专利12项,软件著作权1项,已构建起丰富的专利矩阵。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改良现有产品配方与生产工艺的同时,通过研究新配方推出新产品以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在市场竞争加剧以及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持续推出新产品,扩展产品应用领域,提升产品附加值,并有效降低了产品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精细化工领域业务为公司贡献了较为稳定的营收,公司的技术优势不断显现。
2、行业影响力及品牌优势
公司进入精细化工行业近30年,持续专注于气雾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始终重视自主品牌的培育与发展,聚焦核心业务开展以及品牌与市场体系的建设,不断加强面向市场的品牌传播与管理,不断增强品牌优势,成功构建了以“7CF”品牌为主导的品牌形象。同时,公司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场景用户的切实需求,形成差异化品牌定位,同步打造彩虹、可立美、晶琅、家缘及蓝桥等多个业内知名品牌,建立了契合公司产品发展布局的品牌生态。
2006年,公司“7CF”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气雾剂行业中最早的中国驰名商标之一。强大的品牌效应和较高的市场公信力为公司积累了良好的行业美誉度,形成了公司的品牌优势,助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销售网络优势
公司从成立之初便着手搭建营销网络,充分利用境内外经销商的成熟销售渠道和地区优势实现产品的快速推广。公司在长期经营中,积极参与市场化竞争,面向全球市场,积极开拓新领域与新市场。公司目前与多个境外地区具有较强实力的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当地市场。经过多年市场推广,公司已经形成了遍布国内外主要市场的营销网络。通过成熟的销售网络,公司产品已成功销往美国、日本、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及菲律宾等多个国家。
(二)新能源光伏行业竞争优势
1、项目经验与规模化布局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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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版图已拓展至湖南、安徽、江西、浙江、宁夏、四川等全国多个重点省份,成功运营管理11座光伏电站,光伏电站涵盖集中式光伏电站与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地面分布式项目、渔光互补项目、工商业屋顶项目、山地项目、戈壁滩项目及种植养殖项目等多种类型。跨区域、多场景的资产布局不仅为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不同类型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经验、专业有效的项目解决方案,也为公司抵御单一区域政策波动风险、形成稳定收益构成了坚实基础。
2、专业化运维与智慧化升级优势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化光伏电站管理与技术运维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拥有9年以上光伏及电力行业从业经验,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公司持续推动运维体系向智慧化升级,自主开发的数字化运维平台可实现数据全面系统化管理,涵盖电站发电数据、设备运行数据、运维工单数据、能耗数据等全维度信息的采集、整合、分析与可视化呈现,实现数据可追溯、可监控、可预警,为构建AI赋能的智慧运维体系奠定了坚实技术基础。平台正推动发电效率优化、故障智能预测与运维策略的数字化决策,通过数据建模分析精准定位设备潜在故障、优化发电方案,大幅减少人工运维成本与故障停机时间,是公司从经验驱动运维向数据驱动运营升级、显著提升效率并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核心工具。
3、精细化项目管理优势
公司依托自主开发的“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了从项目筛选、投资评估、审核审议、到建设施工的全链条精细化管控,为项目的投资决策与建设管控提供高效、精准的支持。公司通过有效的管理工具进行精细化的成本控制和标准化的过程管控,确保项目高质量交付、高效运维,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及经济效益。
4、光伏电站EPC建设优势
在光伏电站 EPC 建设方面,目前公司拥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电力承装(修、试)许可二级等多项光伏 EPC 相关的关键施工资质,同时也组建了一支专业的光伏电站设计、施工管理团队,能够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特点进行定制化设计,拥有复杂场景下的设计施工技术能力和落地案例。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6,574,203.19元,同比增长 43.40%;其中精细化工业务增长 17.72%,新能源业务增长 89.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87,745.48元,同比大幅增长 129.71%,成功实现扭亏为盈。
1、治理架构优化落地
2025年,公司顺应现代企业治理发展趋势,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升级优化。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及多项制度的新增与完善,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显著提升治理效能,推动治理模式向精简高效转型。
同时,公司董事会持续巩固“独立董事占多数”的科学决策机制,保障决策的独立性、专业性与科学性,形成良性治理生态。为公司长期健康、高质量发展筑牢治理根基。
2、双主业协同驱动,稳健增长与增量突破并举
2025年,公司坚定践行“精细化工+新能源”双主业协同发展战略,经营业绩稳步攀升,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
精细化工板块运营成果亮眼,依托近30年深耕积淀,以精益运营为核心抓手,深化成本管控,实现运营质效双升与降本增效目标。同时,全球化布局提速,海外营收大幅增长,东南亚、中东、非洲及欧洲等核心市场布局完成从“产品出口”到“品牌出海”的战略升级。2025年12月,气雾剂产品覆盖高端保湿喷雾新兴市场。依托“7CF”中国驰名商标品牌势能,公司全球气雾剂市场地位持续巩固。
新能源板块聚焦高质量发展,实现多维度突破。公司以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及精细化运营为核心,通过优化资产配置、强化全生命周期管控、提升资产盘活效率等举措,持续提升核心资产盈利能力。依托精细化运维与技术改造实现降本增效,保障电站运营效率与经营性现金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新能源业务的开发力度,强化EPC项目承接与建设能力,同步推进汽车充电站布局;在巩固光伏电站优质资产的基础上,持续拓展产业边界,增强市场竞争力。
3、机构授信稳中有增,融资结构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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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围绕经营发展需求,系统推进银行授信管理优化与融资渠道拓展。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资产高效利用。
在2024年授信突破的基础上,2025年公司持续深化银企合作,扩大合作银行覆盖面。同步大力推进融资租赁业务,拓宽长期资金来源。公司还积极依托政策红利,主动控握并激活无形资产价值,以发明专利质押获得融资,该融资叠加知识产权证券化与低息补贴政策,成本极具市场竞争力。
4、新能源业务创新式增长,夯实发展根基
公司战略切入上游资源领域,积极布局低碳能源赛道。2025年11月,公司与浙江亿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推进钱家营煤矿低浓度瓦斯利用项目,助力矿井瓦斯清洁能源高值化利用,构建“瓦斯资源化利用+碳资产市场化运营”一体化发展路径,推动煤炭行业绿色转型。同期,公司通过司法程序顺利完成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 15%股权交割,切入盐湖提锂赛道,完善新能源产业链上游资源布局,推动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
为顺应新能源行业存量运营趋势,公司于2025年底创新推出面向新能源电站的“Z.0.0新能源智慧运维解决方案”,该方案以“人类工程师智慧+AI运维大脑+机器人执行”为核心,构建了从数据采集到现场执行的全链条智慧运维体系。旨在实现电站运维成本精准管控与运营收益最大化,为公司向新能源运营服务转型奠定基础。
5、薪酬证券化体系,凝聚力量推动发展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公司于2025年3月推出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结合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全体持有人均达成解锁条件。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已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及按持有人持有份额的分配工作。
公司稳步推进薪酬证券化体系建设,激发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一致性,构筑核心竞争优势。
6、持续推行董监高责任险
为降低董监高履职风险,增强高端人才吸引力,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该举措支持管理层在合规前提下积极推进战略创新与业务拓展,稳定核心团队,确保战略执行的连贯性。为公司稳健发展增设安全屏障,最终服务于股东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增减 |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496,574,203.19 | 100% | 346,292,478.26 | 100% | 43.40% |
| 分行业 | |||||
| 精细化工行业 | 261,324,784.88 | 52.63% | 221,991,316.93 | 64.11% | 17.72% |
| 新能源行业 | 235,249,418.31 | 47.37% | 124,301,161.33 | 35.89% | 89.26% |
| 分产品 | |||||
| 精细化工产品 | 239,204,898.06 | 48.17% | 207,577,837.66 | 59.94% | 15.24% |
| 化工新材料产品 | 19,311,407.92 | 3.89% | 14,413,479.27 | 4.16% | 33.98% |
| 光伏发电 | 111,454,587.35 | 22.44% | 106,311,056.54 | 30.70% | 4.84% |
| 光伏施工 | 121,698,957.28 | 24.51% | 17,990,104.79 | 5.20% | 576.48% |
| 其他 | 4,904,352.58 | 0.99% | |||
| 分地区 | |||||
| 国内 | 354,396,970.62 | 71.37% | 236,485,154.86 | 68.29% | 49.86% |
| 国外 | 142,177,232.57 | 28.63% | 109,807,323.40 | 31.71% | 2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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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分行业 | ||||||
| 精细化工行业 | 261,324,784.88 | 197,141,420.03 | 24.56% | 17.72% | 7.94% | 6.84% |
| 分产品 | ||||||
| 精细化工产品 | 239,204,898.06 | 175,370,630.07 | 26.69% | 15.24% | 6.10% | 6.31% |
| 化工新材料 | 19,311,407.92 | 19,028,545.00 | 1.46% | 33.98% | 9.59% | 21.93% |
| 其他化工产品 | 2,808,478.90 | 2,742,244.96 | 2.36% | 100.00% | 100.00% | |
| 分地区 | ||||||
| 国内 | 119,147,552.31 | 89,416,551.40 | 24.95% | 1.99% | -6.24% | 6.59% |
| 国外 | 142,177,232.57 | 107,724,868.63 | 24.23% | 36.79% | 29.06% | 4.5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
| 环保功能涂料 | 38421237 | 38592113 | 178,629,192.64 | -1.82% | |
| 绿色环保家居用品 | 4822022 | 4742020 | 22,321,257.62 | -3.48% | |
| 汽车环保节能美容护理用品 | 7590477 | 7747010 | 38,254,447.80 | -0.82%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 10%以上
□是 ☑否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分产品 | ||||||
| 光伏发电 | 111,454,587.35 | 52,208,296.13 | 53.16% | 22.44% | 14.66% | 2.33% |
| 分地区 | ||||||
| 国内 | 111,454,587.35 | 52,208,296.13 | 53.16% | 22.44% | 14.66% | 2.33% |
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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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5 年 | 2024 年 | 同比增减 |
|---|---|---|---|---|---|
| 精细化工行业(精细化工产品) | 销售量 | 罐 | 51,005,696 | 43,608,885 | 16.96% |
| 生产量 | 罐 | 50,758,164 | 43,959,015 | 15.47% | |
| 库存量 | 罐 | 1,050,478 | 1,298,010 | -19.07% | |
| 销售量 | 桶 | 75,447 | 22,321 | 238.01% | |
| 生产量 | 桶 | 75,572 | 22,152 | 241.15% | |
| 库存量 | 桶 | 150 | 25 | 500.00% | |
| 精细化工行业(化工新材料) | 销售量 | 吨 | 3,532.42 | 3,459.57 | 2.11% |
| 生产量 | 吨 | 3,617.13 | 3,744.71 | -3.41% | |
| 库存量 | 吨 | 940.70 | 855.99 | 9.90% | |
| 光伏发电行业 | 销售量 | 度 | 140,484,094 | 131,184,340 | 7.09% |
| 生产量 | 度 | 140,484,094 | 131,184,340 | 7.09% | |
| 库存量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 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精细化工行业(涂料、汽护类)以桶为单位的产品销售量增长 238.01%,产量也相应增加 241.15%,主要是2024年末上市的以桶为计量的新产品2025年实现销量增长。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同比增减 |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精细化工行业(精细化工产品) | 材料费 | 136,338,938.50 | 77.74% | 128,590,970.83 | 77.80% | 6.03% |
| 精细化工行业(精细化工产品) | 加工费 | 18,698,407.07 | 10.66% | 15,325,205.86 | 9.27% | 22.01% |
| 精细化工行业(精细化工产品) | 运费 | 15,766,548.49 | 8.99% | 13,267,604.71 | 8.03% | 18.83% |
| 精细化工行业(精细化工产品) | 其他 | 4,566,736.01 | 2.61% | 8,099,858.01 | 4.90% | -43.62% |
| 精细化工行业 | 合计 | 175,370,630. | 100.00% | 165,283,639. | 100.00% | 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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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细化工产品) | 07 | 41 | ||||
|---|---|---|---|---|---|---|
| 精细化工行业(化工新材料) | 材料费 | 10,730,767.23 | 56.39% | 8,406,795.27 | 48.42% | 27.64% |
| 精细化工行业(化工新材料) | 人工费 | 2,467,324.18 | 12.97% | 2,106,040.01 | 12.13% | 17.15% |
| 精细化工行业(化工新材料) | 设备费 | 2,519,664.92 | 13.24% | 4,308,262.22 | 24.81% | -41.52% |
| 精细化工行业(化工新材料) | 其他 | 3,310,788.67 | 17.40% | 2,542,075.96 | 14.64% | 30.24% |
| 精细化工行业(化工新材料) | 合计 | 19,028,545.00 | 100.00% | 17,363,173.46 | 100.00% | 9.59% |
| 新能源行业(光伏发电) | 折旧 | 40,713,469.32 | 77.98% | 39,528,891.71 | 75.62% | 3.00% |
| 新能源行业(光伏发电) | 人工 | 6,412,805.98 | 12.28% | 6,129,355.47 | 11.72% | 4.62% |
| 新能源行业(光伏发电) | 其他 | 5,082,020.83 | 9.74% | 6,618,272.12 | 12.66% | -23.21% |
| 新能源行业(光伏发电) | 合计 | 52,208,296.13 | 100.00% | 52,276,519.30 | 100.00% | -0.13% |
| 新能源行业(光伏施工) | 材料费 | 68,958,748.94 | 64.67% | 12,654,127.71 | 74.72% | 444.95% |
| 新能源行业(光伏施工) | 施工费 | 32,691,466.67 | 30.66% | 3,400,152.82 | 20.07% | 861.47% |
| 新能源行业(光伏施工) | 其他 | 4,976,990.22 | 4.67% | 883,226.76 | 5.21% | 463.50% |
| 新能源行业(光伏施工) | 合计 | 106,627,205.83 | 100.00% | 16,937,507.29 | 100.00% | 529.53%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1)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永晟于2025年1月16日新设全资子公司襄阳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并于2025年11月13日注销;
(2)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永晟于2025年6月24日新设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并于2025年11月13日注销;
(3)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永晟于2025年6月17日新设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4)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永晟于2025年8月8日新设全资子公司安徽兆业聚能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5)本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新设全资子公司ZETTA BUSINESS PTE.LTD,注册地为新加坡,注册资本为45万元新币,后增资至600万新币;
(6)本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新设子公司海南兆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为 65%,注册地为海口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7)本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新设全资子公司青海睿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西宁市,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
(8)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新设子公司兆亿碳合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持股占比为 55%,注册地为杭州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9)本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新设子公司香港兆新元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为 100%,注册地为香港,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港币;
(10)本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注销长治市上党区惠科能源有限公司;
(11)本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处置持有的广东中诚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 60% 股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合计44户,比上年增加5户。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37,091,546.87 |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7.61% |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 1 | 第一名 | 33,871,149.35 | 6.82% |
| 2 | 第二名 | 33,673,918.05 | 6.78% |
| 3 | 第三名 | 27,336,816.58 | 5.51% |
| 4 | 第四名 | 26,832,553.96 | 5.40% |
| 5 | 第五名 | 15,377,108.93 | 3.10% |
| 合计 | -- | 137,091,546.87 | 27.6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18,677,642.48 |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2.23% |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 1 | 第一名 | 36,892,936.85 | 13.13% |
| 2 | 第二名 | 33,252,797.40 | 11.83% |
| 3 | 第三名 | 22,673,737.82 | 8.07% |
| 4 | 第四名 | 14,558,170.41 | 5.18% |
| 5 | 第五名 | 11,300,000.00 | 4.02% |
| 合计 | -- | 118,677,642.48 | 42.2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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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费用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 销售费用 | 15,824,517.28 | 16,088,925.06 | -1.64% | |
| 管理费用 | 120,667,864.43 | 82,725,424.25 | 45.87% | 本期计提股权激励费用4,590.55万元,上年同期冲回214.62万元,剔除该影响后,管理费用下降1,010.93万元,降幅11.91% |
| 财务费用 | 20,041,427.41 | 29,843,039.14 | -32.84% | 本期融资成本下降所致 |
| 研发费用 | 13,166,190.89 | 9,209,358.13 | 42.97% | 本期精细化工板块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
| 阻燃气雾型生物基水性保护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的研发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中试阶段 | 制备阻燃气雾型生物基水性保护材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基于石墨烯环氧树脂的气雾型水性金属防腐新材料的研发 | 节约原材料 | 小试阶段 | 制备基于石墨烯环氧树脂的气雾型水性金属防腐新材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低有挥发物不易燃环保水性气雾漆新材料的研发 | 减少环境污染 | 中试阶段 | 制备低有挥发物不易燃环保水性气雾漆新材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基于金属离子库仑吸附原理的鞋袜抗菌除臭新材料研发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中试阶段 | 制备基于金属离子库仑吸附原理的鞋袜抗菌除臭新材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使用碳纳米管和石墨烯复合材料提高气雾型水性防腐底漆性能技术的研发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小试阶段 | 获得使用碳纳米管和石墨烯复合材料提高气雾型水性防腐底漆性能技术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复合纳米粒子改性水性超支化聚硅氧烷自清洁涂层材料的研发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研究阶段 | 制备复合纳米粒子改性水性超支化聚硅氧烷自清洁涂层材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基于欧盟RoSH指令的低毒气雾型自动喷漆材料的研发 | 减少环境污染 | 小试阶段 | 制备基于欧盟RoSH指令的低毒气雾型自动喷漆材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气雾剂型水性纳米相变储能隔热保温外墙涂料的研发 | 节约原材料 | 小试阶段 | 制备气雾剂型水性纳米相变储能隔热保温外墙涂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环境友好型多功能耐高温防锈润滑材料的研发 | 减少环境污染 | 研究阶段 | 制备环境友好型多功能耐高温防锈润滑材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采用特种接枝复合有机酸材料的气雾型免除锈防锈底漆材料的研发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小试阶段 | 制备采用特种接枝复合有机酸材料的气雾型免除锈防锈底漆材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防水隔热气雾型喷涂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 | 小试阶段 | 制备防水隔热气雾型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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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的研发 | 性能 | 喷涂新材料 | 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
| 符合特定有机挥发物限量要求的金属部件气雾清洗材料的研发 | 减少环境污染 | 小试阶段 | 制备符合特定有机挥发物限量要求的金属部件气雾清洗材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非水溶性抗菌防霉功能的气雾型皮革上光材料的研发 | 减少环境污染 | 研究阶段 | 制备非水溶性抗菌防霉功能的气雾型皮革上光材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复合硅烷改性气雾型防水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的研发 | 节约原材料 | 研究阶段 | 制备复合硅烷改性气雾型防水材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符合欧盟RoHS标准的安全环保型气雾喷漆的研发 | 减少环境污染 | 研究阶段 | 制备符合欧盟RoHS标准的安全环保型气雾喷漆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复合接枝有机酸气雾型免处理防锈底涂技术的研发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小试阶段 | 获得复合接枝有机酸气雾型免处理防锈底涂技术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严控有机挥发物的溶剂型气雾清洁剂的研发 | 减少环境污染 | 研究阶段 | 制备严控有机挥发物的溶剂型气雾清洁剂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超支化树脂改性高固含水性气雾漆的研发 | 节约原材料 | 小试阶段 | 制备超支化树脂改性高固含水性气雾漆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萘磺酸生产尾气的多级喷淋-吸附深度净化设备的研发 | 减少环境污染 | 小试阶段 | 减低尾气处置难度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环保型混凝土减水剂及其制备方法的研发 | 减少环境污染 | 小试阶段 | 制备环保型混凝土减水剂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 2025 年 | 2024 年 | 变动比例 | |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39 | 38 | 2.63%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3.54% | 13.06% | 0.48%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本科 | 24 | 15 | 60.00% |
| 硕士 | 0 | 1 | -100.00% |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30 岁以下 | 11 | 6 | 83.33% |
| 30~40 岁 | 11 | 9 | 22.22% |
| 40 岁以上 | 17 | 23 | -26.09%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 2025 年 | 2024 年 | 变动比例 | |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3,166,190.89 | 9,209,358.13 | 42.97%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65% | 2.66% | -0.01%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30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5、现金流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同比增减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1,753,151.97 | 331,038,934.95 | 39.4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3,815,746.33 | 330,137,680.05 | 34.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37,405.64 | 901,254.90 | 1,890.2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177,791.97 | 162,484,983.01 | -33.4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6,168,701.25 | 211,160,427.96 | -35.5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990,909.28 | -48,675,444.95 | 42.4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3,771,078.36 | 511,633,585.87 | -40.6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7,493,333.95 | 462,473,470.78 | -48.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77,744.41 | 49,160,115.09 | 34.82%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507,711.79 | 554,384.01 | 10,092.8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方面:主营业务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回款同步增长,成本、费用控制有效,采购、支付节奏更合理,全年录得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大幅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方面:本期处置股权资产收回资金减少,投资现金流入减少;本期减少资本开支、对外投资,投资现金流出减少,整体对外投资策略更谨慎,全年录得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出减少;
3、筹资活动现金流方面:本期取得借款、偿还债务现金流入和流出均有大幅减少,整体录得净现金流入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各项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合计约5,744万元,无对应现金流流出;
2、本期计提股权激励费用约4,590万元,无对应现金流流出;
3、本期债务重组录得收益和信用减值损失转回约6,826万元,无对应现金流入;
4、利息费用约1,968万元,未计入经营净现金流。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
| 投资收益 | 62,667,233.36 | 113.64% | 本期因债务重组事项录得债务重组收益5,506.53万元,处置股权相关投资收益993.35万元,权益法 | 债务重组和处置股权相关投资收益不具备可持续性。 |
31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 2025年末 | 2025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102,316,453.89 | 5.72% | 45,293,343.20 | 2.84% | 2.88% | 经营净现金流增加、融资能力提高、投资支出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
| 应收账款 | 365,320,212.82 | 20.42% | 264,480,409.20 | 16.61% | 3.81% | |
| 合同资产 | 3,770,430.67 | 0.21% | 1,112,460.48 | 0.07% | 0.14% | 光伏施工项目质保金总数增加所致 |
| 存货 | 15,700,358.88 | 0.88% | 16,344,795.00 | 1.03% | -0.15%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4,019,448.88 | 9.73% | 180,911,792.32 | 11.36% | -1.63% | |
| 固定资产 | 539,555,217.79 | 30.16% | 573,960,133.05 | 36.05% | -5.89% | |
| 在建工程 | 1,759,530.05 | 0.10% | 5,618,770.73 | 0.35% | -0.25% | 本期部分在建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23,291,748.43 | 1.30% | 21,841,862.01 | 1.37% | -0.07% | |
| 短期借款 | 25,643,255.56 | 1.43% | 10,000,000.00 | 0.63% | 0.80% | |
| 合同负债 | 4,867,659.15 | 0.27% | 5,164,443.56 | 0.32% | -0.05% | |
| 租赁负债 | 26,479,454.95 | 1.48% | 20,825,269.42 | 1.31% | 0.17% | 本期新增租入物业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32
| 损益 | 允价值变动 | |||||||
|---|---|---|---|---|---|---|---|---|
| 金融资产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10.00 | 113,037,000.00 | 101,037,010.00 | 12,000,000.00 |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00 | 415,170,000.00 | 415,170,000.00 | |||||
| 上述合计 | 10.00 | 113,037,000.00 | 101,037,010.00 | 415,170,000.00 | 427,170,000.00 |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注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变动金额为本公司通过司法程序接受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的股东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股抵债取得的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 15%股权,于本报告期末公允价值为4.1517亿元。详见本报告第八节、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注2: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发生额均为公司利用闲余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八节、附注2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 136,168,701.25 | 211,160,427.96 | -35.5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
| 深圳市永晟新 | 新能源投资 | 收购 | 26,377,700.0 | 2.30% | 自有资金 | 盛泰华瑞(深 | 无固定期限 | 新能源投资 | 已完成工商变 | 0.00 | 0.00 | 否 | 不适用 |
33
| 能源有限公司 | 0 | 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更 | |||||||||||
|---|---|---|---|---|---|---|---|---|---|---|---|---|---|---|
| 合计 | -- | -- | 26,377,700.00 | -- | -- | -- | -- | -- | -- | 0.00 | 0.00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伏行业 | 78387.73 | 120,714.00 | 85,910.74 | 11,301.06 | 6,119.78 | 5,176.0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 襄阳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后注销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广州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后注销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东莞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安徽兆业聚能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ZETTA BUSINESS PTE. LTD.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海南兆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青海睿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兆亿碳合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香港兆新元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长治市上党区惠科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广东中诚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处置 | 股权处置贡献投资收益 708.89 万元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
1、主业深度提质增效,巩固双轮驱动战略
精细化工业务板块将锚定中高端市场核心需求,打造契合客户深层需求的产品与服务,致力成为“中国最佳气雾剂制造商”。产品端聚焦高端汽车养护、个人护理、日化等高价值赛道。市场端国内计划推出联名产品,深化本土市场布局;在海外搭建一体化分销与售后网络,为全球化战略推进提供坚实支撑。研发制造端推进设备智能化升级,引入自动化调色系统与智能产线,在配方推荐、视觉质检、预测性维护、动态排产等全链路应用AI技术,完善数据驱动决策体系,持续推动运营效率与产品品质双提升。
新能源业务板块顺应行业趋势,由规模扩张转型精益运营,推动业务从单一资产持有运营商向“资产+数据+服务”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商升级。通过构建AI智慧运维模型,推进“Z.0.0新能源智慧运维解决方案”产品化、标准化,探索对外输出服务。未来将重点布局“源网荷储”一体化、场景化新能源项目,以精准化投建替代规模扩张。构建“光-储-充”一体化运营场景,强化光伏EPC业务全流程管控,构建“投资-建设-运维”闭环体系,提升业务板块盈利与可持续发展水平。
2、全面推进降本增效,持续提升运营效能
以精益化管理贯穿经营全过程,优化成本管控体系,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设定成本费用压降目标,常态化推进降本增效。强化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强存货动态调控,严控非必要资本开支,保障现金流安全稳定。持续拓展多元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综合融资利率与相关财务费用,实现管控效能与运营质量双提升。
3、持续推行薪酬证券化,坚持人才强企方略
以市场化机制为导向,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与激励全链条体系,精准引进核心技术人才与管理骨干,同时持续优化薪酬体系,深化薪酬证券化创新激励,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此外,不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与多通道晋升机制,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稳定性的核心团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与创新动力。
4、推动绿色低碳升级落地,锚定长期可持续价值
公司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发展战略。在精细化工领域,依托“7CF”环保涂料品牌,打造节能减碳的可持续产品矩阵;在新能源领域,稳步拓展绿色能源多能互补产业链,逐步实现经营过程“零污染”目标,并积极探索资源循环利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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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以“钱家营煤矿低浓度瓦斯利用项目”为载体,创新构建“资源高效回收+能源利用+碳资产增值”模式。有效盘活煤矿伴生的闲置资源,并探索通过CCER机制实现碳资产价值,构建绿色环保节能体系,推动资源高效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展望未来,公司将坚守品质初心与社会责任担当,笃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环保低碳要求全面融入生产经营全链条。持续提供绿色优质产品,同时不断优化治理体系,强化人才梯队,激发创新活力,持续提升公司的社会价值与行业影响力,实现企业与社会、自然环境共生共荣,共创可持续发展未来。
(二)可能面临的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新能源光伏行业的发展与产业政策、电网消纳保障及电力市场改革措施紧密相关。当前,我国正处于能源转型与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的关键阶段,相关政策的后续调整或变化,可能对新增项目的投资回报预期、存量项目的收益预期以及公司的战略布局产生影响。“新老划段”政策后,存量项目仍享受一定程度的保障性收购机制,电价按现行政策执行;增量项目则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价由市场机制决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面对政策变化风险,公司依托项目运营经验,精准评估区域政策风险与市场条件,支撑项目投资决策;依托智慧运维能力,优化电站发电效率,并探索多元商业模式;通过精细化全流程投资管控能力,强化成本与风险管理,保障项目全生命周期收益安全与合规运营,快速适配市场变化。
2、市场周期性波动风险
新能源光伏行业的发展具有市场周期性波动的特征,在供应链端,上游关键原材料(如多晶硅、光伏玻璃)的供需关系变化及价格周期性波动,直接影响电站建造成本与投资节奏。在电力市场端,随着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电站的售电收入与电力现货市场价格、辅助服务费用等因素的联动性显著增强,收益不确定性相应提升。面对市场波动,对企业是风险也是挑战。公司凭借自身核心优势,通过强化供应链管理、坚守精细化运营、整合优质资源提前布局潜力项目,优化投资组合,持续提升抗风险能力,有效应对市场周期性波动冲击,保障业务稳健发展。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是公司的传统优势领域,目前,该项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石化产品,该类原材料在公司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其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及经营业绩影响较大。长期以来,石化产品价格受国际原油市场行情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精细化工业务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4、环保风险
公司传统优势产品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由各类原材料复配生成,公司已按国家要求配备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建立了一整套严格控制排污的环保制度,经政府主管部门检测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但随着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将逐步提高,未来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疏忽、不可抗力等因素出现环保方面的意外事件、对环境造成污染,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声誉及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税收政策风险
根据目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享有不同程度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 2025年11月2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幸福阶乘基金、明诚私募、国信证券、中泰证券、国银资 | 公司发展历程、经营情况、主营业务架构、核心产品体系、股权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兆新股份:2025年11月27日》 |
| 本、济略投资、创华投资、图灵资本等机构 | 激励计划、新能源业务补贴情况、后续市场拓展计划等 | 月27日兆新股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5】第001号) | ||||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公司于2025年11月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37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公司在严格履行披露义务的前提下持续以各种形式与股东坦诚交流,股东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热线与公司交流,也可通过指定电子邮箱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公司联络及沟通,公司设专门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并定期接受股东现场调研。
2、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会依法作出,公司第一大股东没有超越公司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目前有独立董事4名,占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影响的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和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年内监事会在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前,严格履行监督职能,保障公司经营及财务合规,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确保治理调整平稳过渡。
5、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已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独立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完整、独立的产、供、销体系,独立开展业务。
2、人员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薪资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人事职能部门、经营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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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于第一大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对公司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占用公司资产的行为。
4、机构方面: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
5、财务方面: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
三、同业竞争情况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
| 刘公直 | 男 | 40 | 董事长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5,005,700 | 0 | 1,171,000 | 0 | 3,834,700 | 个人原因减持 |
| 刘公直 | 男 | 40 | 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5,005,700 | 0 | 1,171,000 | 0 | 3,834,700 | 个人原因减持 |
| 陈东 | 男 | 42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薄静静 | 女 | 4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杨雅莉 | 女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孙青 | 女 | 6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连莲 | 女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朱晨瑜 | 女 | 32 | 职工代表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费海江 | 男 | 47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39
| 月 09 日 | 月 08 日 | |||||||||||
|---|---|---|---|---|---|---|---|---|---|---|---|---|
| 赵晓敏 | 女 | 4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 12月 09日 | 2027年 12月 08日 | 0 | 0 | 0 | 0 | 0 | |
| 赵晓敏 | 女 | 41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4年 12月 09日 | 2027年 12月 08日 | 0 | 0 | 0 | 0 | 0 | |
| 合计 | -- | -- | -- | -- | -- | -- | 5,005,700 | 0 | 1,171,000 | 0 | 3,834,7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2.1 董事会成员
2.1.1 刘公直,男,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战略事业部高级咨询顾问,光大证券销售交易总部销售经理,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业务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海南兆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兆新元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ZETTA BUSINESS PTE. LTD.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核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市福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1.2 陈东,男,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金融管理专业,获金融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产品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业务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1.3 杨雅莉,女,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获金融学硕士。曾任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会员信息管理部经理、深圳广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项目主管、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投行部项目经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投行部高级经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柏宁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自华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1.4 薄静静,女,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薄静静女士从业19年,为各类内外资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提供专业审计鉴证、财务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尽职调查等服务,主要涉及制造、贸易、建筑、交通运输、互联网、商业服务等行业。在会计、审计、税务方面具备丰富的理论和实务经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汇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2.1.5 孙青,女,196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财贸金融函授学院。曾任光大证券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顾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国富量子创新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华科智能投资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1.6 连莲,女,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律师。
2.1.7 朱晨瑜,女,199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南京万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助理、采购经理。
2.2 高级管理人员
40
2.2.1 总经理刘公直先生详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主要工作经历。
2.2.2 费海江,男,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主管,中山广播电视台财务负责人,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2.2.3 赵晓敏,女,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财华社网络技术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总编助理、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高级媒介经理、北京和讯在线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华南区市场总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明汇商业有限公司监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 陈东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总行业务室副总经理 | 2015年03月30日 | 是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 刘公直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6月21日 | 是 | |
| 刘公直 | 北京桢正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10月18日 | 否 | |
| 刘公直 | 深圳市福元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01月14日 | 否 | |
| 刘公直 | 海南兆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09月23日 | 否 | |
| 刘公直 | 香港兆新元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09月16日 | 否 | |
| 刘公直 | ZETTA BUSINESS PTE. LTD. | 董事、总经理 | 2025年05月13日 | 否 | |
| 杨雅莉 | 广西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07月08日 | 否 | |
| 杨雅莉 | 深圳市柏宁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0月01日 | 否 | |
| 杨雅莉 | 西安自华商贸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2024年12月24日 | 否 | |
| 杨雅莉 |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1月19日 | 是 | |
| 杨雅莉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2026年01月29日 | 是 | |
| 薄静静 | 上海汇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合伙人 | 2007年08月01日 | 是 | |
| 孙青 | 国富量子创新有限公司 | 董事会主席 | 2025年10月28日 | 是 | |
| 孙青 | 华科智能投资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24年11月29日 | 否 |
| 连莲 | 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0月09日 | 是 | |
|---|---|---|---|---|---|
| 连莲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合伙人律师 | 2003年05月01日 | 是 | |
| 朱晨瑜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助理、采购经理 | 2021年12月28日 | 是 | |
| 赵晓敏 | 深圳明汇商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2月27日 | 否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公司财务总监费海江先生于2023年7月在原任职单位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2023年12月,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5年3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定董事薪酬,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 刘公直 | 男 | 40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345.82 | 否 |
| 陈东 | 男 | 42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 薄静静 | 女 | 4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8 | 是 |
| 杨雅莉 | 女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8 | 否 |
| 孙青 | 女 | 6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8 | 是 |
| 连莲 | 女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8 | 是 |
| 朱晨瑜 | 女 | 32 | 职工代表董事 | 现任 | 22.39 | 否 |
| 费海江 | 男 | 47 | 财务总监 | 现任 | 88.05 | 否 |
| 赵晓敏 | 女 | 41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99.31 | 否 |
| 合计 | -- | -- | -- | -- | 627.57 | --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 | 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5年3月)执行 | |||||
| --- | --- |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完成情况 | 完成 |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 无 |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42
五、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 |||||||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刘公直 | 10 | 1 | 9 | 0 | 0 | 否 | 6 |
| 陈东 | 10 | 0 | 10 | 0 | 0 | 否 | 6 |
| 薄静静 | 10 | 0 | 10 | 0 | 0 | 否 | 6 |
| 杨雅莉 | 10 | 1 | 9 | 0 | 0 | 否 | 6 |
| 孙青 | 10 | 1 | 9 | 0 | 0 | 否 | 6 |
| 连莲 | 10 | 1 | 9 | 0 | 0 | 否 | 6 |
| 朱晨瑜 | 10 | 0 | 10 | 0 | 0 | 否 | 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勤勉尽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制度完善及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专业性的意见,有效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刘公直、孙青、连莲、杨雅莉、薄静静 | 2 | 2025年04月16日 |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环境、社会和治理 | 根据相关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提出指导 | 无 | 无 |
43
| (ESG)报告>的议案》 | 性意见,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经过充分沟通,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刘公直、孙青、连莲、杨雅莉、薄静静 | 2 | 2025 年 11 月 13 日 | 审议《关于拟通过司法程序接受青海锦泰股权以股抵债并与股东方签署战略合作的议案》 |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无 |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青、杨雅莉、连莲、薄静静、刘公直 | 6 | 2025 年 03 月 21 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 根据相关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青、杨雅莉、连莲、薄静静、刘公直 | 6 | 2025 年 04 月 09 日 | 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各位委员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无 |
44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青、杨雅莉、连莲、薄静静、刘公直 | 6 | 2025年05月15日 | 审议《关于考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5年第一季度绩效目标结果的议案》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各位委员无异议,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无 |
|---|---|---|---|---|---|---|---|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青、杨雅莉、连莲、薄静静、刘公直 | 6 | 2025年08月29日 | 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考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5年第二季度绩效目标结果的议案》 | 根据相关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青、杨雅莉、连莲、薄静静、刘公直 | 6 | 2025年10月20日 | 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根据相关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进行审核,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 无 | 无 |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青、杨雅莉、连莲、薄静静、刘公直 | 6 | 2025年11月26日 | 审议《关于考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5年第三季度绩效目标结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各位委员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薄静静、杨雅莉、孙青、刘公直(2025年3月21日离任)、陈东、连莲 | 5 | 2025年03月19日 | 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报相关工作沟通会议 | 关于年审相关重要事项以及审计进展情况的沟通。 | 无 | 无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薄静静、杨雅莉、孙青、刘公直(2025年3月21日离任)、陈东、连莲 | 5 | 2025年04月15日 | 审议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深圳市兆 | 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指导公司审计部2025年度审 | 无 | 无 |
45
|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 计工作。 | ||||||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薄静静、杨雅莉、孙青、刘公直(2025年3月21日离任)、陈东、连莲 | 5 | 2025年08月25日 | 审议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心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心2025 | 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指导公司审计中心2025年三季度审计工作。 | 无 | 无 |
46
| | | | | 年第三季度
工作计划》
的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薄静静、杨雅莉、
孙青、刘公直(2025年3月21日离任)、
陈东、连莲 | 5 | 2025年10月24日 | 审议关于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 审核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
提出指导意见。 | 无 | 无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薄静静、杨雅莉、
孙青、刘公直(2025年3月21日离任)、
陈东、连莲 | 5 | 2025年11月13日 | 审议关于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根据相关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指导意见。 | 无 | 无 |
七、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4 |
|---|---|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24 |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88 |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88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9 |
| 专业构成 | |
| --- |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 生产人员 | 70 |
| 销售人员 | 57 |
| 技术人员 | 40 |
| 财务人员 | 22 |
| 行政人员 | 99 |
| 合计 | 288 |
| 教育程度 | |
| --- |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及以上 | 21 |
| 本科 | 99 |
| 专科 | 78 |
| 高中及以下 | 90 |
47
| 合计 | 288 |
|---|---|
2、薪酬政策
公司采用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结合行业及公司经营特点,充分考虑公平性和竞争力,实行激励与约束并存的薪酬制度,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并结合公司业绩及员工对于公司的特殊贡献不定期发放奖金。公司在参考外部劳动力市场的薪酬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及政府部门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岗位及职位的特点,确定不同的薪酬等级及奖金水平,以最大限度地激励员工。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进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有效提升了员工执行力和责任意识,有利于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3、培训计划
公司建立了员工培训机制,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员工业务、管理素质提升的需求等,采取内部培训与外派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培训计划,提升团队素质,以保证既定经营目标的实现以及企业、员工的双向可持续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九、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2)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5年4月4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6)2025年4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授予9,383.269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6元/份。
(7)2025年5月7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3,127.75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1元/股。
(8)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9)2025年9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授予2,345.817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6元/份。
(10)2025年9月26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授予781.939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1元/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承担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根据公司设定目标和实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执行良好。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 员工的范围 | 员工人数 | 持有的股票总数
(股) | 变更情况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
| --- | --- | --- | --- | --- | --- |
|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 | 42 | 19,547,465 | 因个别持有人离职、不符合参与条件,相关份额重新分配,导致参与员工人数减少3人。 | 1.00% | 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
49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初持股数(股) | 报告期末持股数(股)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 | 0 | 0.00% |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
不适用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员工持股方案在2025年的费用摊销为2,114.38万元,计入相关费用科目和资本公积。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5年12月19日届满,解锁比例为 100%,解锁数量为19,547,465股。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其他说明: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十一、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公司已制定了包括公司治理、采购、销售、人力资源、投资等各个方面在内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根据执行反馈情况进行合理修订。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50
十二、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
☐是 ☑否
十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6年04月15日 |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 --- | ---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①控制环境无效;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⑤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2)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引起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漏报。(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①资产总额错报,错报≥资产总额2%;②所有者权益总额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2%。(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①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2%;②所有者权益总额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2%。(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①资产总额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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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
|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兆新股份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6年04月15日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否
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十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五、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是 □否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家) | 1 |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 | https://39.145.37.16:8081/zhhb/yfplpub_html/#/home |
作为一家深耕清洁能源领域的企业,兆新股份始终将“人与环境的和谐高于一切”作为核心价值理念,并将其深度融入战略发展与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公司将低碳发展视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巩固光伏业务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储能、瓦斯资源利用等多元减碳赛道,以全产业链布局践行环境保护责任,全力助推“双碳”目标落地。
在国家“十五五”规划聚焦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大力推动低碳产业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公司践行自身绿色使命,精准把握低碳产业发展机遇,通过一系列创新性举措深化减碳实践,系统性推进减碳工作。公司推进钱家营煤矿低浓度瓦斯利用项目实施,该项目助力矿井瓦斯清洁能源高值化利用,锚定“瓦斯资源化利用+电能化战略布局+碳资产市场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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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发展路径,推动煤炭行业绿色转型。同期,公司通过司法程序顺利完成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 15%股权的交割,切入盐湖提锂赛道,推动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进一步拓宽了低碳产业布局。
在这一过程中,公司始终坚守绿色发展初心,以构建全链条低碳能源生态为己任,致力于为不同场景提供高效能、多元化,可持续的低碳解决方案。我们坚信,随着技术迭代与产业布局深化,公司将持续释放减碳效能,以综合能源服务赋能社会低碳转型,为构建绿色发展格局、创造美好生态环境注入强劲动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碳减排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如下表:
| 换算标准 | ||||
|---|---|---|---|---|
| 使用1度电的排放系数 | ||||
| 折算标准煤 | 碳排放 | CO2排放 | SO2排放 | NOX排放 |
| 0.4 | 0.272 | 0.997 | 0.03 | 0.015 |
| 兆新股份光伏发电节能减排明细表 | ||||
| --- | --- | --- | --- | |
| 年度 | 总发电量(亿KWH) | 分类 | 节能减排总量(吨) | |
| 2025年 | 1.40 | 标准煤 | 56,193.64 | |
| 碳粉尘 | 38,211.67 | |||
| 二氧化碳 | 140,062.64 | |||
| 二氧化硫 | 4,214.52 | |||
| 氮氧化物 | 2,107.26 | |||
| 注:1、相关节能减排总量数据由2025年总发电量换算而来,取小数点后两位;2、碳排放量指各种活动过程中将碳元素释放到大气中的数量;二氧化碳排放量指各种活动过程中将二氧化碳释放到大气中的数量;3、SO2为二氧化硫;NOX为氮氧化物;4、换算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2020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供电煤耗为305.5克(0.3055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考虑到电力输送过程中存在损耗,所以标准煤采用系数0.4,其他碳粉尘、二氧化硫的换算参考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提供的相关系数。 |
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不适用
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不适用
十六、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始终将企业社会价值的实现置于重要战略位置,坚定践行“为社会及利益相关方创造价值”的企业使命,高度聚焦优质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积极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力求在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持续为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企业力量。
(1) 产品安全与质量
公司始终坚守“客户至上、股东优先、员工受益”的核心价值观,积极与员工、供应商、客户、社区等各方构建共创、共享、共赢的生态价值体系,致力于推动行业生态的改善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内最早从事研发、制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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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气雾剂产品的企业之一,同时也是气雾剂行业首家上市企业,公司深耕精细化工领域30年,凭借深厚的技术积淀、卓越的品牌影响力及完善的产业布局,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旗下主导产品商标“7CF”获评“中国驰名商标”,重要品牌“可立美”亦被评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两款产品获评“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此外,公司参与主编及修订的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已正式颁布实施,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引领地位。
技术创新与产品品质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石。依托高水平的科创团队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平台,先后承担国家、省、市各级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及科技计划项目二十余项,累计取得70余项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这些科研成果广泛应用于生产制造环节,不仅有效提升了产品竞争力,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更是在推动低碳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效益。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在精细化工产品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恪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其间不断获得权威认证,公司持续完善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的全流程管控体系,全面防范质量与安全风险。公司将履行社会责任深度融入日常经营,始终坚持产品品质的高标准,努力满足消费者需求与期待,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诺,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取得了如下认证证书/许可证:
| 名称 | 覆盖范围/许可范围 |
|---|---|
| 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功能涂料、汽车护理用品、家居用品等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设计、生产外包管理和销售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 |
| 根据 IS09001:2015 标准要求,证书有效期内每年需进行监督审核。这一机制对公司发展意义重大。从内部管理来看,监督审核促使公司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品质管理,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和产品合格率,直接带动企业效益增长。从外部视角而言,持有该项证书是公司质量管理能力的有力证明,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对产品的信心,为公司相关产品在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多份额奠定坚实基础。 | |
| 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功能涂料、汽车护理用品、家居用品等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设计、生产外包管理和销售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 |
| IS014001 认证,即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由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据 IS014001 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公司通过该认证后,表明其环境管理能力达到国际认可水平,能够确保生产过程、产品及各类活动中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有效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彰显企业的环保责任与担当,提升企业形象与市场竞争力。 | |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2-丙醇(111)、2-丁氧基乙醇(249)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358)、二甲醚(479)、二氯甲烷(541)、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 (642)、环己酮(952)环己烷(953)甲醇(1022)、2-甲基-1-丙醇(1033)、4-甲基-2-戊酮(1059)2-甲基戊烷(1154)、4-羟基-4-甲基-2-戊酮(1636)、溶剂油[闭杯闪点≤60℃] (1734)、三氯乙烯(1866)、液化石油气(2548)、乙醇[无水] (2568)、乙酸乙二醇乙醚(2648)、乙酸乙酯(2651)、乙酸正丁酯(2657)、乙酸仲丁酯(2660)正己烷(2789)正丁烷(2778)、丙烯酸酯类树脂涂料(2828-2)醇酸树脂涂料(2828-3)、酚醛树脂涂料(2828-4)、环氧树脂涂料(2828-6)、聚氨酯树脂涂料(2828-7)、硝基涂料(2828-13)、皮革光滑剂(2828-76)、皮革光亮剂(2828-77)涂料用稀释剂(2828-79)、丙烯酸树脂(2828, 危险化学品登记号44021014120600002)、醇酸树脂(2828, 危险化学品登记号44021014110600001)、多功能松锈润滑剂(2828, 危险化学品登记号44181008320600013)、涂料剥离剂(2828, 危险化学品登记号44181008310600014)、气雾漆(2828, 危险化学品登记号44181007120600012)、汽车用品气雾剂(2828, 危险化学品登记号44181007120600013)、家庭用品气雾剂(2828, 危险化学品登记号44181008320600014)高沸点芳烃溶剂(sa-1000) (2828, 危险化学品登记号44091005720600004)、高沸点芳烃溶剂(sa-1500) (2828, 危险化学品登记号44091005720600000)共41种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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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表明公司的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已通过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操作规范有序。同时,公司制定了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此外,公司满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全方位保障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安全性。
(2)员工职业发展与权益保障
在员工福利与权益领域,公司致力于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以实际行动彰显对员工的关爱与重视。通过多样化举措增强员工的企业认同感与归属感,满足不同层级员工的多元需求,对员工所创造的业绩给予合理回报。
公司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用工原则,严格遵循各工厂、办事处所在地的劳工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丰富福利,如组织联谊会、节日礼物、女职工特殊福利、开展团建活动等,营造温馨愉悦的工作氛围。公司倡导“坦诚交流”,为员工规划全面的职业发展路径,涵盖纵向的职级晋升与横向的跨序列拓展,员工可根据公司需求及个人兴趣在不同通道间转换。
此外,公司持续推进的薪酬证券化取得显著成效。2025年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旨在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调动其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强化员工对公司发展方向的认同感,提升团队责任感与凝聚力。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5年12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公司已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等级均为合格,解锁条件已成就。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已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及按持有人持有份额的分配工作。公司将继续拓展员工职业发展道路,坚定维护员工权益,打造富有战斗力、责任心、具有担当精神且稳定的组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赋能。
(3)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
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对所有股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股东各项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强化内部监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多渠道积极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增强公司经营透明度,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充分了解公司情况。
(4)供应商与消费者权益
在维护供应商与消费者权益方面,公司严格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积极与供应商及客户建立并巩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高度重视与各方的沟通与协调,致力于打造一个基于信任与合作的稳固平台。目前,公司的合同履约状况保持良好态势,有力地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始终严格遵循《信息披露制度》及其实施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与公平性,全方位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各类相关信息。与此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对投资者的各类咨询均予以认真、专业的回复,2025年互动易回复率为 100%,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与投资者形成了良性的互动氛围。此外,公司密切关注投资者提出的批评与建议,积极将其反馈至公司相关部门,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针对性改善,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与运营水平。
在未来的发展征程中,公司将继续坚守诚信、透明、责任和公平这些核心原则,持续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各类业务流程。通过有效实施风险管理和合规措施,为业务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公司将积极主动地与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广泛吸纳各方意见与建议,切实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秉持“长期主义”和“绿色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全力以赴地朝着成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卓越企业目标大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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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制度及管理措施建设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一整套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补充和完善。
2、安全生产制度及管理措施执行情况
公司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安全生产制度及管理措施进行落实:
(1)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实现全员安全管理。
(2)推行安全标准化,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实行自动化控制,打造本质安全。
(4)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形成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整改双重预防机制。
(5)建设事故应急体系,做好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管理措施有效并得以实际执行。
3、安全措施
(1)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建立以安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责任落实、制度落实。
(2)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
(3)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与素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才可上岗作业。
(4)实现作业标准化。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各岗位、各工种作业人员的行为,控制不安全行为,防范安全事故。
(5)强化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管控,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实现生产效益。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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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 |||
| 本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兆新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兆新股份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 ||||||
| 本承诺后续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2、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 | 2023 年 02 月 16 日 | 履行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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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兆新股份《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关于资金占用的承诺本公司维护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和完整性,本公司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不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侵害上市公司对其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
|---|---|---|---|---|---|---|
| 收购报告书或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 2023年02月16日 | 履行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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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承诺 | 承诺
1、保证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本公司维护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和完整性,本公司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不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侵害上市公司对其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保证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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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理制度;
(2) 保证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在银行开户,本公司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3) 保证不干涉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 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机构独立
本公司支持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业务经营部门或其他机构及其人员的独立依法运作,不通过行使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以外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机构的设立、调整或者撤销,或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机构及其人员行使职权进行限制或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
5、保证业务独立
(1) 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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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 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承诺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自愿承诺在特定条件下不减持公司股份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第一大股东自愿承诺;自2024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2日(前次限售承诺届满日为2024年8月12日),在公司股价低于2.5元/股(含2.5元/股)时将不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 2024年08月13日 | 2025年8月12日 | 履行完毕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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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3、公司涉及业绩承诺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四、2、(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8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周锋、马钟宏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是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原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五年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
根据遴选结果,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综合评分位列第一名。司农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兴华所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并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期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公司报告期末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诉讼(仲裁)基本情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 | 诉讼(仲裁)判决执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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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 | 果及影响 | 行情况 | |||||
|---|---|---|---|---|---|---|---|
| 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与兆新股份、深圳永晟公司增资纠纷案 | 16,733.38 | 否 | 最高院已股回浙江千虹的再审申请 | 此案尚未对公司本期及后续经营构成影响。 | 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 | 2025 年 11 月 05 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5-037)、《关于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5-060) |
| 报告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第三人,发生的诉讼仲裁主要涉及中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东出资纠纷、合同纠纷、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 | 1,968.99 | 是,预计负债 45.30 万元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达成和解、撤诉、案件终结的有 9 起,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的有 9 起(含撤诉)。待判决的有 5 起。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暂未产生重大影响。 | 已撤诉、终结、结案案件金额共计 779.1 万元,待判决案件金额共计 1,189.89 万元。 | ||
| 报告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 | 455.25 | 否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已结案的有 1 起,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暂未产生重大影 | 已结案案件金额 139.01 万元、待判决案件金额 |
64
| 原告/申请人,发生的诉讼仲裁主要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过渡期亏损补偿纠纷、供用电合同纠纷等 | 待判决的有4起。 | 响。 | 316.24万元。 | ||||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5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不适用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03月28日 | 10,000 | 2018年06月26日 | 979.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0年 | 是 | 否 |
66
| 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024 年 08 月 17 日 | 15,000 | 2024 年 09 月 05 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3 年 | 否 | 否 |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 年 12 月 19 日 | 4,000 | 2024 年 12 月 17 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5 年 | 是 | 否 |
| 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5 年 03 月 25 日 | 3,900 | 2025 年 04 月 28 日 | 3,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8 年 | 否 | 否 |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2025 年 03 月 25 日 | 2,900 | 2025 年 04 月 28 日 | 2,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8 年 | 否 | 否 |
| 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5 年 03 月 25 日 | 3,250 | 2025 年 05 月 27 日 | 3,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1 年 | 否 | 否 |
| 深圳市彩虹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25 年 04 月 18 日 | 1,000 | 2025 年 06 月 25 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5 年 | 否 | 否 |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5 年 03 月 25 日 | 2,300 | 2025 年 09 月 29 日 | 2,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1 年 | 否 | 否 |
| 深圳市彩虹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25 年 04 月 18 日 | 1,000 | 2025 年 11 月 05 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 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82,35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3,95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97,35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5,776.05 |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 | 2024 年 12 月 21 日 | 5,000 | 2025 年 01 月 02 日 | 4,000 | 无 | 无 | 13 年 | 否 | 否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4,000 |
67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5,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3,782.91 |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82,35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7,95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02,35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9,558.96 |
| 全部担保余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4.88%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8,295.62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8,295.62 |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 产品类别 | 风险特征 |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 | 2,200 | 0 |
| 券商理财产品 | 低 | 0 | 0 |
公司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2)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68
4、其他重大合同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见本报告附注十八、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 2025 年 7 月 19 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34) |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1,701,500 | 26.69% | 39,096,956 | -517,947,225 | -478,850,269 | 42,851,231 | 2.15%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21,701,500 | 26.69% | 39,096,956 | -517,947,225 | -478,850,269 | 42,851,231 | 2.15%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486,007,100 | 24.86% | -486,007,100 | -486,007,100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5,694,400 | 1.83% | 39,096,956 | -31,940,125 | 7,156,831 | 42,851,231 | 2.15%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33,146,322 | 73.31% | 517,947,225 | 517,947,225 | 1,951,093,547 | 97.85%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33,146,322 | 73.31% | 517,947,225 | 517,947,225 | 1,951,093,547 | 97.85%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 |
股份变动的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增加39,096,956股。
2、报告期内限售股中股权激励限售股增加39,096,956股、高管锁定股减少31,940,125股、首发后限售股减少486,007,100股。
3、报告期内流通股增加517,947,225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增加39,096,956股。限售股中股权激励限售股增加39,096,956股、高管锁定股减少31,940,125股、首发后限售股减少486,007,100股,流通股增加517,947,225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报告期 | 按未变动前的股本总数计算 | 按变动后的股本总数计算 | ||||
|---|---|---|---|---|---|---|
| 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2025年度 | 0.02 | 0.02 | 0.61 | 0.02 | 0.02 | 0.60 |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 刘公直 | 3,754,275 | 0 | 0 | 3,754,275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按照相关规则执行 |
| 李化春 | 9,525,500 | 0 | 9,525,500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5年6月6日 |
| 郭健 | 6,528,300 | 0 | 6,528,300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5年6月6日 |
| 黄炳涛 | 5,028,600 | 0 | 5,028,600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5年6月6日 |
| 高玉霞 | 500,000 | 0 | 500,000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5年6月6日 |
| 吴俊峰 | 4,500,000 | 0 | 4,500,000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5年6月6日 |
71
| 日 | ||||||
|---|---|---|---|---|---|---|
| 张小虎 | 3,274,500 | 0 | 3,274,500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5年6月6日 |
| 黄敏敏 | 2,583,225 | 0 | 2,583,225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5年3月7日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 | 486,007,100 | 0 | 486,007,100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已满,已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于2025年7月14日上市流通。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99名激励对象 | 0 | 39,096,956 | 0 | 39,096,956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按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
| 合计 | 521,701,500 | 39,096,956 | 517,947,225 | 42,851,23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增加39,096,956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9,03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1,71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 | 报告期内 | 持有有限 | 持有无限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72
| 持股数量 | 增减变动情况 | 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一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 | 其他 | 24.37% | 486,007,100 | 0 | 0 | 486,007,100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0.98% | 19,547,465 | 0 | 0 | 19,547,465 | 不适用 | 0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分红保险产品华泰组合 | 其他 | 0.50% | 10,000,000 | 10,000,000 | 0 | 10,000,000 | 不适用 | 0 |
| 宋文谦 | 境内自然人 | 0.48% | 9,593,100 | 3,336,200 | 0 | 9,593,100 | 不适用 | 0 |
| 杨晓东 | 境内自然人 | 0.47% | 9,361,800 | 9,361,800 | 0 | 9,361,800 | 不适用 | 0 |
| 李传婷 | 境内自然人 | 0.45% | 8,959,100 | 5,074,900 | 0 | 8,959,100 | 不适用 | 0 |
| 康素琴 | 境内自然人 | 0.44% | 8,749,566 | 8,749,566 | 0 | 8,749,566 | 不适用 | 0 |
| 李明军 | 境内自然人 | 0.39% | 7,711,000 | 7,711,000 | 0 | 7,711,00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34% | 6,863,534 | 6,863,534 | 0 | 6,863,534 | 不适用 | 0 |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境外法人 | 0.31% | 6,239,858 | 6,239,858 | 0 | 6,239,858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486,007,100 | 人民币普 | 486,007,1 |
73
| 一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 1702 期 | 通股 | 00 | |
|---|---|---|---|
|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19,547,4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47,465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分红保险产品华泰组合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 宋文谦 | 9,59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93,100 |
| 杨晓东 | 9,36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61,800 |
| 李传婷 | 8,95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59,100 |
| 康素琴 | 8,749,566 | 人民币普通股 | 8,749,566 |
| 李明军 | 7,71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11,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863,534 | 人民币普通股 | 6,863,534 |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6,239,858 | 人民币普通股 | 6,239,858 |
|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4) | 宋文谦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222,200 股,李传婷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959,100 股,李明军通过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711,000 股。 |
持股 5% 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
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一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 1702 期”持有的公司股份系通过司法裁定以股抵债的形式获取,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最终受益人,在经营范围、持股目的和持股期限上均具有特殊性,仅对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故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74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持有的公司股份系通过司法裁定以股抵债的形式获取,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最终受益人,在经营范围、持股目的和持股期限上均具有特殊性,仅对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故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 10%以上的股东情况
☑是 ☐否
☑法人 ☐自然人
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辛树人 | 1987年11月23日 | 913706002656300753 |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75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
5、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的唯一委托人及受益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承诺:自2024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2日,在公司股价低于2.5元/股(含2.5元/股)时将不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本承诺已履行完毕。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76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77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6年04月13日 |
| 审计机构名称 |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报告文号 | 司农审字[2026]25009270018号 |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周锋、马钟宏 |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新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兆新股份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兆新股份,并遵守了独立性准则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规定,同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5及附注五、42所述,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496,574,203.19元,为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和测试兆新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检查主要销售合同、了解货物签收及退货的政策、与管理层沟通等程序,评价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适当性。
(3)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凭证。
(4)对主要客户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本期销售金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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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重大样本核对相关支持性凭证,评估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将该数据与兆新股份外销台账进行比较。
- 以股抵债事项
1、事项描述
公司通过司法程序接受以青海锦泰 15%股权抵偿富康矿业需支付公司的债务本金人民币3.545亿元,以及违约金、交易费用及一切合理费用。以股抵债事项对公司经营结果影响重大,且属于不经常发生的特殊交易,因此我们将以股抵债事项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以股抵债事项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访谈管理层,了解进行以股抵债的背景、原因和商业实质。
(2)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利用管理层委聘的独立评估机构的工作,评价估值专家的工作结果或结论的相关性和合理性,工作结果或结论与其他审计证据的一致性,估值专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设和方法,这些假设和方法在具体情况下的相关性和合理性。
(4)追溯检查债权形成的原始文件,并与协议约定的清偿金额核对,将股权初始确认金额与评估报告评估的公允价值进行核对,并复核债务重组损益计算的准确性。
(5)获取标的公司在股东名册上所做的变更记录;检查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获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股权变更登记文件。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兆新股份2025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兆新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兆新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兆新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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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兆新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兆新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兆新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02,316,453.89 | 45,293,343.20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000,000.00 | 1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2,675,172.00 | 6,908,304.83 |
| 应收账款 | 365,320,212.82 | 264,480,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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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款项融资 | 421,319.94 | |
|---|---|---|
| 预付款项 | 8,291,967.83 | 8,433,139.24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72,042,973.45 | 407,873,181.9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15,700,358.88 | 16,344,795.0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3,770,430.67 | 1,112,460.4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8,309,046.34 | 12,635,458.30 |
| 流动资产合计 | 590,426,615.88 | 763,502,422.14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2,304,937.67 | 1,641,311.04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4,019,448.88 | 180,911,792.3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15,170,000.0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539,555,217.79 | 573,960,133.05 |
| 在建工程 | 1,759,530.05 | 5,618,770.7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23,291,748.43 | 21,841,862.01 |
| 无形资产 | 22,929,941.06 | 23,466,493.7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4,387,902.19 | 4,387,902.19 |
| 长期待摊费用 | 3,862,496.98 | 7,196,777.2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898,527.01 | 9,634,235.4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83,400.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98,663,150.06 | 828,659,277.80 |
| 资产总计 | 1,789,089,765.94 | 1,592,161,699.94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5,643,255.56 | 1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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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77,144,327.81 | 63,480,243.02 |
| 预收款项 | 600,000.00 | |
| 合同负债 | 4,867,659.15 | 5,164,443.5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037,002.10 | 11,791,284.54 |
| 应交税费 | 13,625,243.25 | 8,270,997.60 |
| 其他应付款 | 88,530,770.89 | 102,944,889.70 |
| 其中:应付利息 | 358,869.33 | 706,732.96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181,712.19 | 28,512,707.74 |
| 其他流动负债 | 2,383,905.26 | 6,884,019.98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1,413,876.21 | 237,648,586.14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26,479,454.95 | 20,825,269.42 |
| 长期应付款 | 250,882,306.95 | 139,157,788.21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29,068,962.40 | 29,676,420.77 |
| 递延收益 | 3,074,390.68 | 3,607,356.5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598,768.85 | 8,318,806.5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8,103,883.83 | 201,585,641.43 |
| 负债合计 | 579,517,760.04 | 439,234,227.57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993,944,778.00 | 1,954,847,82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220,881,410.71 | 150,842,603.90 |
82
| 减:库存股 | 70,765,490.36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2,247,129.32 | 1,316,767.64 |
| 盈余公积 | 41,420,203.65 | 41,420,203.6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999,784,647.38 | -1,042,372,392.8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87,943,383.94 | 1,106,055,004.33 |
| 少数股东权益 | 21,628,621.96 | 46,872,468.0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09,572,005.90 | 1,152,927,472.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89,089,765.94 | 1,592,161,699.94 |
法定代表人:刘公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海江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4,335,864.66 | 28,745,806.7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2,319,627.28 | 4,385,396.18 |
| 应收账款 | 4,904,519.14 | 31,730,015.0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674,057.00 | 1,341,797.32 |
| 其他应收款 | 163,124,821.39 | 433,404,346.99 |
| 其中:应收利息 | 1,147,797.77 | 55,337.55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83,852.93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34,890.45 | 1,294,707.0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6,893,779.92 | 500,985,922.31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71,166,210.36 | 1,449,376,607.5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15,170,000.0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0,639,076.41 | 10,634,518.63 |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83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8,442,573.67 | 8,718,922.67 |
| 无形资产 | 26,727.27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3,437,461.25 | 6,382,604.7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23,162.61 | 2,379,304.8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11,105,211.57 | 1,477,491,958.36 |
| 资产总计 | 1,687,998,991.49 | 1,978,477,880.67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9,628,933.33 | 1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28,104,283.87 | 31,096,275.11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06,768.96 | 1,106,688.20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34,806.79 | 5,806,531.03 |
| 应交税费 | 195,636.84 | 2,450,779.92 |
| 其他应付款 | 456,153,513.69 | 845,430,937.38 |
| 其中:应付利息 | 62,769,168.16 | 44,149,111.40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43,402.91 | 7,106,759.33 |
| 其他流动负债 | 2,325,555.26 | 4,406,469.83 |
| 流动负债合计 | 502,492,901.65 | 907,404,440.80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1,325,290.40 | 7,841,916.52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340,332.40 | 1,060,420.77 |
| 递延收益 | 452,390.68 | 913,356.5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66,386.05 | 1,307,838.4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384,399.53 | 11,123,532.21 |
84
3、合并利润表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一、营业总收入 | 496,574,203.19 | 346,292,478.26 |
| 其中:营业收入 | 496,574,203.19 | 346,292,478.26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531,720,944.82 | 395,086,787.99 |
| 其中:营业成本 | 356,195,472.11 | 251,860,839.46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5,825,472.70 | 5,359,201.95 |
| 销售费用 | 15,824,517.28 | 16,088,925.06 |
| 管理费用 | 120,667,864.43 | 82,725,424.25 |
| 研发费用 | 13,166,190.89 | 9,209,358.13 |
| 财务费用 | 20,041,427.41 | 29,843,039.1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9,686,833.38 | 21,449,583.69 |
| 利息收入 | 292,892.78 | 65,707.22 |
| 加:其他收益 | 16,311,273.68 | 16,065,537.3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667,233.36 | -79,417,584.6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7,656.56 | -2,050,973.9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 -83,481.57 | |
| 负债合计 | 515,877,301.18 | 918,527,973.01 |
| --- | --- | ---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993,944,778.00 | 1,954,847,82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244,669,722.41 | 167,453,992.03 |
| 减:库存股 | 70,765,490.36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41,420,203.65 | 41,420,203.65 |
| 未分配利润 | -1,037,147,523.39 | -1,103,772,110.0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72,121,690.31 | 1,059,949,907.6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87,998,991.49 | 1,978,477,88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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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一”号填列) | 0.00 | 102,895.8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927,638.20 | -13,710,401.1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60,720.72 | -13,887,614.9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3,641.15 | -252,309.3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一”号填列) | 54,025,041.74 | -139,893,786.58 |
| 加:营业外收入 | 3,832,139.62 | 19,694,663.36 |
| 减:营业外支出 | 2,713,384.06 | 9,083,348.9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一”号填列) | 55,143,797.30 | -129,282,472.20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452,711.21 | 11,442,347.03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 44,691,086.09 | -140,724,819.2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 44,691,086.09 | -140,724,819.2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587,745.48 | -143,366,091.27 |
| 2.少数股东损益 | 2,103,340.61 | 2,641,272.0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86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4,691,086.09 -140,724,819.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2,587,745.48 -143,366,091.2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103,340.61 2,641,272.0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2 -0.0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2 -0.0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刘公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海江
4、母公司利润表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一、营业收入 | 123,527,226.10 | 179,109,507.67 |
| 减:营业成本 | 110,959,048.71 | 152,885,279.02 |
| 税金及附加 | 482,448.98 | 2,717,905.02 |
| 销售费用 | 170,608.90 | 8,565,738.45 |
| 管理费用 | 62,710,716.46 | 52,779,821.68 |
| 研发费用 | 2,111,405.80 | 5,433,194.91 |
| 财务费用 | 20,774,274.14 | 45,168,011.5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1,466,201.09 | 38,016,665.59 |
| 利息收入 | 1,146,333.09 | 1,838.26 |
| 加:其他收益 | 1,054,046.46 | 1,679,133.1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3,992,689.60 | -12,007,942.9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325.72 | 1,037,590.2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208,130.63 | -12,199,408.9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937,585.43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0,740.73 | -311,013.5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402,849.07 | -137,217,260.72 |
| 加:营业外收入 | 2,711,803.18 | 11,082,449.80 |
87
减:营业外支出 375,375.72 7,789,228.9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6,739,276.53 -133,924,039.89
减:所得税费用 114,689.90 -345,715.2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6,624,586.63 -133,578,324.6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6,624,586.63 -133,578,324.6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6,624,586.63 -133,578,324.6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 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 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6,624,586.63 -133,578,324.6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 -0.07
5、合并现金流量表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0,971,746.86 | 297,584,005.4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88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336,073.91 | 7,743,195.1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45,331.20 | 25,711,734.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1,753,151.97 | 331,038,934.9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9,703,106.98 | 196,944,911.4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6,072,618.12 | 66,815,168.2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056,073.23 | 31,493,658.1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983,948.00 | 34,883,942.2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3,815,746.33 | 330,137,680.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37,405.64 | 901,254.9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7,017,010.00 | 159,663,665.8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25,365.97 | 3,694.4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5,416.00 | 2,626,710.3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8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00.00 | 10,912.3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177,791.97 | 162,484,983.0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851,200.40 | 24,804,835.7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3,037,000.00 | 150,100,225.34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04,643.16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80,500.85 | 35,150,723.6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6,168,701.25 | 211,160,427.9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990,909.28 | -48,675,444.9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950,990.36 | 33,819,665.87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2,500,000.00 | 477,813,92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0,088.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3,771,078.36 | 511,633,585.8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2,505,262.52 | 349,665,386.5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360,036.31 | 36,106,237.8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842,926.52 | 9,181,852.2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628,035.12 | 76,701,846.3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7,493,333.95 | 462,473,470.7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77,744.41 | 49,160,115.0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83,471.02 | -831,541.0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507,711.79 | 554,384.0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291,705.81 | 44,737,321.80 |
8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3,948,845.59 | 171,209,727.8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7,699.52 | 354,417.2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8,826,733.80 | 380,685,345.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2,843,278.91 | 552,249,490.1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0,424,656.35 | 148,748,349.99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889,334.27 | 38,858,852.8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78,662.80 | 4,684,108.2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3,394,997.58 | 363,919,393.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0,487,651.00 | 556,210,704.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355,627.91 | -3,961,214.1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 | 140,521,504.6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15.54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21,000.00 | 6,486,885.5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524,015.54 | 147,008,390.1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44,060.37 | 4,165,788.3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5,677,700.00 | 127,7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717,928.12 | 39,837,030.8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239,688.49 | 171,702,819.1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715,672.95 | -24,694,428.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850,990.36 | 33,870,730.8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5,000,000.00 | 401,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988.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865,978.36 | 434,870,730.8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8,400,000.00 | 311,772,514.1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58,620.68 | 19,665,722.8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83,794.12 | 69,877,960.6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442,414.80 | 401,316,197.5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6,436.44 | 33,554,533.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503.10 | 13,896.1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926,978.38 | 4,912,786.3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745,806.75 | 23,833,020.4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18,828.37 | 28,745,806.75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 项目 | 2025年度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5 | ||||||||||||||
| 4,84 | |||||||||||||||
| 7,82 | |||||||||||||||
| 2.00 | 150,842,603.90 | 1,31 | |||||||||||||
| 6,76 | |||||||||||||||
| 7.64 | 41,4 | ||||||||||||||
| 20,2 | |||||||||||||||
| 03.6 | |||||||||||||||
| 5 | - | ||||||||||||||
| 1,04 | |||||||||||||||
| 2,37 | |||||||||||||||
| 2,39 | |||||||||||||||
| 2.86 | 1,10 | ||||||||||||||
| 6,05 | |||||||||||||||
| 5,00 | |||||||||||||||
| 4.33 | 46,8 | ||||||||||||||
| 72,4 | |||||||||||||||
| 68.0 | |||||||||||||||
| 4 | 1,15 | ||||||||||||||
| 2,92 | |||||||||||||||
| 7,47 | |||||||||||||||
| 2.37 | |||||||||||||||
| 2:会计政策变更 | |||||||||||||||
| 期差错更正 | |||||||||||||||
| 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5 | ||||||||||||||
| 4,84 | |||||||||||||||
| 7,82 | |||||||||||||||
| 2.00 | 150,842,603.90 | 1,31 | |||||||||||||
| 6,76 | |||||||||||||||
| 7.64 | 41,4 | ||||||||||||||
| 20,2 | |||||||||||||||
| 03.6 | |||||||||||||||
| 5 | - | ||||||||||||||
| 1,04 | |||||||||||||||
| 2,37 | |||||||||||||||
| 2,39 | |||||||||||||||
| 2.86 | 1,10 | ||||||||||||||
| 6,05 | |||||||||||||||
| 5,00 | |||||||||||||||
| 4.33 | 46,8 | ||||||||||||||
| 72,4 | |||||||||||||||
| 68.0 | |||||||||||||||
| 4 | 1,15 | ||||||||||||||
| 2,92 | |||||||||||||||
| 7,47 | |||||||||||||||
| 2.3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0 | ||||||||||||||
| 96,9 | |||||||||||||||
| 56.0 | |||||||||||||||
| 0 | 70,0 | ||||||||||||||
| 38,8 | |||||||||||||||
| 06.8 | |||||||||||||||
| 1 | 70,7 | ||||||||||||||
| 65,4 | |||||||||||||||
| 90.3 | |||||||||||||||
| 6 | 930,361.68 | 42,5 | |||||||||||||
| 87,7 | |||||||||||||||
| 45.4 | |||||||||||||||
| 8 | 81,8 | ||||||||||||||
| 88,3 | |||||||||||||||
| 79.6 | |||||||||||||||
| 1 | - | ||||||||||||||
| 25,2 | |||||||||||||||
| 43,8 | |||||||||||||||
| 46.0 | |||||||||||||||
| 8 | 56,6 | ||||||||||||||
| 44,5 | |||||||||||||||
| 33.5 | |||||||||||||||
| 3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5 | ||||||||||||||
| 87,7 | |||||||||||||||
| 45.4 | |||||||||||||||
| 8 | 42,5 | ||||||||||||||
| 87,7 | |||||||||||||||
| 45.4 | |||||||||||||||
| 8 | 2,10 | ||||||||||||||
| 3,34 | |||||||||||||||
| 0.61 | 44,6 | ||||||||||||||
| 91,0 | |||||||||||||||
| 86.0 | |||||||||||||||
| 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0 | ||||||||||||||
| 96,9 | |||||||||||||||
| 56.0 | |||||||||||||||
| 0 | 70,0 | ||||||||||||||
| 38,8 | |||||||||||||||
| 06.8 | |||||||||||||||
| 1 | 70,7 | ||||||||||||||
| 65,4 | |||||||||||||||
| 90.3 | |||||||||||||||
| 6 | 38,3 | ||||||||||||||
| 70,2 | |||||||||||||||
| 72.4 | |||||||||||||||
| 5 | - | ||||||||||||||
| 25,5 | |||||||||||||||
| 04,2 | |||||||||||||||
| 60.1 | |||||||||||||||
| 7 | 12,8 | ||||||||||||||
| 66,0 | |||||||||||||||
| 12.2 | |||||||||||||||
| 8 | |||||||||||||||
| 1.所有者投 | 39,0 | ||||||||||||||
| 96,9 | |||||||||||||||
| 56.0 | |||||||||||||||
| 0 | 30,7 | ||||||||||||||
| 64,7 | |||||||||||||||
| 95.5 | |||||||||||||||
| 9 | 69,8 | ||||||||||||||
| 61,7 | |||||||||||||||
| 51.5 | |||||||||||||||
| 9 | 100,000.00 | 69,9 | |||||||||||||
| 61,7 | |||||||||||||||
| 51.5 | |||||||||||||||
| 9 |
91
| 入的普通股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5,905,541.30 | 45,905,541.30 | 45,905,541.30 | ||||||||||||
| 4.其他 | -6,631,530.08 | 70,765,490.36 | -77,397,020.44 | -25,604,260.17 | -103,001,280.61 | ||||||||||
| (三)利润分配 | -1,842,926.52 | -1,842,926.52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42,926.52 | -1,842,926.52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 |
92
|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930,361.68 | 930,361.68 | 930,361.68 | ||||||||||||
| 1.本期提取 | 3,150,493.99 | 3,150,493.99 | 3,150,493.99 | ||||||||||||
| 2.本期使用 | 2,220,132.31 | 2,220,132.31 | 2,220,132.31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 | 1,993,944,77 | 220,881,410. | 70,765,490.3 | 2,247,129.32 | 41,420,203.6 | -999,784, | 1,187,943,38 | 21,628,621.9 | 1,209,572,00 |
93
| 余额 | 8.00 | 71 | 6 | 5 | 647.38 | 3.94 | 6 | 5.90 | |||||||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5 | ||||||||||||||
| 4,59 | |||||||||||||||
| 4,40 | |||||||||||||||
| 2.00 | 179,952,264.06 | 459,201.61 | 41,4 | ||||||||||||
| 20,2 | |||||||||||||||
| 03.6 | |||||||||||||||
| 5 | -899,006,301.59 | 1,27 | |||||||||||||
| 7,41 | |||||||||||||||
| 9,76 | |||||||||||||||
| 9.73 | 142,965,902.85 | 1,42 | |||||||||||||
| 0,38 | |||||||||||||||
| 5,67 | |||||||||||||||
| 2.58 | |||||||||||||||
| 及:会计政策变更 | |||||||||||||||
| 期差错更正 | |||||||||||||||
| 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5 | ||||||||||||||
| 4,59 | |||||||||||||||
| 4,40 | |||||||||||||||
| 2.00 | 179,952,264.06 | 459,201.61 | 41,4 | ||||||||||||
| 20,2 | |||||||||||||||
| 03.6 | |||||||||||||||
| 5 | -899,006,301.59 | 1,27 | |||||||||||||
| 7,41 | |||||||||||||||
| 9,76 | |||||||||||||||
| 9.73 | 142,965,902.85 | 1,42 | |||||||||||||
| 0,38 | |||||||||||||||
| 5,67 | |||||||||||||||
| 2.58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3,420.00 | -29,1 | |||||||||||||
| 09,6 | |||||||||||||||
| 60.1 | |||||||||||||||
| 6 | 857,566.03 | -143,366,091.27 | -171,364,765.40 | -96,0 | |||||||||||
| 93,4 | |||||||||||||||
| 34.8 | |||||||||||||||
| 1 | -267,458,200.21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3,366,091.27 | -143,366,091.27 | 2,64 | ||||||||||||
| 1,27 | |||||||||||||||
| 2.04 | -140,724,819.2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3,420.00 | -29,1 | |||||||||||||
| 09,6 | |||||||||||||||
| 60.1 | |||||||||||||||
| 6 | -19,9 | ||||||||||||||
| 41.6 | |||||||||||||||
| 1 | -28,8 | ||||||||||||||
| 76,1 | |||||||||||||||
| 81.7 | |||||||||||||||
| 7 | -98,7 | ||||||||||||||
| 34,7 | |||||||||||||||
| 06.8 | |||||||||||||||
| 5 | -127,610,888.62 |
94
| 1.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3,420.00 | 2,677,150.63 | 2,930,570.63 | 2,930,570.63 | |||||||||||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146,240.75 | -2,146,240.75 | -2,146,240.75 | ||||||||||||
| 4. 其他 | -29,640,570.04 | -19,941.61 | -29,660,511.65 | -98,734,706.85 | -128,395,218.50 | ||||||||||
| (三) 利润分配 |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 其他 | |||||||||||||||
|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 |
95
| 结转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877,507.64 | 877,507.64 | 877,507.64 | |||||||||||
| 1.本期提取 | 3,264,160.40 | 3,264,160.40 | 3,264,160.40 | |||||||||||
| 2.本期使用 | 2,386,652.76 | 2,386,652.76 | 2,386,652.76 | |||||||||||
| (六)其他 | ||||||||||||||
| 四、 | 1,95 | 150, | 1,31 | 41,4 | - | 1,10 | 46,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 项目 | 2025年度 |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54,847,822.00 | 167,453,992.03 | 41,420,203.65 | 1,103,772,110.02 | 1,059,949,907.66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期差错更正 | ||||||||||||||
| 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54,847,822.00 | 167,453,992.03 | 41,420,203.65 | 1,103,772,110.02 | 1,059,949,907.66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096,956.00 | 77,215,730.38 | 70,765,490.36 | 66,624,586.63 | 112,171,782.65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624,586.63 | 66,624,586.63 | ||||||||||||
| (二)所 | 39,096,956 | 77,215,730 | 70,765,490 | 45,547,196 |
97
| 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0 | .38 | .36 | .02 | ||||||||
|---|---|---|---|---|---|---|---|---|---|---|---|---|
| 1.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9,096,956.00 | 31,310,189.08 | 70,407,145.08 |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5,905,541.30 | 45,905,541.30 | ||||||||||
| 4. 其他 | 70,765,490.36 | -70,765,490.36 | ||||||||||
| (三) 利润分配 |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2.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 其他 | ||||||||||||
|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 资 |
98
| 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 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 本期提取 | ||||||||||||
| 2. 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93,944,778.00 | 244,669,722.41 | 70,765,490.36 | 41,420,203.65 | -1,037,147,523.3 | 1,172,121,690.31 |
99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54,594,402.00 | 186,019,966.36 | 41,420,203.65 | -970,193,785.38 | 1,211,840,786.6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期差错更正 | ||||||||||||
| 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54,594,402.00 | 186,019,966.36 | 41,420,203.65 | -970,193,785.38 | 1,211,840,786.6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3,420.00 | -18,565,974.33 | -133,578,324.64 | -151,890,878.9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3,578,324.64 | -133,578,324.64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3,420.00 | -18,565,974.33 | -18,312,554.33 | |||||||||
| 1.所有者投入 | 253,420.00 | 177,150.63 | 430,570.63 |
| 的普通股 | |||||||||||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2,146 | |||||||||||
| ,240. | |||||||||||
| 75 | - | ||||||||||
| 2,146 | |||||||||||
| ,240. | |||||||||||
| 75 | |||||||||||
| 4. 其他 | - | ||||||||||
| 16,59 | |||||||||||
| 6,884 | |||||||||||
| .21 | - | ||||||||||
| 16,59 | |||||||||||
| 6,884 | |||||||||||
| .21 | |||||||||||
| (三) 利润分配 |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2.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 其他 | |||||||||||
|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 盈 |
101
| 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 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 本期提取 | ||||||||||||
| 2. 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54,847,822.00 | 167,453,992.03 | 41,420,203.65 | 1,103,772,110.02 | 1,059,949,907.6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兆新股份
102
股票代码:002256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3401
注册资本:人民币1,993,944,778元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0815XU
企业公司负责人:刘公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投资;停车场的投资;新能源汽车的投资;电力储能设备的投资与技术开发;电力储能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销售;商业经营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能源充电设施、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停车场的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汽车的租赁、运营(不含金融租赁);电力储能设备的生产与销售;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
公司及子公司涉及主要业务:新能源、精细化工两大业务,其中新能源业务主要为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以及新能源项目建设施工业务。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3日批准报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44户,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公司本报告期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比上年度末增加5户,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报告五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103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300万元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金额≥300万元 |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 金额≥300万元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300万元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 金额≥300万元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金额≥300万元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金额≥300万元 |
| 收到的重要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300万元 |
| 支付的重要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3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及合并成本是恰当的,则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3)企业合并中相关费用的处理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104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 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A. 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B. 分步购买股权至取得控制权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购买日作为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股东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股东权益变动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② 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A. 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105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B.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独立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 (A)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B)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C)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D)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③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106
当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时,将对合营企业的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长期股权投资所述方法进行核算。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对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本公司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将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的境外经营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和分支机构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本公司将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本公司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③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 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 金融资产的分类
107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除了获得的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损益。该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C.不属于上述A.或B.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A.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其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08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属于上述A或B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A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企业在初始确认后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执高进行计量。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①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②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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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时,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该有序交易是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或负债时,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公司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使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6)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②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减值
①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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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贷款承诺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等),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A.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具体划分组合情况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a.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b.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
a.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b. 应收账款组合2:国家新能源补贴组合,本组合为应收国家新能源补贴;
c. 应收账款组合3:其他组合,本组合为应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款项,应收政府款项等。
合同资产
a. 合同资产组合1:应收客户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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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划分组合情况如下:
a. 其他应收款组合 1: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b. 其他应收款组合 2:地方性光伏发电补贴组合,本组合为应收地方性光伏发电补贴;
c. 其他应收款组合 3:其他组合,本组合为应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款项,应收政府款项等。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C.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质保金等款项。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质保金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融资租赁款
a. 融资租赁款组合 1:应收客户款项
对于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质保金,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质保金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应收账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之日起按先进先出法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6个月以内 | 0.00% | 0.00% |
| 7-12个月 | 3.00% | 3.00% |
| 1-2年 | 10.00% | 10.00% |
| 2-3年 | 20.00% | 20.00% |
| 3年以上 | 50.00% | 50.00% |
②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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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B.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C.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D.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③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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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为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
①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并定期盘点存货。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13、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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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停止权益法核算,保留的部分(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则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本公司因出售丧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时,停止使用权益法。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 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 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①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将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于“持有待售负债”。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且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处置组,自其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4、长期股权投资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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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 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有确凿证据证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
A.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B.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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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D. 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转入当期损益。
A.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B.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5、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折旧方法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5%-10% | 2.25%-9.5% |
| 光伏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10% | 9%-18% |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 家私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光伏电站、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家私及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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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次月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具体详见本报告五、19“长期资产减值”。
16、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分类: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核算,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作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原估计值进行调整,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具体详见本报告五、19“长期资产减值”。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帝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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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并应当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本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并于每会计年度内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核算方法进行处理。
本公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确认依据、估计情况如下: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
| 专利权 | 1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 商标权 | 1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直接材料、相关设备折旧费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本公司划分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阶段。开发阶段是指已完成研究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
公司根据上述划分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的标准,归集相应阶段的支出。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证明其有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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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9、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资产的适用范围
资产减值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使用权资产、商誉等。
(2)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的,则进行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对于因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以实际发生的支出入账并在其预计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平均法进行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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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① 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 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如下:
A.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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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2、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精算并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期权等权益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①期权的行权价格;②期权的有效期;③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④股价预计波动率;⑤股份的预计股利;⑥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⑦分期行权的股份支付。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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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③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借记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24、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的,本公司按照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将该后续变动金额分摊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于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不再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除了为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外,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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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应付客户对价超过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在对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 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④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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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服务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 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 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 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按照本公司业务类型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收入主要包括:精化产品销售收入、光伏发电收入、光伏组件销售及EPC业务收入。
① 精化产品销售
国内销售:① 客户现款提货,于收款交货后,即认为产品控制权及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商品控制权转移,公司确认销售收入;② 预收款结算的,于交货后取得对方客户确认收货单,即认为产品控制权及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销售收入;③ 按一定账期赊销的,客户按账期结算,根据客户订单交货后取得对方客户确认,即认为产品控制权及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公司根据签订的订单发货,公司持出口专用发票、送货单等原始单证进行报关出口后,通过海关的审核,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据作为产品控制权及产品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根据出库单、出口专用发票和报关单入账,确认销售收入
② 光伏发电收入
公司光伏发电收入主要来源于购电企业购电价格与按规定取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两部分。光伏电站通过国家电力公司验收、达到并网条件后下达并网运行通知,同时签订《购售电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并网电价与发电量进行结算从而确认收入,同时按规定取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按收到或应收的补助金额确认收入。
③ 光伏组件销售
光伏组件销售:① 客户现款提货,于收款交货后,即认为产品控制权及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商品控制权转移,公司确认销售收入;② 预收款结算的,于交货后取得对方客户确认收货单,即认为产品控制权及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销售收入;③ 按一定账期赊销的,客户按账期结算,根据客户订单交货后取得对方客户确认,即认为产品控制权及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④ 光伏EPC业务
主要系提供光伏电站总承包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期末公司、业主确认的完工进度作为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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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6、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本公司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如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则按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①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②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③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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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收益;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除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以外)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A:商誉的初始确认;B: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除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以外)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C: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 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28、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公司进行如下评估:①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②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③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的分拆和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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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企业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①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②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③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的价值低于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②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D.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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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详见本报告五、11、金融工具”。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租赁变更
①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属于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属于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属于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若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若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7)售后租回交易
本公司按照本报告五、24、“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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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照资产购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公司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收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2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
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如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公司回购其普通股形成的库存股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将其作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2)债务重组
①本公司作为债务人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债权人
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其中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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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导致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采用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 增值税 | 销售额 | 13%、9%、6% |
| 消费税 | 应税涂料收入 | 4%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7%、5%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20%、16.5%、8.25%、17% |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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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收优惠
2023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208131,发证时间2023年12月25日,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6年12月25日)。公司2025年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15% 的优惠税率。
2024年10月29日,公司之子公司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4002391,发证时间2024年10月29日,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7年10月29日)。公司之子公司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15% 的优惠税率。
2023年11月9日,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5000563,发证时间2023年11月9日,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3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9日)。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15% 的优惠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之子公司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属于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2025年度按 1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彩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兆新元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孙公司香港兆新实业有限公司依据香港立法局颁布的《税务条例》,实行两级利得税制度,即:香港公司首200万港币的利润按照 8.25% 的税率计算,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按照 16.5% 计算。
根据新加坡税收优惠政策,非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应税收入不超过1万新元的部分,应税收入的 75% 免税,超过1万新元但不超过20万新元的部分,应税收入的 50% 免税;符合条件的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应税收入不超过10万新元的部分,应税收入全部免税,超过10万新元但不超过20万新元的部分,应税收入的 50% 免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ZETTA BUSINESS PTE.LTD.根据免税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 17% 税率缴纳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库存现金 | 10,003.16 | 16,556.18 |
| 银行存款 | 102,306,450.73 | 45,276,098.28 |
| 其他货币资金 | 688.74 | |
| 合计 | 102,316,453.89 | 45,293,343.20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299,471.81 | 1,338,132.95 |
其他说明:
(1)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17,036.29元,详见本附注2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附注58(4)、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000,000.00 | 10.00 |
| 其中: | ||
| 其他 | 0.00 | 10.00 |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 | |
| 其中: | ||
| 合计 | 12,000,000.00 | 10.00 |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银行承兑票据 | 2,675,172.00 | 6,908,304.83 |
| 合计 | 2,675,172.00 | 6,908,304.83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银行承兑票据 | 2,377,977.28 | |
| 合计 | 2,377,977.28 |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年以内(含1年) | 200,009,457.84 | 116,045,724.34 |
| 其中:6个月以内 | 153,868,000.61 | 82,670,572.64 |
| 7-12个月 | 46,141,457.23 | 33,375,151.70 |
| 1至2年 | 67,627,653.54 | 64,711,677.30 |
| 2至3年 | 34,022,396.76 | 31,535,894.06 |
| 3年以上 | 71,542,354.26 | 87,548,539.67 |
| 3至4年 | 21,573,761.37 | 16,078,915.14 |
| 4至5年 | 7,872,891.51 | 26,340,71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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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93,379.82 | 0.24% | 893,379.82 | 100.00% | 0.00 | 30,154,432.11 | 10.06% | 30,154,432.11 | 100.00% | 0.00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72,308,482.58 | 99.76% | 6,988,269.76 | 1.88% | 365,320,212.82 | 269,687,403.26 | 89.94% | 5,206,994.06 | 1.93% | 264,480,409.20 |
| 其中: | ||||||||||
| 组合1(账龄组合) | 133,269,342.53 | 35.71% | 614,382.81 | 0.46% | 132,654,959.72 | 51,476,616.89 | 17.16% | 328,244.62 | 0.64% | 51,148,372.27 |
| 组合2(国家新能源补贴组合) | 239,039,140.05 | 64.05% | 6,373,886.95 | 2.67% | 232,665,253.10 | 218,210,786.37 | 72.78% | 4,878,749.44 | 2.24% | 213,332,036.93 |
| 合计 | 373,201,862.40 | 100.00% | 7,881,649.58 | 2.11% | 365,320,212.82 | 299,841,835.37 | 100.00% | 35,361,426.17 | 11.79% | 264,480,409.2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93,379.82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深圳市源森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61,814.00 | 461,814.00 | 461,814.00 | 461,81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海云丽经贸有限公司 | 162,868.92 | 162,868.92 | 162,868.92 | 162,868.92 | 100.00% | 超出信用期较长,收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 内蒙古汉生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6,000.00 | 156,000.00 | 156,000.00 | 15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ARDILES S.A.C | 0.00 | 0.00 | 112,696.90 | 112,696.9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肥聚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24,082,852.49 | 24,082,852.49 | 0.00 | |||
| 天长市新泉进出口有限公司 | 5,290,896.70 | 5,290,896.70 | 0.00 |
13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14,382.81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30,820,568.10 | 356,159.46 | 0.27% |
| 其中:6个月以内 | 118,948,586.04 | 0.00 | 0.00% |
| 7-12个月 | 11,871,982.06 | 356,159.46 | 3.00% |
| 1至2年 | 2,333,837.06 | 233,383.71 | 10.00% |
| 2至3年 | 108,763.47 | 21,752.69 | 20.00% |
| 3年以上 | 6,173.90 | 3,086.95 | 50.00% |
| 合计 | 133,269,342.53 | 614,382.8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1: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373,886.95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国家新能源补贴 | 239,039,140.05 | 6,373,886.95 | 2.67% |
| 合计 | 239,039,140.05 | 6,373,886.9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2:本组合为应收国家新能源补贴,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2.67%。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0,154,432.11 | 112,696.90 | -29,373,749.19 | 893,379.82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 328,244.62 | 494,657.63 | 20,700.69 | -187,818.75 | 614,382.81 | |
| 组合2(国家新能源补贴组合) | 4,878,749.44 | 1,495,137.51 | 6,373,886.95 | |||
| 合计 | 35,361,426.17 | 2,102,492.04 | 20,700.69 | -29,561,567.94 | 7,881,649.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单位名称 | 其他变动金额 | 其他变动原因 | 变动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 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4,082,852.49 | 处置中诚永晟股权导致应收账款变动 | - | 预计无法收回 |
| 天长市新童进出口有限公司 | 5,290,896.70 | 处置中诚永晟股权导致应收账款变动 | -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29,373,749.19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0,700.69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第一名 | 91,466,300.95 | 91,466,300.95 | 24.25% | 2,415,640.56 | |
| 第二名 | 76,129,219.34 | 76,129,219.34 | 20.19% | 2,029,956.42 | |
| 第三名 | 47,622,001.81 | 47,622,001.81 | 12.63% | 1,241,973.86 | |
| 第四名 | 11,530,508.00 | 393,492.00 | 11,924,000.00 | 3.16% | |
| 第五名 | 10,654,429.38 | 10,654,429.38 | 2.83% | ||
| 合计 | 237,402,459.48 | 393,492.00 | 237,795,951.48 | 63.06% | 5,687,570.84 |
5、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应收客户质保金 | 3,943,705.97 | 173,275.30 | 3,770,430.67 | 1,112,460.48 | 1,112,460.48 | |
| 合计 | 3,943,705.97 | 173,275.30 | 3,770,430.67 | 1,112,460.48 | 1,112,460.4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136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1,036.00 | 2.05% | 81,036.00 | 1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62.669.97 | 97.95% | 92,239.30 | 2.39% | 3,770.430.67 | 1,112.460.48 | 100.00% | 0.00 | 0.00% | 1,112.460.48 |
| 其中: | ||||||||||
| 应收客户质保金 | 3,862.669.97 | 97.95% | 92,239.30 | 2.39% | 3,770.430.67 | 1,112.460.48 | 100.00% | 0.00 | 0.00% | 1,112.460.48 |
| 合计 | 3,943.705.97 | 100.00% | 173,275.30 | 4.39% | 3,770.430.67 | 1,112.460.48 | 100.00% | 0.00 | 0.00% | 1,112.460.4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1,036.00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内蒙古中厦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 81,036.00 | 0.00 | 81,036.00 | 81,03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81,036.00 | 0.00 | 81,036.00 | 81,036.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2,239.30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3,094,745.49 | 0.00 | 0.00% |
| 其中:6个月以内 | 3,094,745.49 | 0.00 | 0.00% |
| 7-12个月 | 0.00 | 0.00 | 3.00% |
| 1-2年 | 613,455.98 | 61,345.60 | 10.00% |
| 2-3年 | 154,468.50 | 30,893.70 | 20.00% |
| 合计 | 3,862,669.97 | 92,239.3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1,036.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2,239.30 | 参考账龄计提 | ||
| 合计 | 173,275.30 | —— |
137
6、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收票据 | 421,319.94 | |
| 合计 | 421,319.94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银行承兑票据 | 651,928.67 | |
| 合计 | 651,928.67 |
7、其他应收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其他应收款 | 72,042,973.45 | 407,873,181.95 |
| 合计 | 72,042,973.45 | 407,873,181.95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股权转让款 | 36,605,000.00 | 391,105,000.00 |
| 保证金(押金) | 7,655,181.01 | 7,419,973.87 |
| 往来款 | 4,874,357.98 | 3,731,817.04 |
| 地方性光伏发电补贴款 | 23,173,357.79 | 17,880,779.07 |
| 应收投资款 | 9,578,000.00 | 10,578,000.00 |
| 其他 | 683,985.52 | 714,651.06 |
| 合计 | 82,569,882.30 | 431,430,221.04 |
2)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年以内(含1年) | 15,198,301.94 | 239,913,549.28 |
| 其中:6个月以内 | 9,847,097.96 | 9,454,092.79 |
| 7-12个月 | 5,351,203.98 | 230,459,456.49 |
| 1至2年 | 19,117,912.05 | 6,973,293.55 |
| 2至3年 | 4,895,801.10 | 143,663,671.12 |
| 3年以上 | 43,357,867.21 | 40,879,707.09 |
138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8,964,916.81 | 59.30% | 9,351,416.81 | 19.10% | 39,613,500.00 | 404,278,468.04 | 93.71% | 22,493,594.53 | 5.56% | 381,784,873.51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604,965.49 | 40.70% | 1,175,492.04 | 3.50% | 32,429,473.45 | 27,151,753.00 | 6.29% | 1,063,444.56 | 3.92% | 26,088,308.44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10,431,607.70 | 12.63% | 1,175,492.04 | 11.27% | 9,256,115.66 | 9,270,973.93 | 2.15% | 1,063,444.56 | 11.47% | 8,207,529.37 |
| 地方性允伏发电补贴组合 | 23,173,357.79 | 28.07% | 0.00 | 0.00% | 23,173,357.79 | 17,880,779.07 | 4.14% | 0.00 | 0.00% | 17,880,779.07 |
| 合计 | 82,569,882.30 | 100.00% | 10,526,908.85 | 12.75% | 72,042,973.45 | 431,430,221.04 | 100.00% | 23,557,039.09 | 5.46% | 407,873,181.95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063,444.56 | 20,898,126.49 | 1,595,468.04 | 23,557,039.09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计提 | 268,447.71 | 186,448.77 | 454,896.48 | |
| 本期转回 | 156,400.23 | 13,328,626.49 | 13,485,026.72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175,492.04 | 7,569,500.00 | 1,781,916.81 | 10,526,908.8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139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单项计提坏账 | 22,493,594.53 | 186,448.77 | 13,328,626.49 | 9,351,416.81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 1,063,444.56 | 268,447.71 | 156,400.23 | 1,175,492.04 | ||
| 其中:账龄组合 | 1,063,444.56 | 268,447.71 | 156,400.23 | 1,175,492.04 | ||
| 合计 | 23,557,039.09 | 454,896.48 | 13,485,026.72 | 10,526,908.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 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3,328,626.49 | 以股抵债 | 以股抵债 | 依据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15%股权的市场价值、债权收回期限及折现率等进行单项计提 |
| 合计 | 13,328,626.49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36,605,000.00 | 4-5年 | 44.33% | 6,569,500.00 |
| 地方性光伏发电度电补贴 | 地方性光伏发电补贴款 | 21,013,166.49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25.45% | |
| 柳波 | 应收投资款、往来款 | 5,692,501.25 | 1年以内、1-2年 | 6.89% | |
| 江苏携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投资款 | 2,400,000.00 | 1-2年 | 2.91% | |
| 地方性光伏发电度电补贴 | 地方性光伏发电补贴款 | 2,160,191.30 | 1年以内 | 2.62% | |
| 合计 | 67,870,859.04 | 82.20% | 6,569,500.00 |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746,395.46 | 21.06% | 1,988,267.72 | 23.58% |
| 1至2年 | 105,199.70 | 1.27% | 6,269,437.62 | 74.34% |
| 2至3年 | 6,268,938.77 | 75.60% | 21,946.10 | 0.26% |
| 3年以上 | 171,433.90 | 2.07% | 153,487.80 | 1.82% |
| 合计 | 8,291,967.83 | 8,433,139.24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未及时结算的主要原因 |
|---|---|---|---|---|
| 南京瑞清联科技有限公司 | 6,226,415.17 | 75.09% | - | 合同事项未有确定结果 |
| 合计 | 6,226,415.17 | 75.09% | - | -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金额 | 账龄 | 占期末预付款项 | 款项内容 |
|---|---|---|---|---|---|
| 的比例(%) | |||||
| 第一名 | 非关联方 | 6,226,415.17 | 2-3年 | 75.09% | 咨询服务费 |
| 第二名 | 非关联方 | 571,666.66 | 1年以内 | 6.89% | 董贵险 |
| 第三名 | 非关联方 | 118,800.00 | 1年以内 | 1.43% | 采购款 |
| 第四名 | 非关联方 | 115,116.20 | 1年以内 | 1.39% | 采购款 |
| 第五名 | 非关联方 | 112,987.34 | 1年以内 | 1.36% | 保险费 |
| 合计 | - | 7,144,985.37 | - | 86.16% | —— |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399,653.64 | 1,399,653.64 | 1,433,827.12 | 1,433,827.12 | ||
| 在产品 | 451,188.19 | 451,188.19 | 652,824.16 | 325,846.32 | 326,977.84 |
141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在产品 | 325,846.32 | 325,846.32 | ||||
| 库存商品 | 9,270,975.35 | 268,820.37 | 1,170,284.80 | 7,375,949.27 | 993,561.65 | |
| 周转材料 | 1,494,402.46 | 18,625.05 | 1,513,027.51 | |||
| 发出商品 | 59,875.10 | 59,875.10 | ||||
| 委托加工物资 | 29,148.67 | 29,148.67 | ||||
| 工程施工 | 43,826.75 | 43,826.75 | ||||
| 合计 | 11,224,074.65 | 287,445.42 | 1,628,981.64 | 7,375,949.27 | 2,506,589.16 |
10、其他流动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预计一年内予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4,938,616.03 | 7,684,858.22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5,617.76 | 5,515.63 |
| 预缴增值税 | 221,323.22 | 221,323.22 |
| 预缴消费税 | 15,958.86 | 15,958.86 |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24,508.25 | |
| 出口退税 | 3,127,530.47 | 3,549,475.36 |
| 其他 | 1,182,835.26 | |
| 合计 | 8,309,046.34 | 12,635,458.30 |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 415,170,000.00 | 为长期战略布局目 |
142
12、长期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融资租赁款 | 2,304,937.67 | 2,304,937.67 | 1,641,311.04 | 1,641,311.04 | 6.39-6.41% |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695,062.33 | 695,062.33 | 298,688.96 | 298,688.96 | |||
| 合计 | 2,304,937.67 | 2,304,937.67 | 1,641,311.04 | 1,641,311.04 |
1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1,383,444.91 | 31,383,444.91 | ||||||||||
| 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 | 47,221,421.19 | -4,682,306.84 | 42,539,114.35 | |||||||||
|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 79,427,553.35 | 69,831,632.18 | 2,141,789.09 | 81,569,342.44 | 69,831,632.18 |
143
| 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364,752.69 | 6,000,000.00 | -104,281.35 | 2,650,124.82 | 47,910,596.16 | |||||||
|---|---|---|---|---|---|---|---|---|---|---|---|---|
| 上海摩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897,669.16 | 25,195,256.64 | 30,500,000.00 | -112,168.01 | 29,714,498.85 | |||||||
| 苏州北方新阳能源有限公司 | 2,000,395.93 | 2,000,395.93 | ||||||||||
| 小计 | 180,911,792.32 | 126,410,333.73 | 36,500,000.00 | -2,756,967.11 | 32,364,623.67 | 174,019,448.88 | 101,215,077.09 | |||||
| 合计 | 180,911,792.32 | 126,410,333.73 | 36,500,000.00 | -2,756,967.11 | 32,364,623.67 | 174,019,448.88 | 101,215,077.09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14、固定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固定资产 | 538,430,875.18 | 573,960,133.05 |
| 固定资产清理 | 1,124,342.61 | |
| 合计 | 539,555,217.79 | 573,960,133.05 |
144
(1) 固定资产情况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光伏电站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设备 | 家私及其它设备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52,491,701.86 | 764,530.421.23 | 46,737,117.90 | 1,440,194.26 | 4,928,919.51 | 3,920,961.68 | 874,049.316.4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60,430.07 | 5,498,659.16 | 3,336,607.81 | 460,369.93 | 3,463,720.27 | 58,995.69 | 19,778,782.93 |
| (1)购置 | 128,950.24 | 289,161.66 | 559,728.18 | 460,369.93 | 3,078,735.30 | 58,995.69 | 4,575,941.0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638,319.55 | 5,144,496.43 | 2,776,879.63 | 11,559,695.61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4)重分类 | 3,193,160.28 | 65,001.07 | 384,984.97 | 3,643,146.32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4,568.81 | 2,232,689.92 | 6,670,429.27 | 88,336.05 | 973,292.13 | 262,517.92 | 10,331,834.10 |
| (1)处置或报废 | 104,568.81 | 2,232,689.92 | 3,300,363.08 | 49,546.54 | 973,292.13 | 28,227.30 | 6,688,687.78 |
| (2)重分类 | 3,370,066.19 | 38,789.51 | 234,290.62 | 3,643,146.32 | |||
| 4.期末余额 | 59,347,563.12 | 767,796.390.47 | 43,403,296.44 | 1,812,228.14 | 7,419,347.65 | 3,717,439.45 | 883,496.265.27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4,625,838.49 | 245,999.378.79 | 24,262,791.91 | 739,176.17 | 1,586,320.46 | 2,307,921.03 | 289,521.426.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10,129.92 | 40,491,567.88 | 2,530,694.08 | 246,168.20 | 1,376,325.65 | 494,466.93 | 48,749,352.66 |
| (1)计提 | 3,028,067.66 | 40,349,978.47 | 2,530,694.08 | 246,168.20 | 1,099,104.05 | 494,466.93 | 47,748,479.39 |
| (2)重分类 | 582,062.26 | 141,589.41 | 277,221.60 | 1,000,873.27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13.44 | 1,123,492.65 | 1,922,429.25 | 121,846.43 | 317,472.32 | 117,616.01 | 3,607,670.10 |
| (1)处置或报废 | 4,813.44 | 1,123,492.65 | 1,096,870.57 | 43,768.01 | 317,472.32 | 20,379.84 | 2,606,796.83 |
| (2)重分类 | 825,558.68 | 78,078.42 | 97,236.17 | 1,000,873.27 | |||
| 4.期末余额 | 18,231,154.97 | 285,367.454.02 | 24,871,056.74 | 863,497.94 | 2,645,173.79 | 2,684,771.95 | 334,663.109.41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3,547,960.75 | 1,837,100.00 | 5,182,695.79 | 10,567,756.54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5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 房屋及建筑物 | 9,644,276.50 | 因工程结算问题暂未办理产权证书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4)固定资产清理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合肥晟日逆变器维修 | 1,124,342.61 | |
| 合计 | 1,124,342.61 |
15、在建工程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在建工程 | 1,759,530.05 | 5,618,770.73 |
| 合计 | 1,759,530.05 | 5,618,770.73 |
(1)在建工程情况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 安徽生源车间建筑安装工程 | 9,575,003.97 | 7,815,473.92 | 1,759,530.05 | 9,717,286.10 |
| 合肥光伏项目设备维修 | 542,010.00 |
146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 安徽生源车间建筑安装工程 | 10,071,522.00 | 9,717,286.10 | 515,570.14 | 657,852.27 | 9,575,003.97 | 94.71% | 94.71% | 其他 | ||||
| 新余项目新建研发楼建设工程 | 4,000,000.00 | 3,174,948.55 | 342,982.65 | 3,517,931.20 | 87.95% | 100.00% | 其他 | |||||
| 长沙1.5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工程 | 3,500,763.12 | 3,500,763.12 | 3,500,763.12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 合计 | 17,572,285.12 | 12,892,234.65 | 4,359,315.91 | 7,676,546.59 | 9,575,003.97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
| 安徽生源车间建筑安装工程 | 7,815,473.92 | 7,815,473.92 | |||
| 合计 | 7,815,473.92 | 7,815,473.92 | -- |
147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16、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 项目 | 房屋 | 土地/屋顶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 期初余额 | 25,850,416.91 | 14,300,535.21 | 40,150,952.12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2,483,235.10 | 3,915,667.77 | 6,398,902.87 |
| (1)租入 | 3,915,667.77 | 3,915,667.77 | |
| (2)租赁合同调整 | 2,483,235.10 | 2,483,235.10 |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4. 期末余额 | 28,333,652.01 | 18,216,202.98 | 46,549,854.99 |
| 二、累计折旧 | |||
| 1. 期初余额 | 14,992,895.40 | 3,316,194.71 | 18,309,090.11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3,981,640.58 | 967,375.87 | 4,949,016.45 |
| (1)计提 | 3,981,640.58 | 967,375.87 | 4,949,016.45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 期末余额 | 18,974,535.98 | 4,283,570.58 | 23,258,106.56 |
| 三、减值准备 | |||
| 1. 期初余额 |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 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 期末账面价值 | 9,359,116.03 | 13,932,632.40 | 23,291,748.43 |
| 2. 期初账面价值 | 10,857,521.51 | 10,984,340.50 | 21,841,862.01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其他说明:
17、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8,795,642.00 | 10,133,561.48 | 9,643,379.34 | 11,520,698.45 | 50,093,281.2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0,000.00 | 27,000.00 | 1,027,000.00 | ||
| (1) 购置 | 27,000.00 | 27,000.00 | |||
| (2) 内部研发 | |||||
| (3) 企业合并增加 | |||||
| (4) 股东投入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000.00 | 14,000.00 | |||
| (1) 处置 | |||||
| (2) 其他 | 14,000.00 | 14,000.00 | |||
| 4.期末余额 | 18,795,642.00 | 10,133,561.48 | 10,629,379.34 | 11,547,698.45 | 51,106,281.27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201,742.76 | 2,833,437.64 | 9,211,366.16 | 11,520,698.45 | 25,767,245.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2,706.47 | 1,000,366.44 | 152,590.79 | 272.73 | 1,875,936.43 |
| (1) 计提 | 410,322.72 | 1,000,366.44 | 152,590.79 | 272.73 | 1,563,552.68 |
| (2) 其他 | 312,383.75 | 312,383.75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2,383.75 | 14,000.00 | 326,383.75 | ||
| (1) 处置 | |||||
| (2) 其他 | 312,383.75 | 14,000.00 | 326,383.75 | ||
| 4.期末余额 | 2,924,449.23 | 3,521,420.33 | 9,349,956.95 | 11,520,971.18 | 27,316,797.69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859,542.52 | 859,542.52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 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 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859,542.52 | 859,542.52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871,192.77 | 5,752,598.63 | 1,279,422.39 | 26,727.27 | 22,929,941.0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593,899.24 | 6,440,581.32 | 432,013.18 | 23,466,493.74 |
149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18、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8,324.92 | 8,324.92 | ||||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23,912,373.19 | 23,912,373.19 | ||||
| 深圳市玖兆控股有限公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273.83 | 273.83 | ||||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4,387,628.36 | 4,387,628.36 | ||||
| 合计 | 28,308,600.30 | 28,308,600.30 |
(2) 商誉减值准备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处置 | |||||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8,324.92 | 8,324.92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被收购公司的相关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是 |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被收购公司的相关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是 |
| 深圳市玖兆控股有限公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被收购公司的相关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是 |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被收购公司的相关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
其他说明
内蒙古慧科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商誉减值测试范围为公司并购内蒙古慧科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内蒙古慧科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利用了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亿通评报字(2026)第1034号《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合并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包含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测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购内蒙古慧科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 | 14,327,686.48 | 19,000,000.00 | 0.00 | 5年 | 收入增长率:14.53%、12%、10%、8%、5% | 增长率0% | 参考市场情况确定 |
| 合计 | 14,327,686.48 | 19,000,000.00 | 0.00 |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19、长期待摊费用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装修费及维修费 | 5,180,639.36 | 136,106.19 | 1,717,329.84 | 399,243.96 | 3,200,171.75 |
| 服务费 | 1,765,694.06 | 107,582.00 | 1,398,783.67 | 474,492.39 | |
| 开办费 | 250,443.84 | 62,611.00 | 187,832.84 | ||
| 合计 | 7,196,777.26 | 243,688.19 | 3,178,724.51 | 399,243.96 | 3,862,496.98 |
2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7,714,236.27 | 1,695,949.80 | 4,966,404.00 | 1,241,601.00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51,290.93 | 187,822.73 | 820,111.40 | 205,027.85 |
| 可抵扣亏损 | 2,364,351.07 | 591,087.77 | 9,230,233.80 | 2,307,558.45 |
| 递延收益 | 452,390.68 | 67,858.62 | 913,356.52 | 137,003.48 |
| 租赁负债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1,968,133.91 | 6,355,808.09 | 30,499,550.14 | 5,743,044.68 |
| 合计 | 43,250,402.86 | 8,898,527.01 | 46,429,655.86 | 9,634,235.4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5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5,094,440.02 | 3,773,609.98 | 16,353,794.40 | 4,088,448.60 |
| 使用权资产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23,291,748.43 | 4,825,158.87 | 21,841,861.74 | 4,230,357.91 |
| 合计 | 38,386,188.45 | 8,598,768.85 | 38,195,656.14 | 8,318,806.5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898,527.01 | 9,634,235.46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598,768.85 | 8,318,806.5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89,990,133.03 | 333,618,009.30 |
| 可抵扣亏损 | 896,955,106.72 | 953,715,469.33 |
| 合计 | 1,186,945,239.75 | 1,287,333,478.6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 2025年 | 26,718,190.29 | ||
| 2026年 | 159,781,683.61 | 159,793,073.18 | |
| 2027年 | 1,492,870.66 | 2,786,900.87 | |
| 2028年 | 15,599,686.89 | 12,432,486.10 | |
| 2029年 | 3,503,897.81 | 24,945,151.55 | |
| 2030年 | 152,149,575.24 | 172,623,182.64 | |
| 2031年 | 229,002,316.45 | 218,411,280.00 | |
| 2032年 | 8,311,232.70 | ||
| 2033年 | 145,442,872.96 | 136,688,892.12 | |
| 2034年 | 176,067,169.62 | 199,316,312.58 | |
| 2035年 | 5,603,800.78 | ||
| 合计 | 896,955,106.72 | 953,715,469.33 |
其他说明:
21、其他非流动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153
| 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 | 2,483,400.00 | 2,483,400.00 | ||||
|---|---|---|---|---|---|---|
| 合计 | 2,483,400.00 | 2,483,400.00 |
其他说明:
2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517,036.29 | 517,036.29 | 冻结 | 主要为涉诉案件被冻结 | 1,637.39 | 1,637.39 | 冻结 | 主要为子公司涉诉案件被冻结 |
| 固定资产 | 14,930.275.18 | 13,984.691.18 | 质押/担保 | 因浦发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质押担保 | ||||
| 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项下的电站资产 | 111,321.189.53 | 67,368.707.59 | 质押/担保 | 合肥永聚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 | 111,007.544.35 | 73,624.977.09 | 质押/担保 | 因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投资协议》质押担保 |
| 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 67,358.187.82 | 65,574.781.71 | 质押/担保 | 合肥永聚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 | 54,934.306.53 | 53,716.189.54 | 质押/担保 | 因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投资协议》质押担保 |
| 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其项下的电站资产 | 280,994.995.00 | 175,617.689.32 | 已变更登记 | 新余德佑光伏电站融资租赁事项被质押/担保,相关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名下 | 276,719.924.86 | 188,877.118.82 | 已变更登记 | 新余德佑光伏电站融资租赁事项被质押/担保,相关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名下 |
| 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 | 47,622.001.81 | 46,380.027.95 | 质押/担保 | 新余德佑光伏电站融资租赁事项被质押 | 42,490.018.16 | 41,563.674.57 | 质押/担保 | 新余德佑光伏电站融资租赁事项被质押/担保 |
154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项下的固定资产 | 59,924,606.73 | 31,934,822.50 | 质押/担保 | 湖州晶盛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 | 59,924,606.73 | 34,781,241.34 | 质押/担保 | 湖州晶盛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担保 |
|---|---|---|---|---|---|---|---|---|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 8,016,942.60 | 7,821,786.97 | 质押/担保 | 湖州晶盛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 | 6,480,598.12 | 6,345,795.08 | 质押/担保 | 湖州晶盛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担保 |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项下的电站资产 | 134,427,153.98 | 34,138,357.37 | 质押/担保 | 合肥晟日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 | 139,316,465.77 | 36,586,832.70 | 质押/担保 | 因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投资协议》质押担保 |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 24,108,113.13 | 23,475,878.68 | 质押/担保 | 合肥晟日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 | 20,635,815.08 | 20,185,004.46 | 质押/担保 | 因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投资协议》质押担保 |
|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 76,476,526.23 | 74,446,569.79 | 质押/担保 | 宁夏中源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 | 80,457,277.81 | 78,666,041.30 | 质押/担保 | 宁夏揭阳光伏电站融资租赁事项被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底尚未放款) |
|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项下的电站资产 | 149,423,200.71 | 82,785,436.12 | 质押/担保 | 宁夏中源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 | 149,302,812.36 | 89,971,360.93 | 质押/担保 | 宁夏揭阳光伏电站融资租赁事项被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底尚未放款) |
| 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 16,365,350.35 | 15,972,816.17 | 质押/担保 | 兰溪永晟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 | ||||
| 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77,820,187.78 | 49,549,437.03 | 质押/担保 | 兰溪永晟光伏电站售后回租 |
155
| 100%股权及其项下的电站资产 | 融资事项被质押 | |||||||
|---|---|---|---|---|---|---|---|---|
| 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20%合伙份额 | 44,665,002.34 | 44,665,002.34 | 已变更登记 | 因深圳市瀚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份额售后回购协议》已变更登记至对方名下 | ||||
| 合计 | 1,054,375,491.96 | 675,583,347.49 | 1,000,866,284.68 | 682,969,566.74 |
23、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抵押借款 | 10,000,000.00 | |
| 保证借款 | 25,600,000.00 | |
| 应计利息 | 43,255.56 | |
| 合计 | 25,643,255.56 | 10,000,000.00 |
24、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6个月以内 | 74,441,575.85 | 46,027,642.70 |
| 7-12个月 | 163,940.31 | 2,077,109.44 |
| 1-2年 | 814,215.05 | 1,216,816.96 |
| 2-3年 | 384,606.49 | 116,754.64 |
| 3年以上 | 1,339,990.11 | 14,041,919.28 |
| 合计 | 77,144,327.81 | 63,480,243.02 |
25、其他应付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付利息 | 358,869.33 | 706,732.96 |
156
| 其他应付款 | 88,171,901.56 | 102,238,156.74 |
|---|---|---|
| 合计 | 88,530,770.89 | 102,944,889.70 |
(1)应付利息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借款利息 | 358,869.33 | 706,732.96 |
| 合计 | 358,869.33 | 706,732.96 |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限制性股票或有回购义务 | 70,765,490.36 | |
| 保证金 | 300,000.00 | 200,000.00 |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70,000,000.00 | |
| 股权收购款/增资款 | 1,960,000.00 | 1,960,000.00 |
| 往来款 | 6,212,420.70 | 20,292,401.92 |
| 运费 | 4,790,309.90 | 5,245,217.63 |
| 其他 | 4,143,680.60 | 4,540,537.19 |
| 合计 | 88,171,901.56 | 102,238,156.74 |
2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6个月以内 | 600,000.00 | |
| 合计 | 600,000.00 |
27、合同负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销售合同 | 4,835,659.15 | 4,624,620.55 |
| 建造合同 | 32,000.00 | 539,823.01 |
| 合计 | 4,867,659.15 | 5,164,443.56 |
2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一、短期薪酬 | 11,783,220.70 | 66,153,383.52 | 62,905,363.92 | 15,031,240.30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063.84 | 5,592,364.42 | 5,594,666.46 | 5,761.80 |
| 三、辞退福利 | 849,790.91 | 849,790.91 | ||
| 合计 | 11,791,284.54 | 72,595,538.85 | 69,349,821.29 | 15,037,002.10 |
(2)短期薪酬列示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778,012.95 | 61,712,919.30 | 58,464,217.59 | 15,026,714.66 |
| 2、职工福利费 | 769,932.10 | 769,932.10 | ||
| 3、社会保险费 | 4,129.11 | 1,900,266.54 | 1,901,183.01 | 3,212.6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776.63 | 1,467,557.23 | 1,468,191.06 | 3,142.80 |
| 工伤保险费 | 112.36 | 292,197.22 | 292,239.74 | 69.84 |
| 生育保险费 | 240.12 | 140,512.09 | 140,752.21 | |
| 4、住房公积金 | 1,018.64 | 1,744,649.13 | 1,744,414.77 | 1,253.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0.00 | 25,616.45 | 25,616.45 | 60.00 |
| 合计 | 11,783,220.70 | 66,153,383.52 | 62,905,363.92 | 15,031,240.3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1、基本养老保险 | 7,772.33 | 5,334,098.15 | 5,336,283.28 | 5,587.20 |
| 2、失业保险费 | 291.51 | 258,266.27 | 258,383.18 | 174.60 |
| 合计 | 8,063.84 | 5,592,364.42 | 5,594,666.46 | 5,761.80 |
29、应交税费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增值税 | 9,931,829.04 | 4,297,531.28 |
| 消费税 | 259,923.53 | 122,666.22 |
158
| 企业所得税 | 2,552,636.06 | 1,109,814.62 |
|---|---|---|
| 个人所得税 | 189,787.56 | 2,412,798.98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1,235.20 | 17,303.67 |
| 教育费附加 | 90,599.80 | 7,232.49 |
| 房产税 | 65,296.93 | 65,296.92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0,400.02 | 4,821.80 |
| 土地使用税 | 122,276.15 | 122,276.14 |
| 印花税 | 116,401.18 | 109,305.22 |
| 水利基金 | 24,857.78 | 1,950.26 |
| 合计 | 13,625,243.25 | 8,270,997.60 |
3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8,943,266.20 | 18,838,427.06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238,445.99 | 9,674,280.68 |
| 合计 | 34,181,712.19 | 28,512,707.74 |
31、其他流动负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 | 5,927.98 | 145,648.34 |
| 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 2,377,977.28 | 6,738,371.64 |
| 合计 | 2,383,905.26 | 6,884,019.98 |
32、租赁负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租赁付款额 | 40,180,212.07 | 38,512,636.34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8,462,311.13 | -8,013,086.24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238,445.99 | -9,674,280.68 |
| 合计 | 26,479,454.95 | 20,825,269.42 |
33、长期应付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长期应付款 | 250,882,306.95 | 139,157,788.21 |
159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售后租回-租金 | 354,426,665.39 | 211,252,355.70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74,601,092.24 | -53,256,140.43 |
| 小计 | 279,825,573.15 | 157,996,215.27 |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28,943,266.20 | -18,838,427.06 |
| 合计 | 250,882,306.95 | 139,157,788.21 |
34、预计负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 未决诉讼 | 452,962.40 | 未决诉讼 | |
| 预计消缺整改费用 | 28,616,000.00 | 28,616,000.00 | 2021年处置电站由公司承担消缺费用的预计金额 |
| 预计产品质量赔款 | 1,060,420.77 | 因产品质量承诺形成的预计赔偿款 | |
| 合计 | 29,068,962.40 | 29,676,420.7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截至本报告资产负债表日,深圳永晟收到交易对手方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天津泽裕对未尽事宜评估预计将发生支出2,346.60万元,基于现有消缺发生的必要支出和告知函所述未来支出金额,公司年末电站处置涉及的预计负债余额2,861.60万元。
35、递延收益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 政府补助 | 3,607,356.52 | 532,965.84 | 3,074,390.68 | 企业研发投入补贴与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补贴 | |
| 合计 | 3,607,356.52 | 532,965.84 | 3,074,390.68 | -- |
36、股本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1,954,847,822.00 | 39,096,956.00 | 39,096,956.00 | 1,993,944,778.00 |
本期股本增加额系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加股本 39,096,956.00 股。
37、资本公积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6,727,079.42 | 30,764,795.59 | 6,631,530.08 | 170,860,344.93 |
| 其他资本公积 | 4,115,524.48 | 45,905,541.30 | 50,021,065.78 | |
| 合计 | 150,842,603.90 | 76,670,336.89 | 6,631,530.08 | 220,881,410.7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股本溢价增加额系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加资本公积 30,764,795.59 元,本期股本溢价减少额主要为公司收购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减少资本公积 6,631,530.08 元。
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额系股份支付增加资本公积 45,905,541.30 元。
38、库存股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限制性股票回购 | 70,765,490.36 | 70,765,490.36 | ||
| 合计 | 70,765,490.36 | 70,765,490.3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库存股增加额系确认限制性股票确认回购义务增加库存股 70,765,490.36 元。
39、专项储备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安全生产费 | 1,316,767.64 | 3,150,493.99 | 2,220,132.31 | 2,247,129.32 |
| 合计 | 1,316,767.64 | 3,150,493.99 | 2,220,132.31 | 2,247,129.32 |
根据财政部应急管理部 2022 年 11 月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子公司安徽生源及各电站运营孙公司计提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费。
40、盈余公积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法定盈余公积 | 41,420,203.65 | 41,420,203.65 | ||
| 合计 | 41,420,203.65 | 41,420,203.65 |
41、未分配利润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42,372,392.86 | -899,006,301.59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42,372,392.86 | -899,006,301.59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2,587,745.48 | -143,366,091.27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99,784,647.38 | -1,042,372,392.86 |
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488,712,477.31 | 350,257,785.75 | 341,524,572.73 | 247,223,089.50 |
| 其他业务 | 7,861,725.88 | 5,937,686.36 | 4,767,905.53 | 4,637,749.96 |
| 合计 | 496,574,203.19 | 356,195,472.11 | 346,292,478.26 | 251,860,839.46 |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 营业收入金额 | 496,574,203.19 | 无 | 346,292,478.26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7,861,725.88 | 无 | 4,767,905.53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58% | 1.38%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7,861,725.88 | 货运代理及物流收入5,789,417.87 元;材料销售收入2,056,249.60 元;仓储收入6,811.79 元;网销平台积分收入9,246.62 元。 | 4,767,905.53 | 货运代理及物流收入4,655,171.36 元;仓储、房租收入112,117.61 元;网销平台积分收入616.56 元。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7,861,725.88 | 无 | 4,767,905.53 | 无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无 | 0.00 | 无 |
162
43、税金及附加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消费税 | 2,819,196.34 | 3,004,539.61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78,005.96 | 641,536.67 |
| 教育费附加 | 393,146.67 | 291,422.28 |
| 房产税 | 280,888.15 | 261,537.14 |
| 土地使用税 | 755,578.86 | 177,918.44 |
| 车船使用税 | 3,580.00 | 333,617.31 |
| 印花税 | 362,129.69 | 393,356.18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62,097.75 | 194,281.52 |
| 水利基金 | 70,849.28 | 60,992.80 |
| 合计 | 5,825,472.70 | 5,359,201.95 |
44、管理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 | 43,237,511.50 | 40,626,072.89 |
| 咨询费、顾问费、律师诉讼费、评估费 | 2,904,407.51 | 12,990,219.81 |
| 房租水电费 | 6,274,811.60 | 8,010,854.14 |
| 招待费 | 1,476,067.91 | 3,487,162.11 |
| 保险费 | 3,767,285.09 | 3,800,934.12 |
| 折旧、摊销费 | 5,085,384.40 | 5,909,458.59 |
| 审计费 | 1,597,699.00 | 2,240,162.79 |
| 差旅费 | 1,303,754.35 | 1,464,723.61 |
| 股权激励费用 | 45,905,541.28 | -2,146,232.61 |
| 其他 | 9,115,401.79 | 6,342,068.80 |
| 合计 | 120,667,864.43 | 82,725,424.25 |
45、销售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 | 10,372,447.24 | 10,339,233.74 |
| 广告、业务宣传及展览费 | 1,154,449.49 | 1,575,344.61 |
163
46、研发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职工薪酬 | 7,032,491.49 | 6,310,103.37 |
| 设备租赁费 | 2,089,336.30 | |
| 材料 | 1,995,479.72 | 749,674.21 |
| 房租水电 | 1,446,635.08 | 1,471,560.18 |
| 折旧及摊销 | 151,412.78 | 104,244.49 |
| 专利费 | 85,035.68 | 168,293.96 |
| 差旅费 | 57,370.61 | 56,876.45 |
| 其他 | 308,429.23 | 348,605.47 |
| 合计 | 13,166,190.89 | 9,209,358.13 |
47、财务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利息支出 | 19,686,833.38 | 21,449,583.69 |
| 减:利息收入 | -292,892.78 | -65,707.22 |
| 融资居间费 | 450,000.00 | 6,512,278.40 |
| 汇兑损益 | -46,597.66 | 82,674.43 |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268,655.17 | 677,451.27 |
| 其他 | -24,570.70 | 1,186,758.57 |
| 合计 | 20,041,427.41 | 29,843,039.14 |
48、其他收益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5,376,430.05 | 15,490,339.59 |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32,965.84 | 460,965.84 |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14,843,464.21 | 15,029,373.75 |
164
4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102,895.88 |
| 合计 | 0.00 | 102,895.88 |
50、投资收益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756,967.11 | -2,050,973.94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933,484.17 | -193,413.3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009,714.99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25,366.12 | |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6,167,176.80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3,694.44 | |
| 债务重组收益 | 55,065,350.18 | |
| 合计 | 62,667,233.36 | -79,417,584.63 |
51、信用减值损失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02,492.04 | 2,598,464.26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030,130.24 | -16,308,865.45 |
| 合计 | 10,927,638.20 | -13,710,401.19 |
52、资产减值损失
16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87,445.42 | -3,976,310.29 |
| 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730,656.54 | |
| 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73,275.30 | |
| 四、其他 | -1,180,648.09 | |
| 合计 | -460,720.72 | -13,887,614.92 |
53、资产处置收益
|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73,641.15 | -252,309.37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73,641.15 | 176,292.02 |
| 其中: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 -428,601.39 | |
| 合计 | -273,641.15 | -252,309.37 |
54、营业外收入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 政府补助 | 172,000.00 | ||
| 业绩补偿 | 3,237,241.32 | ||
| 无需支付的往来款项 | 3,729,792.88 | 14,826,410.16 | 3,729,792.88 |
| 违约赔偿收入 | 920.00 | 1,218,900.00 | 920.00 |
| 其他 | 101,426.74 | 240,111.88 | 101,426.74 |
| 合计 | 3,832,139.62 | 19,694,663.36 | 3,832,139.62 |
55、营业外支出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合计 | 2,023,792.77 | 40,230.15 | 2,023,792.77 |
|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2,023,792.77 | 40,230.15 | 2,023,792.77 |
| 罚款支出 | 96,474.01 | 11,981.72 | 96,474.01 |
| 违约赔偿支出 | 4.63 | 8,963,690.04 | 4.63 |
| 其他 | 593,112.65 | 67,447.07 | 593,112.65 |
| 合计 | 2,713,384.06 | 9,083,348.98 | 2,713,384.06 |
5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437,040.42 | 7,672,091.80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15,670.79 | 3,770,255.23 |
| 合计 | 10,452,711.21 | 11,442,347.0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 利润总额 | 55,143,797.30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271,569.58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199,774.24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5,667.73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03,097.68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391,078.18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99,578.67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3,021,294.16 |
| 本期提取安全生产费的影响 | 175,395.65 |
| 所得税费用 | 10,452,711.21 |
57、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往来款项 | 3,169,473.91 | 4,071,712.23 |
| 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益 | 11,620,830.05 | 15,813,977.00 |
| 利息收入 | 292,892.78 | 47,811.41 |
| 解冻资金 | 3,282,687.15 | |
| 其他 | 362,134.46 | 2,495,546.56 |
| 合计 | 15,445,331.20 | 25,711,734.3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销售费用 | 2,696,995.25 | 1,067,464.54 |
| 管理费用 | 24,211,411.46 | 14,227,160.29 |
| 财务费用 | 68,114.54 | 59,058.21 |
| 营业外支出 | 156,051.67 | 72,544.82 |
| 往来款项 | 5,403,345.53 | 19,456,077.01 |
| 其他 | 1,448,029.55 | 1,637.39 |
| 合计 | 33,983,948.00 | 34,883,942.26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其他 | 90,000.00 | 10,912.38 |
| 合计 | 90,000.00 | 10,912.38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80,000.00 | |
| 处置国债逆回购等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 101,037,010.00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9,663,665.87 | |
| 合计 | 107,017,010.00 | 159,663,665.87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尽调咨询费 | 4,661,928.12 | 6,410,723.69 |
| 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 615,572.73 | |
| 退回股权转让款 | 28,740,000.00 | |
| 支付投资保证金 | 1,000,000.00 | |
| 其他 | 3,000.00 | |
| 合计 | 6,280,500.85 | 35,150,723.69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851,200.40 | 24,804,835.77 |
| 购买国债逆回购等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3,037,000.00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100,225.34 |
168
合计 129,888,200.40 174,905,061.11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到退回土地租金 | 305,100.00 | |
| 其他 | 14,988.00 | |
| 合计 | 320,088.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融资租赁手续费与保证金 | 3,000,000.00 | 487,270.00 |
| 收购少数股权支付的款项 | 26,377,700.00 | |
| 股票回购款 | 50,023,049.36 | |
| 融资合同风险补偿金 | 1,200,000.00 | |
| 支付融资居间费 | 3,540,000.00 | 8,328,217.60 |
| 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7,129,717.07 | 9,586,855.51 |
| 支付的融资违约金 | 4,917,851.00 | |
| 支付减资款 | 12,622,300.00 | 1,000,000.00 |
| 支付股票登记费用 | 371,436.46 | |
| 支付相关服务费、中介费 | 3,578,472.05 | |
| 其他 | 8,409.54 | 1,158,602.88 |
| 合计 | 56,628,035.12 | 76,701,846.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69,000,000.00 | 1,032,167.83 | 54,388,912.27 | 25,643,255.56 | |
| 长期应付款 | 139,157,788.21 | 163,500,000.00 | 10,906,031.71 | 33,738,246.77 | 28,943,266.20 | 250,882,306.9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 | 18,838,427.06 | 28,943,266.20 | 18,838,427.06 | 28,943,266.20 | ||
| 其他应付款 | 70,350,000.00 | 1,706,786.21 | 72,056,786.21 | |||
| 应付股利 | 1,842,926.52 | 1,842,926.52 | ||||
| 租赁负债 | 20,825,269.42 | 10,892,631.52 | 5,238,445.99 | 26,479,454.95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 | 9,674,280.68 | 5,238,445.99 | 7,129,717.07 | 2,544,563.61 | 5,238,445.99 |
169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购买理财产品 | 理财产品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进行净额列报 | 净额法列报更客观,但不能反映现金总流入、总流出情况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购买理财产品 | 理财产品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进行净额列报 | 净额法列报更客观,但不能反映现金总流入、总流出情况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
5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44,691,086.09 | -140,724,819.23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466,917.48 | 27,598,016.11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7,748,479.39 | 48,394,412.61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949,016.45 | 7,506,754.32 |
| 无形资产摊销 | 1,563,552.68 | 1,428,155.5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178,724.51 | 3,204,457.1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3,641.15 | 252,309.3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23,792.77 | 40,230.1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102,895.88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853,362.36 | 29,148,620.66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667,233.36 | 79,417,584.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35,708.45 | 5,600,369.4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9,962.34 | -1,818,639.09 |
17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24,025.44 | -2,472,812.58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3,458,284.33 | -53,564,024.74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188,553.90 | -1,110,366.69 |
| 其他 | 49,119,935.28 | -1,896,096.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37,405.64 | 901,254.90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1,799,417.60 | 45,291,705.81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5,291,705.81 | 44,737,321.80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507,711.79 | 554,384.01 |
(2)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 金额 | |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0.00 |
| 其中: |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615,572.73 |
| 其中: | |
| 广东中诚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615,572.73 |
| 其中: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615,572.73 |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一、现金 | 101,799,417.60 | 45,291,705.81 |
| 其中:库存现金 | 10,003.16 | 16,556.18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1,789,414.44 | 45,274,460.89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88.74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799,417.60 | 45,291,705.81 |
(4)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
| 受限货币资金 | 517,036.29 | 1,637.39 | 主要为涉诉案件被冻结 |
| 合计 | 517,036.29 | 1,637.39 |
59、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 货币资金 | |||
| 其中:美元 | 480,719.59 | 7.0288 | 3,378,881.85 |
| 欧元 | |||
| 港币 | 1,081,081.49 | 0.9032 | 976,454.42 |
| 应收账款 | |||
| 其中:美元 | 2,067,555.43 | 7.0288 | 14,532,433.61 |
| 欧元 | |||
| 港币 | 142,503.00 | 0.9032 | 128,708.71 |
| 其他应收款 | - | ||
| 其中:美元 | 4,529.81 | 7.0288 | 31,839.13 |
| 港币 | 428,580.00 | 0.9032 | 387,093.46 |
| 合同负债 | - | ||
| 其中:美元 | 381,714.33 | 7.0288 | 2,682,993.68 |
| 其他应付款 | - | ||
| 其中:美元 | 143,498.00 | 7.0288 | 1,008,618.74 |
| 港币 | 2,774.82 | 0.9032 | 2,506.22 |
| 新加坡元 | 4,356.76 | 5.4586 | 23,781.81 |
本公司之境外全资子公司彩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兆新元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境外全资孙公司香港兆新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香港,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之境外全资子公司 ZETTA BUSINESS PTE.LTD.,注册地为新加坡,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区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境外全资子公司彩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兆新元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全资孙公司香港兆新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香港,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172
本公司之境外全资子公司 ZETTA BUSINESS PTE.LTD,注册地为新加坡,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60、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 项目 | 本期金额 |
|---|---|
| 本期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 |
| 本期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259,828.74 |
| 本期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 本期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59,793,640.88 |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19,775,718.11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说明:
2018年6月26日,湖州晶盛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约定出售标的物即租赁物,为湖州晶盛所拥有的4个屋顶式光伏电站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租赁本金:人民币4,850万元。该笔融资已于本期内偿还完毕。
2024年9月5日,新余德佑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售后回租合同。融资租赁物为新余德佑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租赁物价款:人民币15,000万元,租赁期限:120个月。新余德佑拟将电费收费权质押给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将相关资产抵押给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交易担保;本公司为此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子公司深圳永晟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永晟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华润信托·润租3号新余德佑股权财产权信托”,规模为新余德佑 100%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额,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深圳永晟对新余德佑享有的往来款、借款等债权(如有),劣后于华润融资租赁对新余德佑享有的融资租赁债权。
2024年12月20日,兆新股份、宁夏中源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售后回租合同。融资租赁物为宁夏中源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租赁物价款: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放款4,000万元),租赁期限:120个月。宁夏中源以其持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动产提供质押及抵押担保,深圳永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宁夏中源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025年4月,合肥永聚、合肥晟日与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物为合肥永聚、合肥晟日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租赁物价款:合肥晟日为人民币2,900万元,合肥永聚为人民币3,900万元,租赁期限:5年。兆新股份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永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合肥永聚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合肥永聚以其持有的合肥晟日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合肥永聚及合肥晟日以其持有的电费收益权及电站设备提供质押、抵押担保。
2025年4月8日,兰溪永晟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售后回租合同。融资租赁物为兰溪永晟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租赁物价款:3,250万元,租赁期限:8年。兆新股份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3
深圳永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兰溪永晟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兰溪永晟以其持有的电费收益权及电站设备提供质押、抵押担保。
2025年4月8日,湖州晶盛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售后回租合同。融资租赁物为湖州晶盛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租赁物价款:2,300万元,租赁期限:8年。兆新股份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永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湖州晶盛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湖州晶盛以其持有的电费收益权及电站设备提供质押、抵押担保。
八、研发支出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职工薪酬 | 7,032,491.49 | 6,310,103.37 |
| 设备费 | 2,089,336.30 | |
| 材料 | 1,995,479.72 | 749,674.21 |
| 房租水电 | 1,446,635.08 | 1,471,560.18 |
| 折旧及摊销 | 151,412.78 | 104,244.49 |
| 专利费 | 85,035.68 | 168,293.96 |
| 差旅费 | 57,370.61 | 56,876.45 |
| 其他 | 308,429.23 | 348,605.47 |
| 合计 | 13,166,190.89 | 9,209,358.13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3,166,190.89 | 9,209,358.13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分化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分化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
| 广东中诚 | 2,736,374. | 60.00% | 股权转让 | 2025年01 | 工商变更 | 7,088,86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174
| 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43 | 月26日 | 50 | ||||||||
|---|---|---|---|---|---|---|---|---|---|---|---|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永晟于2025年1月16日新设全资子公司襄阳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并于2025年11月13日注销;
(2)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永晟于2025年6月24日新设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并于2025年11月13日注销;
(3)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永晟于2025年6月17日新设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4)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永晟于2025年8月8日新设全资子公司安徽兆业聚能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5)本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新设全资子公司ZETTA BUSINESS PTE.LTD,注册地为新加坡,注册资本为45万元新币,后增资至600万新币;
(6)本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新设子公司海南兆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为 65%,注册地为海口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7)本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新设全资子公司青海睿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西宁市,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
(8)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新设子公司兆亿碳合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持股占比为 55%,注册地为杭州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9)本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新设子公司香港兆新元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为 100%,注册地为香港,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港币;
(10)本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注销长治市上党区惠科能源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合计44户,比上年增加5户。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 直接 | 间接 |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783,877,256.37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光伏发电 | 83.26% | 16.74% | 设立 |
| 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91,600,000.00 | 合肥市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收购 |
175
| 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注1) | 10,000,000.00 | 新余市 | 新余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收购 | |
|---|---|---|---|---|---|---|---|
| 攀枝花君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攀枝花市 | 攀枝花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收购 | |
| 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合肥市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90.00% | 收购 | |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71,000,000.00 | 湖州市 | 湖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收购 | |
|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石嘴山市 | 石嘴山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收购 | |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合肥市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收购 | |
| 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新昌县 | 新昌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 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义乌市 | 义乌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 金华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金华市 | 金华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 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兰溪市 | 兰溪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 深圳市玖兆控股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投资 | 100.00% | 收购 | |
| 和县兆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新能源业务 | 100.00% | 设立 | |
| 深圳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新能源业务 | 100.00% | 设立 | |
| 长沙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长沙市 | 长沙市 | 新能源业务 | 100.00% | 设立 | |
| 东莞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东莞市 | 东莞市 | 新能源业务 | 100.00% | 新设 | |
| 安徽兆业聚能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宿州市 | 宿州市 | 新能源业务 | 100.00% | 新设 | |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注2) | 53,000,000.00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制造业 | 100.00% | 收购+增资+对赌补偿 | |
| 南京恒逸佳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南京市 | 南京市 | 零售业 | 100.00% | 收购 | |
| 安徽德嘉联 | 20,000,000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科技推广和 | 51.00% | 收购 |
176
| 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00 | 应用服务业 | |||||
|---|---|---|---|---|---|---|---|
| 南京源硕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南京市 | 南京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 | 新能源业务 | 52.00% | 8.00% | 增资收购 |
| 兰考县久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开封市 | 开封市 | 新能源业务 | 60.00% | 收购 | |
| 陕西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西安市 | 西安市 | 新能源业务 | 60.00% | 收购 | |
| 安徽兆新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新能源业务 | 60.00% | 收购 | |
| 深圳市兆中海智慧停车充电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制造业 | 82.00% | 设立 | |
| 清远市兆新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清远市 | 清远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 深圳市彩虹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 香港兆新实业有限公司(注3) | 50,000,000.00 | 香港 | 香港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 深圳市彩虹精化商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 青岛益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青岛市 | 青岛市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 东台市智虹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盐城市 | 盐城市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 青岛虹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青岛市 | 青岛市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 深圳明汇商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 深圳市禾新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 彩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注3) | 80,000.00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 海南兆核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海口市 | 海口市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 上海兆新栋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6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新能源业务 | 70.00% | 15.00% | 设立 |
177
| ZETTA BUSINESS PTE. LTD. (注 4) | 6,000,000.00 | 新加坡 | 新加坡 | 贸易 | 100.00% | 新设 | |
|---|---|---|---|---|---|---|---|
| 海南兆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海口市 | 海口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65.00% | 新设 | |
| 青海睿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西宁市 | 西宁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新设 | |
| 兆亿碳合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杭州市 | 杭州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5.00% | 新设 | |
| 香港兆新元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注 3) | 10,000,000.00 | 香港 | 香港 | 金融科技 | 100.00%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 1:2024 年 9 月 5 日,新余德佑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 “CRL-ES-2024-117-L01”的售后回租合同。融资租赁物为新余德佑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深圳永晟以其持有的新余德佑 100% 股权设立 “华润信托·润租 3 号新余德佑股权财产权信托”,向受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股权转让的方式交付信托股权,信托受益人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该信托为融资目的设立,在未发生特定违约事项前,不影响深圳永晟对新余德佑的实际控制权。
注 2:2022 年 3 月 22 日安徽生源股东会决议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445.00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暂未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
注 3:注册资本为港币单位。
注 4:注册资本为新币单位。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基于深圳永晟全面推进电站资产融资并支持集团发展的考虑,与盛泰华瑞(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华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兆新股份以人民币 2,637.77 万元的价格受让盛泰华瑞持有的深圳永晟 2.3037% 的股权,盛泰华瑞同意转让。基于由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深圳永晟股权价值评估报告(报告编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 01-632 号,基准日:2024 年 5 月 30 日),100% 股权评估价值为 164,525.32 万元,2.3037% 股权评估价值为 3,790.17 万元。深圳永晟于 2025 年 8 月减资 36,888.34 万元,扣除已付盛泰华瑞减资款 1,062.23 万元后,盛泰华瑞所持深圳永晟 2.3037% 股权作价调整为 2,637.77 万元。2025 年 9 月 2 日,兆新股份支付盛泰华瑞股转款 1,582.66 万元,2025 年 9 月 25 日,兆新股份支付盛泰华瑞股转款 525.00 万元,2025 年 11 月 13 日,兆新股份支付盛泰华瑞股转款 530.11 万元。2025 年 9 月 22 日,工商变更完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章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第四十七条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的相关规定,对资本公积进行调整。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178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 --现金 | 26,377,700.00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6,377,700.00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9,746,169.92 |
| 差额 | 6,631,530.08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6,631,530.08 |
| 调整盈余公积 |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 直接 | 间接 | |||||
|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资源、加工 | 30.00% | 权益法 | |
| 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 | 廊坊市 | 廊坊市 | 制造、贸易 | 47.06% | 权益法 | |
| 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房地产业 | 21.50% | 权益法 |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 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 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流动资产 | 656,733,858.48 | 38,138,760.14 | 43,645,391.15 | 303,634,915.19 | 8,743,834.97 | 43,663,135.45 |
| 非流动资产 | 73,176,773.74 | 87,403,257.32 | 185,625,398.36 | 83,032,935.34 | 88,028,701.54 | 185,633,853.70 |
| 资产合计 | 729,910,632.22 | 125,542,017.46 | 229,270,789.51 | 386,667,850.53 | 96,772,536.51 | 229,296,989.15 |
| 流动负债 | 547,614,582.55 | 52,280,630.62 | 595,437.12 | 209,051,097.88 | 41,816,621.04 | 136,607.23 |
| 非流动负债 | 3,005,755.65 | 28,255,336.1 | 5,465,755.61 |
179
| 0 | ||||||
|---|---|---|---|---|---|---|
| 负债合计 | 550,620,338.20 | 80,535,966.72 | 595,437.12 | 214,516,853.49 | 41,816,621.04 | 136,607.2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79,290,294.02 | 45,006,050.74 | 228,675,352.39 | 172,150,997.04 | 54,955,915.47 | 229,160,381.92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3,787,088.21 | 21,179,847.48 | 49,165,200.76 | 51,645,299.11 | 25,861,704.26 | 52,706,887.84 |
| 调整事项 | ||||||
| --商誉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7,800,871.38 | 40,438,141.48 | ||||
| --其他 | 27,782,254.23 | 21,359,266.87 | 39,055,475.98 | 27,782,254.24 | 21,359,716.93 | 41,780,276.63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1,569,342.44 | 42,539,114.35 | 47,910,596.16 | 79,427,553.35 | 47,221,421.19 | 51,364,752.69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营业收入 | 702,967,550.53 | 695,371,958.29 | ||||
| 净利润 | 7,139,296.98 | -9,949,864.73 | -485,029.53 | 7,022,858.67 | -2,130,907.57 | -289,058.91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7,139,296.98 | -9,949,864.73 | -485,029.53 | 7,022,858.67 | -2,130,907.57 | -289,058.91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23,173,357.79 元。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该政府补助余额为应收地方性光伏发电补贴,收款进度以地方财政划拨为准。
180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 递延收益 | 3,607,356.52 | 532,965.84 | 3,074,390.68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与资产相关 | 532,965.84 | 460,965.84 |
| 与收益相关 | 14,843,464.21 | 15,029,373.75 |
| 合计 | 15,376,430.05 | 15,490,339.59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合同负债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报告五的相关项目。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公司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以及本报告期内新增一笔外币股权投资和一笔外币借款外,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本资产负债表日,除本报告七、59、外币货币性项目所述资产或负债为外币余额外,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公司外汇风险的影响。
(2)利率风险
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
(3)其他价格风险
公司基本不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较低。
181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产损失的风险。本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引起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公司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除应收类款项金额前五名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公司管理层认为保持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公司将银行借款以及融资租赁作为资金来源,本报告期偿还各项借款本金现金流出为1.63亿元,支付各项利息和融资咨询费用0.20亿元。本年末有息负债余额为3.05亿元,其中银行借款0.26亿元,融资租赁余额2.79亿元。
2、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 背书/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651,928.67 | 终止 | 本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将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其背书和贴现均予以终止确认; |
| 背书/贴现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2,377,977.28 | 不终止 | 对信用等级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其背书和贴现均不终止确认。 |
| 合计 | 3,029,905.95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贴现 | 651,928.67 | |
| 合计 | 651,928.67 |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182
|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贴现 | 2,377,977.28 | 2,377,977.28 |
| 合计 | 2,377,977.28 | 2,377,977.28 |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 (1)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15,170,000.00 | 415,170,000.00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000,000.00 | 415,170,000.00 | 427,170,000.00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结构性存款,以期末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账单报价为基础计算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其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且被投资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评估等对公允价值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4、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一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
183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 |
| 北京核正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公直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
| 深圳市福元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公直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 西安自华商贸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杨雅莉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杨雅莉担任董事会秘书 |
| 国富量子创新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孙青担任董事会主席 |
| 华科智能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孙青担任非执行董事 |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连莲担任合伙人律师 |
| 上海汇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薄静静担任合伙人 |
| 刘公直 | 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
| 陈东 | 非独立董事 |
| 杨雅莉 | 独立董事 |
| 薄静静 | 独立董事 |
| 孙青 | 独立董事 |
| 连莲 | 独立董事 |
| 朱晨瑜 | 职工代表董事 |
| 赵晓敏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费海江 | 财务总监 |
5、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2028年06月17日 | 是 |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9,791,302.42 | 2018年06月26日 | 2028年06月26日 | 是 |
| 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0 | 2024年09月05日 | 2037年09月05日 | 否 |
| 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39,000,000.00 | 2025年04月28日 | 2033年04月28日 | 否 |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29,000,000.00 | 2025年04月28日 | 2033年04月28日 | 否 |
184
| 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32,500,000.00 | 2025年05月27日 | 2036年05月27日 | 否 |
|---|---|---|---|---|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025年09月29日 | 2036年09月29日 | 否 |
| 深圳市彩虹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5年06月25日 | 2029年10月26日 | 否 |
| 深圳市彩虹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25年11月05日 | 2029年11月06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 海南兆核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09日 | 是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5年01月02日 | 2038年01月02日 | 否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刘公直 | 15,000,000.00 | 2025年01月13日 | 2028年12月19日 | 是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刘公直 | 20,000,000.00 | 2025年03月03日 | 2029年05月19日 | 是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5年08月20日 | 2029年08月19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275,724.00 | 9,267,418.92 |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 | 39,096,956.00 | 18,844,732.56 | 20,000.00 | 16,600.00 |
185
| 激励的其他人员(不超过88人) | ||||||||
|---|---|---|---|---|---|---|---|---|
| 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超过88人) | 117,290.8 | |||||||
| 69.00 | 57,105.58 | |||||||
| 7.37 | 150,000.0 | |||||||
| 0 | 158,320.0 | |||||||
| 1 | ||||||||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不超过166人) | 19,547.46 | |||||||
| 5.00 | 23,066.00 | |||||||
| 8.70 | ||||||||
| 合计 | 156,387.8 | |||||||
| 25.00 | 75,950.31 | |||||||
| 9.93 | 19,547.46 | |||||||
| 5.00 | 23,066.00 | |||||||
| 8.70 | 170,000.0 | |||||||
| 0 | 174,920.0 | |||||||
| 1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超过88人) | 2.06 元/股 | 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行权期为自相应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两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各为50%。 |
注:(1)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本期本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价为1.71元/股,每份份额为1.00元,根据认购对象最终认购缴款情况,授予对象最终认购股数为1,954.75万股,最终认购金额为3,342.6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收到参加对象认购资金3,342.62万元,认购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业经根据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深永信会验字【2024】第0003、0004号)审验。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应标的股票。公司按照授予价1.71元/股与授予日股票收盘价2.89元/股差额计算股份支付费用,并在等待期内分摊确认。2024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922,167.39元,2025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1,143,841.30元。根据参加对象服务部门确认增加当期损益及资本公积。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5年12月19日届满,解锁比例为 100%,解锁数量为19,547,465股。
(2)2025年4月9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以2025年4月9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3,127.75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1元/股,向符合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授予9,383.269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6元/股。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两个限售期比例各为 50%;股票期权行权时间安排: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两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各为 50%。
2025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以2025年8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授予781.939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1元/股,向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授予2,345.817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6元/股。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两个限售期比例各为 50%;股票期权行权时间安排: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行权期为自相应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两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各为 50%。
截至本报告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24,761,700.00元。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股价、股息率、无风险利率、波动率等 |
| 可行权利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结合考核指标确定的数量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7,827,708.69 |
|---|---|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45,905,541.30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超过88人) | 24,761,700.00 | |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不超过166人) | 21,143,841.30 | |
| 合计 | 45,905,541.30 |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股份支付修改、终止的情况。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021年,公司出售全资孙公司围场公司、永新海鹰、河南协通、佛山中盛、惠州中至正各 100%股权给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泽裕”),根据子公司深圳永晟与天津泽裕签订的《结算协议书》第二点第2项约定,在2022年8月31日前,在低于其他购买人报价 10%(含)范围内深圳永晟应优先转让宁夏中源、新余德佑、合肥永聚、合肥晟日四个电站之一给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对于上述电站转让事宜,目前双方尚在协商之中。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0 |
|---|---|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利润分配方案 | 无 |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公司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公司的各个报告分部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或市场策略,本公司管理层分别单独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经营活动,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精细化工分部。
新能源业务分部,新能源业务分部包含光伏发电和新能源EPC业务。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 项目 | 精细化工 | 新能源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 主营业务收入 | 255,521,432.49 | 233,193,168.71 | -2,123.89 | 488,712,477.31 |
| 主营业务成本 | 191,367,981.46 | 158,960,748.66 | -70,944.37 | 350,257,785.75 |
| 资产总额 | 1,718,696,823.95 | 1,327,914,983.39 | -1,257,522,041.40 | 1,789,089,765.94 |
| 负债总额 | 575,036,755.76 | 415,466,628.55 | -410,985,624.27 | 579,517,760.04 |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青海锦泰股权处置款的强制执行
189
2022年12月30日,兆新股份持有青海锦泰的股权已转让至青海霖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霖航),青海霖航成为青海锦泰股东。兆新股份股权过户完成后不再持有青海锦泰任何股权。为实现后续股权转让款的顺利收回,兆新股份与青海锦泰的股东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康矿业”与青海霖航受同一主体实际控制)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富康矿业将其持有青海锦泰的 8.8793% 股权质押给兆新股份,作为后续青海霖航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担保。2024年4月3日,公司与富康矿业达成约定,补充质押其持有的青海锦泰 6.1207% 股权,已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的工商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富康矿业质押给公司青海锦泰 15% 的股权。
2024年富康矿业未按协议约定时间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管理层与富康矿业多次函件沟通,要求对方履约还款。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根据编号为(2024)深证字第36030号、(2024)深证字第36031号公证债权文书所载内容,向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请求依法确认被申请执行人即富康矿业支付债务本金人民币3.545亿元,并承担违约金、交易费用及一切合理费用。2024年12月2日,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做出执行证书((2024)深证字第99571号),书面确认执行标的及债权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委托青海致琨律师事务所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并申请对富康矿业所持青海锦泰 15% 股权进行司法抬卖。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7日受理了该案,案号为(2025)青01执10号。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3日10时至2025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抬卖网络平台对富康矿业持有青海锦泰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3,036.6421万元(折合持股比例为 15% ,市场价值约6亿元)的股权进行公开抬卖。
此司法抬卖一抬、二抬、变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抬。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司法程序接受青海锦泰股权以股抵偿并与股东方签署战略合作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司法程序接受以富康矿业持有的青海锦泰 15% 股权抵偿对应富康矿业需支付公司的债务本金人民币3.545亿元,以及违约金、交易费用及一切合理费用。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青01执10号之三,裁定内容如下:
1、被执行人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 15% 股权的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日起转移;
2、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解除对被执行人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 15% 股权的冻结措施。
2025年12月24日,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获悉,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青01执10号之三中的要求办理完成青海锦泰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青海锦泰 15% 股权,青海锦泰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2)售后回购融资及非金融机构融资的清偿情况
2024年11月,兆新股份与深圳市瀚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伙份额售后回购协议》,约定兆新股份将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合伙份额转让给深圳市瀚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价3,000万元。同时协议约定了回购安排:深圳瀚澄对合伙份额的持有期限为6个月,自兆新股份收到全部合伙份额转让款之日起算。合伙份额持有期限届满后,兆新股份须无条件回购深圳瀚澄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并于持有期满的当日按照本条第2款及第3款约定的金额一次性付清全额回购款项。兆新股份于2024年11月18/25/27日共计收到3,000万元,按照协议约定需于2025年5月27日前回购合伙份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兆新股份回购全部合伙份额,并已完成工商变更。
2024年12月17日,兆新股份、深圳永晟与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可转债投资协议》,协议约定潍坊创元拟以可转债的方式对深圳永晟进行投资,即潍坊创元作为投资方先向深圳永晟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40,000,000)的借款,并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将该笔借款转换为对深圳永晟的股权投资,从而成为深圳永晟
190
的股东。借款期限自深圳永晟收到潍坊创元全额出借资金之日起6个月,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深圳永晟已偿清该笔借款所有本金及利息。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年以内(含1年) | 4,904,438.14 | 31,729,927.72 |
| 其中:6个月以内 | 4,904,438.14 | 31,729,915.54 |
| 7-12个月 | 12.18 | |
| 1至2年 | 90.00 | 0.50 |
| 3年以上 | 461,814.00 | 461,988.59 |
| 3至4年 | 0.63 | |
| 4至5年 | 173.96 | |
| 5年以上 | 461,814.00 | 461,814.00 |
| 合计 | 5,366,342.14 | 32,191,916.8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61,814.00
19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
| 其中: 6个月以内 | |||
| 7-12个月 | |||
| 1-2年 | 90.00 | 9.00 | 10.00% |
| 2-3年 | |||
| 3年以上 | |||
| 合计 | 90.00 | 9.00 |
组合1: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61,814.00 | 461,814.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7.72 | 78.72 | 9.00 | |||
| 合计 | 461,901.72 | 78.72 | 461,823.00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第一名 | 4,904,438.14 | 4,904,438.14 | 91.39% | ||
| 第二名 | 461,814.00 | 461,814.00 | 8.60% | 461,814.00 | |
| 第三名 | 90.00 | 90.00 | 0.01% | 9.00 | |
| 合计 | 5,366,342.14 | 5,366,342.14 | 100.00% | 461,823.00 |
2、其他应收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收利息 | 1,147,797.77 | 55,337.55 |
| 其他应收款 | 161,977,023.62 | 433,349,009.44 |
| 合计 | 163,124,821.39 | 433,404,346.99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集团内部借支利息 | 1,147,797.77 | 55,337.55 |
| 合计 | 1,147,797.77 | 55,337.55 |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股权转让款 | 31,200,000.00 | 385,700,000.00 |
| 保证金(押金) | 2,687,219.61 | 3,223,287.89 |
| 往来款 | 130,426,518.32 | 59,941,927.94 |
| 其他 | 266,517.43 | 295,118.39 |
| 合计 | 164,580,255.36 | 449,160,334.22 |
2)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年以内(含1年) | 120,678,552.68 | 249,188,787.89 |
| 其中:6个月以内 | 104,104,176.02 | 21,807,432.04 |
| 7-12个月 | 16,574,376.66 | 227,381,355.85 |
| 1至2年 | 16,257,651.75 | 52,995,287.89 |
| 2至3年 | 20,179,652.70 | 141,369,361.55 |
| 3年以上 | 7,464,398.23 | 5,606,896.89 |
| 3至4年 | 1,858,852.43 | 2,797,181.16 |
| 4至5年 | 2,797,181.16 | 133,137.73 |
| 5年以上 | 2,808,364.64 | 2,676,578.00 |
| 合计 | 164,580,255.36 | 449,160,334.22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19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887,230.25 | 13,328,626.49 | 1,595,468.04 | 15,811,324.78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计提 | 120,533.45 | 120,533.45 | ||
| 本期转回 | 13,328,626.49 | 13,328,626.49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007,763.70 | 1,595,468.04 | 2,603,231.7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单项计提坏账 | 14,924,094.53 | 13,328,626.49 | 1,595,468.0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 887,230.25 | 120,533.45 | 1,007,763.70 |
其中:账龄组合 887,230.25 120,533.45 1,007,763.70
合计 15,811,324.78 120,533.45 13,328,626.49 2,603,231.7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 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3,328,626.49 | 以股抵债 | 以股抵债 | 依据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15%股权的市场价值、债权收回期限及折现率等进行单项计提 |
| 合计 | 13,328,626.49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深圳市禾新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权转让款/并表方往来款 | 56,915,000.00 | 1年以内、2-3年 | 34.58% | |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并表方往来款 | 28,157,007.13 | 1年以内 | 17.11% | |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 | 并表方往来款 | 22,000,000.0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13.37% | |
| 深圳明汇商业有限公司 | 并表方往来款 | 17,463,694.97 | 1-2年、2-3年 | 10.61% | |
| 深圳市彩虹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 并表方往来款 | 14,028,937.81 | 1年以内 | 8.52% | |
| 合计 | 138,564,639.91 | 84.19% |
3、长期股权投资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983,449,093.22 | 62,945,914.74 | 920,503,178.48 | 1,355,664,816.08 | 62,945,914.74 | 1,292,718,901.3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51,878,108.97 | 101,215,077.09 | 150,663,031.88 | 257,872,783.24 | 101,215,077.08 | 156,657,706.16 |
| 合计 | 1,235,327,202.19 | 164,160,991.83 | 1,071,166,210.36 | 1,613,537,599.32 | 164,160,991.82 | 1,449,376,607.50 |
195
(1) 对子公司投资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 | 期末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
准备 | 其他 | |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86,571,806.97 | | 32,930.61
0.50 | 450,482.0
00.00 | | | 669,020.4
17.47 | |
| 彩虹股份
(香港)
有限公司 | 61,523.00 | | | | | | 61,523.00 | |
| 深圳市彩虹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 5,107,183.33 | | 18,464.81
6.64 | | | | 23,571.99
9.97 | |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 | 85,069.23
8.04 | 62,945.91
4.74 | 521,200.0
0 | | | | 85,590.43
8.04 | 62,945.91
4.74 |
| 深圳明汇商业有限公司 | 83,800.00
0.00 | | | | | | 83,800.00
0.00 | |
| 兆新颐和
(成都)
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 | | | | | |
| 海南兆核贸易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兆新栋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63,916.6
7 | | 968,783.3
6 | | | | 1,832,700
.03 | |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1,245.23
3.33 | | 713,466.6
4 | | | | 31,958.69
9.97 | |
| 深圳市彩虹精化商业有限公司 | | | 341,200.0
0 | | | | 341,200.0
0 | |
| 东台市智虹商贸有限公司 | | | 13,800.00 | | | | 13,800.00 | |
|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 | | | 27,600.00 | | | | 27,600.00 | |
| 南京源硕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1,547,900
.00 | | | | 1,547,900
.00 | |
| 香港兆新实业有限公司 | | | 1,436,900
.00 | | | | 1,436,900
.00 | |
| 青岛益彩供应链管 | | | | | | | | |
196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1,38 | ||||||||||
| 3,444 | |||||||||||
| .91 | 31,38 | ||||||||||
| 3,444 | |||||||||||
| .91 | |||||||||||
|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 79,42 | ||||||||||
| 7,553 | |||||||||||
| .35 | 69,83 | ||||||||||
| 1,632 | |||||||||||
| .17 | 2,141 | ||||||||||
| ,789. | |||||||||||
| 09 | 81,56 | ||||||||||
| 9,342 | |||||||||||
| .44 | 69,83 | ||||||||||
| 1,632 | |||||||||||
| .18 | |||||||||||
| 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 | 25,86 | ||||||||||
| 5,400 | |||||||||||
| .12 | - | ||||||||||
| 4,682 | |||||||||||
| ,306. | |||||||||||
| 84 | 21,18 | ||||||||||
| 3,093 | |||||||||||
| .28 | |||||||||||
| 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 | 51,36 | ||||||||||
| 4,752 | |||||||||||
| .69 | 6,000 | ||||||||||
| ,000. | |||||||||||
| 00 | - | ||||||||||
| 104,2 | |||||||||||
| 81.35 | 2,650 | ||||||||||
| ,124. | |||||||||||
| 82 | 47,91 | ||||||||||
| 0,596 | |||||||||||
| .16 |
197
| 限合伙) | |||||||||||
|---|---|---|---|---|---|---|---|---|---|---|---|
| 小计 | 156,6 | ||||||||||
| 57,70 | |||||||||||
| 6.16 | 101,2 | ||||||||||
| 15,07 | |||||||||||
| 7.08 | 6,000,000. | ||||||||||
| 00 | - | ||||||||||
| 2,644,799. | |||||||||||
| 10 | 2,650,124. | ||||||||||
| 82 | 150,6 | ||||||||||
| 63,03 | |||||||||||
| 1.88 | |||||||||||
| 合计 | 156,6 | ||||||||||
| 57,70 | |||||||||||
| 6.16 | 101,2 | ||||||||||
| 15,07 | |||||||||||
| 7.08 | 6,000,000. | ||||||||||
| 00 | - | ||||||||||
| 2,644,799. | |||||||||||
| 10 | 2,650,124. | ||||||||||
| 82 | 150,6 | ||||||||||
| 63,03 | |||||||||||
| 1.88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14,443,795.97 | 107,671,440.84 | 175,173,211.01 | 149,449,096.97 |
| 其他业务 | 9,083,430.13 | 3,287,607.87 | 3,936,296.66 | 3,436,182.05 |
| 合计 | 123,527,226.10 | 110,959,048.71 | 179,109,507.67 | 152,885,279.02 |
5、投资收益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9,047,963.06 | 70,570,398.6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644,799.10 | 1,037,590.26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650,124.82 | -5,890,106.45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015.54 | -77,725,825.33 |
| 债务重组收益 | 54,936,385.28 | |
| 合计 | 123,992,689.60 | -12,007,942.92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7,636,050.2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14,56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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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25,366.12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328,626.49 | 主要为本期接受以股抵债事项,转回上期计提的相关股权转让款坏账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55,772,372.04 | 主要为本期接受以股抵债事项取得相关重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42,548.3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27,821.77 | |
| 业绩对赌相关的股权补偿收益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5,326.07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4,166.84 | |
| 合计 | 81,677,857.9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1% | 0.02 | 0.0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0% | -0.02 | -0.0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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