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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pr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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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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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我作为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出席公司2013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的意见,尽可能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现将本人201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董事会召开次数 | 董事会召开次数 | 11 | 11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5 |
|---|---|---|---|---|---|
| 现场参会次数 | 通讯表决次数 | 委托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次数 | |
| 6 | 5 | 0 | 0 | 5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 会议名称 | 会议召开次数 | 现场参会次数 | 通讯表决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审计委员会 | 6 | 6 | 0 | 0 | 0 |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2 | 0 | 0 | 0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 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经过讨论, 取得共识,并一起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 时间 届次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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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 |||
|---|---|---|---|
| 1 | 2013年1月1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
| 2 | 2013年2月2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延长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 |||
| 3 | 2013年4月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4 | 2013年4月1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独立意见》 |
| 5 | 2013年8月1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虹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
| 6 | 2013年8月1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 7 | 2013年11月2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
| 《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为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嘉兴市彩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独立意见》 | |||
| 8 | 2013年12月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
| 9 | 2013年12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3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每季度组织召开审计委 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及监督,每季度审议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工作报告及计划, 对公司聘请、改聘审计机构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就公司年报审计时间 安排、年报初步审计意见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较好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职责。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董事会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并积极发言。
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分别与公司的技术开发、市场营销、 人力行政、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座谈、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 换意见,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尽力知晓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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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情况,从而确保全体股东包括中小股民的利益。
本人通过公司组织的有关学习,进一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 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公司存在的问题与相关建议
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 公司治理结构和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运作规范。
本人建议公司应持续不断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同时注意风险防控,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稳健发展。
五、其他事项
2013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六、联系方式:
E-mail:[email protected]。
201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将继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
独立董事:刘书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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