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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3

Feb 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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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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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执行

暨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执行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与中信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 03 执恢 633 号】,深圳中院裁定解除被执行人陈永弟先生持有的 486,007,100 股 公司股票的冻结,同时将该部分股票以人民币 1,394,840,370 元的价格(2.87 元/ 股)抵偿给申请执行人中信信托管理的“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 组合投资项目 1702 期”(以下简称“信托项目”)所有。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丰银行”)作为该信托项目的唯一委托人及受益人,拥有信托项 目所持有证券的权利。

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收到恒丰银行书面通知并查询核实,上述股份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陈永弟先生持有 的 486,007,100 股公司股票已过户至“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 合投资项目 1702 期”名下。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永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6,406,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5.84%;“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 1702 期”未 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永弟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399,6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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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 1702 期”持有公 司股份 486,00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2%。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中信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 1702 期”,陈永弟先生不再为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为股东债务纠纷所致,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和人 员等方面均与其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暂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产 生影响,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4、公司密切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已提示相关方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及资料,协助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 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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