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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Ma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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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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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横琴金投开展融资租赁

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横琴金投开展融资 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 发展需求,公司子公司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永晟”)、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晶盛”)拟作为承租人与横琴金投 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金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总授信额 度为人民币 5,550 万元(兰溪永晟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250 万元,湖州晶盛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 2,300 万元),授信期限均为 8 年。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永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兰溪永晟 100%股权、湖州晶 盛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兰溪永晟及湖州晶盛以其持有的电费收益权及电站 设备提供质押、抵押担保。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员工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协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租赁主要内容

(一)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

  • 1、公司名称: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10589412H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 4、法定代表人:岳国才

  • 5、注册资本:20,000 万美元

  • 6、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7 日

  •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 8、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2806 办公

9、股东及持股比例:

9、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横琴金投租赁(香港)有限公司 50%
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
  • 10、公司与横琴金投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经查询,横琴金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二)融资租赁拟定主要方案内容

  • 1、出租人: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承租人: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3、租赁物:光伏发电设备资产及设施

  • 4、授信额度:人民币 5,550 万元(本金金额)

  • 5、授信期限:8 年

  •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三)融资租赁拟定担保方案

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永晟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兰溪永晟 100%股权、湖州晶盛 100%股权 提供质押担保;兰溪永晟及湖州晶盛以其持有的电费收益权及电站设备提供质押、 抵押担保。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9NGX24A

2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陈海勋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17 年 8 月 21 日

(6)经营范围:光伏发电系统研发;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光伏电站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李渔路 162 号

(8)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持股比 例为 100%。

(9)经查询,兰溪永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兰溪永晟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其中 2023 年度数据 已经审计,2024 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4930
资产总额 7,074.43 6,934.43
负债总额 6,311.90 5,761.54
净资产 762.53 1,172.89
项目 2023 年度 20241-9
营业收入 1,253.63 911.93
利润总额 613.76 547.49
净利润 538.06 410.36
  • (11)兰溪永晟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2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35538180XA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黄炳涛

  • (4)注册资本:人民币 7,100 万元

  • (5)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9 日

(6)经营范围:光伏发电系统研发、销售;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光伏电 站技术设计、维护;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光伏产品销售;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

3

  • (7)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创业大道 111 号 1 幢建材大厦六层 028 室

(8)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持股比 例为 100%。

(9)经查询,湖州晶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湖州晶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其中 2023 年度数据 已经审计,2024 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024930
8,715.47
1,178.70
7,536.77
20241-9
641.54
236.13
177.82
项目 20231231 2024930
资产总额 9,068.13 8,715.47
负债总额 1,709.18 1,178.70
净资产 7,358.95 7,536.77
项目 2023 年度 20241-9
营业收入 846.18 641.54
利润总额 231.67 236.13
净利润 170.22 177.82

(11)湖州晶盛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以上融资租赁物为子公司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其中湖州晶盛的 100% 股权、电费收费权及所有光伏电站设备及附属设施曾抵押给平安国际融资租赁 (天津)有限公司,公司已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结清相关款项, 目前已办理完成上述资产的解质押手续。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 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售后回租合同

出租人: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物:兰溪永晟及湖州晶盛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 租赁物购买价款(融资额):合计人民币 5,550 万元 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共 96 个月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二)抵押/质押合同

4

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抵押人/质押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质押/抵押标的:深圳永晟持有的兰溪永晟 100%股权及湖州晶盛 100%股权, 兰溪永晟及湖州晶盛持有的电费收益权及电站设备。

担保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

(三)保证合同

债权人: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次日起 3 年。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 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融资事项风险可控,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 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电站设 备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董事会在对被担 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 础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

  • 1、本次公司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尚未签订相关合同,融资租赁将以届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

22,625.09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7.7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外单位无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 3、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 定,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涉及的全部协议;

  • 3、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