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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Mar 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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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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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并参与国电投华泽(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增资项目竞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设立合资公司目的为参与国电投华泽(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 资项目,项目竞拍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竞拍进度履行相应的 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事项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并参与国电 投华泽(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竞拍的议案》。公司近年战略发展聚 焦新能源领域,结合公司光伏能源电站业务的拓展和国家大力推动绿色循环经济 的发展趋势,经过深入调研和评估,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与深圳市玖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玖涵投资”)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参与国电投华泽(天津)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华泽”)增资项目(以下简称“华泽增资项目”)竞拍。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4,800 万元,其中玖涵投资认缴注册资本 2,496 万元,占比 52%;深圳永晟认缴注册资本 2,304 万元,占比 48%。

华泽增资项目拟募集金额为人民币不低于 80,000 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为 31%。深圳永晟与玖涵投资达成一致,若该项目竞拍成功,深圳永晟将与玖涵投 资等比例增资合资公司,增资方式拟采用现金增资或资产增资,增资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80,000 万元(以最终竞拍结果为准)。增资完成后,合资公司将持有国 电投华泽 31%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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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玖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R7TD9D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巍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3-24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社区华韵路 1 号金博龙工业厂区厂房 A2 层 215H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资源循环利用 服务技术咨询;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出资份额:刘巍直接持有 10%份额并通过博秀国际文化传媒(北京) 有限公司认缴持有 90%份额。

公司与玖涵投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经查询,玖涵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企业名称:深圳市玖兆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00 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 态园 12 栋 B3401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 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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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股东及持股比例:玖涵投资出资 2,496 万元,持股 52%;深圳永晟出资 2,304 万元,持股 48%。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玖涵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 乙方: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一)目标公司的成立及出资

目标公司股东分别为甲方、乙方,各方出资及股权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玖涵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 2,496 52%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2,304 48%
合计 4,800 100%

(二)目标公司的筹建与成立

甲方负责目标公司成立的筹备工作,完成目标公司筹备所需的所有审批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经营场 所租赁、人员招聘等,乙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目标公司的设立目的为参与国电 投华泽(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若最终公司不能完成前述设立目的, 则双方约定目标公司注销。

(三)目标公司债务承担

甲方、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目标公司以其全 部资产对目标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目标公司治理

1、目标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目标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股东 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目标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 担任。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3 年,经股 东会连选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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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标公司设置一名监事,由股东会在乙方提名的人选中选举产生;监 事任期三年,经股东会连选可以连任;

2、高级管理人员

  • (1)目标公司设立总经理 1 名,人员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目标公司的

  • 其他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聘任或解聘;

(2)目标公司设财务负责人 1 名,由总经理在甲方提名的人选中聘任。

  • 3、关于股东会、董事、监事、总经理的职权和决策程序等事项适用公司章

  • 程和相关法律规定。

(五)利润分配

  • 1、目标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应当保证每年提取净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

  • 公积金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由甲乙各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当年或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乙方有权决策机构(董事会、股东大会、 合伙人会议等,如需)通过后生效。

五、华泽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电投华泽(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G62023BJ1000003 融资方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融资方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否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03-0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3-03-30 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 80,000 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31%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1 个

企业股权结构:国家电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3.3%,天津轨道交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交通集团”)持股 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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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 69%, 新增股东持股比例 31%。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经 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确定为投资方,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结果,交易各方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达成。 募集资金用途: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扩大新能源资产装机规 模。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0 万元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国电投华泽为国电投集团下属三级子公司,具有强大的股东背景、突出的行 业资源及富有经验的项目团队。此次公司通过共同设立合资企业参与国电投华泽 增资项目的投资方报名竞选,意在打开公司光伏电站业务的未来发展空间,为公 司在新能源领域的长远战略发展布局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回归主营业务的 发展战略。同时,国电投华泽现有股东为国家电投集团以及轨道交通集团,公司 根据未来标的公司经营发展状况,不排除进一步增持股份以加深合作关系。该事 项的达成,有望促进公司与国电投华泽原股东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显著 提升公司光伏电站整体持有、运营、管理及收入规模,充实公司整体资本及资产 实力,优化公司现有电站管理、运营、开发团队深度,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市场 竞争力。并且,公司品牌价值、知名度,市场声誉及形象亦将得到显著增强,从 而最大程度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进而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 1、因本次竞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竞拍进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

  •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深圳永晟与玖涵投资达成一致,若该项目竞拍成功,深圳永晟将与玖涵 投资等比例增资合资公司,该事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面临 不能实际履行的风险。

  • 3、本次合资公司的设立目的为参与国电投华泽增资项目,若最终公司不能

  • 完成前述设立目的,且无更新计划,则合资公司注销。

    • 4、本次竞拍需提前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200 万元,若后续竞拍不成功,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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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将存在无法退还的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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