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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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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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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5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债权转让事项的通报函》以及全资孙公司为母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1 、关于《债权转让协议书》提供的担保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收 到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瑞禾”)、天津泽悦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泽悦”)以邮件形式发来的《关于债权转 让事项的通报函》,东莞瑞禾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与天津泽悦签署了《债权转让 协议书》,东莞瑞禾将对公司所享有的债权金额人民币 483,852,514.12 元及相应 担保权利转让给天津泽悦;2021 年 8 月 16 日,东莞瑞禾收到天津泽悦支付的首 笔转让价款。本次东莞瑞禾债权转让,公司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协助以引入债权受 让方,最终确认受让方为天津泽悦,服务费为人民币 1,02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变更交易对手方 并调整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公司拟出售全资孙公司围场 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场圣坤仁合”)、 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目 前上述三家公司的股权因东莞瑞禾债务纠纷案件仍处于冻结状态。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围场圣坤仁合与天津泽悦签署了《保证合同书》、《抵 押合同》、《电费收费权质押合同》,鉴于天津泽悦与东莞瑞禾承诺将配合公司 解除上述三家公司股权冻结并完成过户,经公司与天津泽悦协商一致,同意公司 以全资孙公司围场圣坤仁合持有的“围场县中草药种植结合 50MWP 光伏发电项 目”的全部发电资产、所有电费收入权利为公司履行《债权转让协议书》项下的 义务向天津泽悦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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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非金融机构借款展期提供的担保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千虹”) 签署了《借款协议》,为缓解流动性,公司向浙江千虹借款人民币 2,500 万元, 公司应于借款金到账之日起 90 日后的次日内向浙江千虹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金 及利息。截至目前,该部分借款临近还款日,公司拟对上述 2,500 万元借款进行 展期,同时公司全资孙公司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揭阳”) 以其全部财产为《借款协议》项下公司的债务,包括不限于借款本金、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已履 行围场圣坤仁合、宁夏揭阳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0815XU

法定代表人:蔡继中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五层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8241.1872 万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 的投资;停车场的投资;新能源汽车的投资;电力储能设备的投资与技术开发; 电力储能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 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 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 其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销售;商业经营管理。(以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新能源充电设施、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停车场 的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汽车的租赁、运营(不含金融租赁);电力储能设备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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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与销售;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 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 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非经 营性危险货物运输。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01231日**/2020**年度(经审计) 2021331日**/20211-3**月(未经审计)
项目
资产总额 2,773,182,867.60 2,794,421,821.36
负债总额 1,078,309,407.80 1,137,168,045.90
归母净资产 1,671,819,021.10 1,634,358,670.69
资产负债率 38.88% 40.69%
营业收入 414,477,237.41 80,234,911.84
利润总额 56,580,405.01 -37,234,095.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5,644,679.75 -37,460,350.41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 1 、《保证合同书》、《抵押合同》、《电费收费权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内容

围场圣坤仁合愿以其持有的“围场县中草药种植结合 50MWP 光伏发电项 目”的全部发电资产、所有电费收入权利为公司履行《债权转让协议书》(以下 简称“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天津泽悦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需要返还乙方的 全部款项,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 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以下简称“主 债权”)。

天津泽悦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即天津泽悦依据主合 同及本合同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 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 达费、公告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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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担保函》主要内容

2021 年 5 月,公司与浙江千虹签署了《借款协议》,浙江千虹根据该等协 议向公司放款人民币 2,500 万元。

鉴于此,宁夏揭阳愿以其全部财产为《借款协议》项下公司的债务,包括不 限于借款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无论主债务是否存在其他担保措施 (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浙江千虹均有权直接向宁夏揭阳主张清偿全 部债务。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担保有助于缓解公司偿债压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 16,339.64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77%;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无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孙公司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新余德佑”)的担保有 4,900.21 万元逾期。本次逾期系新余德佑与广西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所涉担保逾期,待公司出售孙公司股权转让款到 账后,公司将具备充足流动性并一次性还清上述逾期欠款。

六、备查文件

  • 1、《关于债权转让事项的通报函》、《保证合同书》、《抵押合同》、《电

  • 费收费权质押合同》。

2、《借款协议》、《担保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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