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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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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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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情况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 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新股份,证券代码: 002256)自 2017 年 6 月 5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和 2017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经论证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19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并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披 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7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了《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 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 年 7 月 10 日、2017 年 7 月 17 日、2017 年 7 月 24 日 及 2017 年 7 月 31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停牌 2 个月期满后继续停牌,并于 2017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终止了与东莞阿李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与河南 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仍在继续进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 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停牌三个月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 并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2017 年 8 月 28 日、2017 年 9 月 4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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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 3 个 月期满后继续停牌,并于 2017 年 9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 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 年 9 月 12 日、2017 年 9 月 19 日及 2017 年 9 月 26 日分 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二、预计复牌时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 完成,本次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停 牌程序后的 4 个月内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预计 在 2017 年 12 月 5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 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同时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目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5 日停牌以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编制了信息披露文件,上 市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考虑到本次交易的复杂性,上市 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另外,鉴于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 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上市公司累计停牌 6 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将督促上市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各项工作完成之后,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之前尽快公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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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申请复牌。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 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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