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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ug 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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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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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总 经理李化春先生及独立董事蒋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蒋辉先生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 公司任何职务。李化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继续 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继续担任子公司相关职务。

由于蒋辉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李化春先生 及蒋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化春先 生及蒋辉先生在任职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公司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拟补选杨雅莉女士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长李化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公直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雅莉女士当选独立董事、刘公直先生当选总经理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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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之一。

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杨雅莉女士将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 务。

杨雅莉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以及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2

附件:

杨雅莉女士简历

杨雅莉,女,汉族,197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复 旦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获金融学硕士。曾任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会 员信息管理部经理、深圳广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项目主管、东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投行部项目经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投行部高级 经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广西鑫泉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柏宁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雅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杨雅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雅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杨雅莉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杨雅莉女士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刘公直先生简历

刘公直,男,198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职于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担任战略事 业部高级咨询顾问;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职于光大证券销售交易总部, 担任机构销售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职于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前纽银梅隆西部),担任总经理助理、战略业务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职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集团副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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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董事会秘书、投资部负责人;2020 年 8 月 6 日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2021 年 9 月 10 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刘公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公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公直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 法院网查询,刘公直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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