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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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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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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于2022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 16:00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 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德才先生主持,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决 议如下:
1 、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 深圳市兆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且有利于建立 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激励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效提升公司在 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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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 、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 深圳市兆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3 、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 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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