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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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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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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 10:30 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 5 层 509-510 单元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 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 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 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 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经合法程序选任或指派,在保险期间前或保险期间 内担任被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以及雇员的自然人。

(3)保险期间:2021 年 1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5 日(为期 12 个 月)

(4)赔偿限额:人民币 4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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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费支出:人民币 950,000 元

(6)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变更保 险公司、确认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 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关 联方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二)14:30 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 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 5 层 509-510 单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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