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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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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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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 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2021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此次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助于更好地调动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与上市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 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我们同意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士林、蒋辉、薄静静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