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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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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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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披 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关于 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独 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参加独立 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由于公司先后收到提名人提供的 董事候选人资料信息有误,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将上述披露文件中董事候选人的姓 名及简历进行更正,现更正如下:

一、姓名更正

更正前:黄世林

更正后:黄士林

二、《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中李化春先生 的简历更正

更正前: 李化春先生持有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6.6%的权益,该合伙企业持有兆新股份 17,922,928 股流通股票,李化春先生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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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情形。

更正后: 李化春先生持有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6.6%的权益,该合伙企业持有兆新股份 17,922,928 股流通股票。 除此之外,李 化春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化春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 形。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披露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 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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