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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Sep 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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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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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股东临时提案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彩虹集团”)(持股259,504,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9%)在股东大会 召开10日前提出的关于提名李长霞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股东彩虹集团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提名人提交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材料, 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及公 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彩虹集团提交临时提案推荐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李长霞女士资料报送深 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善荣、刘书锦、彭玲 二○一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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