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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Nov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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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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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事项。

二、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我们同 意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刘善荣、刘书锦、彭玲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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