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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0

Jan 1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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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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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彩虹精细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陈永弟先生、李化春先生、鄢义佩先生、许泽雄先生、王若文先生、刘 科先生、陈英淑女士、汤薇东女士、琚龙先生、蔡继中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了解, 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 的发展。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陈永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化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 秘书,聘任鄢义佩先生、许泽雄先生、王若文先生、刘科先生、陈英淑女士、汤薇 东女士、琚龙先生、蔡继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签字:

谢汝煊 张学斌 刘善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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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