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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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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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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独立性方面,中兴华所审计人员未在本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 用外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 互投资情况,审计小组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审计工作中,中 兴华所及其审计人员遵守了独立性原则,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专业性方面,中兴华所审计小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 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性。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委员会委员审阅了本次年度报 告审计的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

年报审计期间,委员会委员与中兴华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以及签 字会计师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了工作沟通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对年报重要事项以及委员会委员关注的其他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醒中兴华 所后续按计划时间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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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 2024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能够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 工作严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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