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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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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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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0】第0574号

页次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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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中糖大厦 11 层 电话: (86-10) 68360123 传真: (86-10) 68360123-3000 邮编: 100044

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0】第0574号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新股份 公司")的 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0年4月 29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勤 信审字【2020】第1190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 --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就兆新股份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出具本专项说明。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1、兆新股份公司子公司湖州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州吴兴童装环境综合 整治配套产业园 6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因工程建设受阻, 自 2016年底至今 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2017 年起已出现资产减值迹象, 但公司未讲行减值测试,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故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2.兆新股份公司子公司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安徽省庐江具白湖 镇梅山村养殖基地 20MW 光伏发电项目" 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并网发电,在未获 得国家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指标,不能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 的前提下确认了国家补贴电费收入,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故进行前期差 错更正。

  1. 兆新股份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 彩公司")、嘉兴市彩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联公司")2017 年 12 月办理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缺乏商业实质, 相关账务处理不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故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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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

1、前期差错的具体会计处理

针对上述差错, 兆新股份公司对 2018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相应 调整 2018 年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资产减值损失、在建工 程、未分配利润项目。

2、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兆新股份公司针对上述重要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了调整,本次更正对 2018年度财务报表主要项目调整前后对照如下: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应收账款 356, 189, 164, 78 376,699,721.80 20,510,557.02
预付账款 37,350,978,87 3,690,978.87 -33,660,000.00
在建工程 35,860,729.24 30,213,329.24 $-5,647,4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0,981,833,85 152,209,509.98 1,227,676.13
未分配利润 $-19,471,814.75$ -37,040,981.60 $-17,569,166.85$
资产减值损失 225,760,046.66 229.864.435.02 4,104,388.36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除"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第3项事项以外,上述差错更 正事项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9号 --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意见仅供公司必要时对外披露之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涂。由于使用不 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迈伯普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