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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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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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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对深圳市 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新股份公司”)2019年度的财 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 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如下:
一、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1、长期股权投资所述,兆新股份公司本期对青海锦 泰钾肥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5,000.00万元,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准备计提金额的合理性缺乏充分依据。截至审计报告日,兆新股份公司未提供 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算的合理依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该项投资减值准备计 提的充分、适当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减值准备金额进行调整。
2、审计中发现,兆新股份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虹彩公司”)、嘉兴市彩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联公司”) 2017年12月办理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缺乏商业实质,保理公司支付 的融资资金实质上来源于兆新股份公司。该保理业务系虹彩公司、彩联公司分别 将2,924.56万元、550.09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融资金额分别为 2,778.00万元、522.00万元,虹彩公司、彩联公司账面已同时将上述应收账款终 止确认。审计中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无法判断该事项对相应会计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3、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3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所述,兆 新股份公司涉及多项诉讼,存在多项对外投资尚未就业绩补偿及投资违约事项达 成一致意见。截至本审计报告日,上述事项正在进行中,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 无法判断其对兆新股份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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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于兆新股份公司董事会无法保证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也无法实施进一步 有效的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兆新股份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及附 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后附的兆新股份公司2019年度财 务报表及附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披露的恰当性。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第七条:“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 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以及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 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 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 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依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能 够确定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形
由于审计范围受取限制,对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段落所 述事项,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不能确定是否存在重 大错报的情形。
四、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 能的影响金额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 项对兆新股份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五、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 见审计报告,充分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 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无 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六、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与渠道,督促子公司优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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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管理,及时反馈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并及时评估子公司价值,督促投资的公 司完成投资业绩补偿;同时,加强对外投资和参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绩的跟踪 和评估,定期进行合理减值测试。
2、公司成立自查小组,对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第二项事项进行内部核查。 经自查小组核查公司相关的交易及其资金往来流水,上述保理业务很大可能没有 商业实质,公司将进行进一步核查,并根据最终结果确认对过往财务报告的影响, 追究责任。
3、继续加强本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避免控股 股东及其下属公司、本公司客户、供应商以及本公司之间不合规的没有商业实质 的资金往来。
4、针对公司资金流短缺的情况,公司将积极开拓各项融资渠道,优化资产 结构,尽快解决公司流动性紧张的局面,提升资产运行质量,逐步改善公司各项 经营能力。
5、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继续组织开展 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尤其是要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合规经 营的意识;组织公司及分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促进公 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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