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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Jul 16, 2018

54308_rns_2018-07-16_db5b5ae4-9cdc-45e1-8c6c-8731bd215a9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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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70,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刘善荣、刘书锦、彭玲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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