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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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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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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定期报告 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 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的持续督导机构及 2015 年 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履 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填写的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以下简称“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兆新股份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 和披露情况等,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了《内控规 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措施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 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 他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 进行访谈等方式,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兆新股份填写的《内部控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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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兆新股份已按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公司的自查表真实反映了兆新股份当前的内部控制规则的 落实情况;兆新股份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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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 异 涂和东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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