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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Jun 27, 2016
54308_rns_2016-06-27_11ab5833-4bb2-44cd-bd73-83d2a56bee8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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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 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 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刘善荣、张学斌、刘书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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