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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TA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9

Apr 1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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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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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2009 年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我公司 ”)作为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精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指定廖家 东、龙涌为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期间为2008 年6 月25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

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及《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08〕167 号)的规定,对公司200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2008]771 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 年6 月16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276,32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292,774.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250,027,225.77 元。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深鹏所验字[2008] 9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于2008 年6 月25 日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企业板块上市特别规定》、《中小板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彩虹精化已于2008 年7 月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次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草案,同意提交公司将于2008 年8 月6 日 召开的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募集资 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的监管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于2008 年7 月16 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25,974.08 万元已于2008 年6 月19 日分别存入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深圳泰然支行,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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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深圳科技支行。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原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泰然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至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原在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 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截至 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03,086,410.00 元,其中“新建 年产6000 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投资17,090,275.00 元;“新建年产5000 万罐绿色家居、 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投资11,036,965.00 元;“新建年产8000 万只气雾罐生产 项目”投资7,476,770.00 元;“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投资67,482,400.00 元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1,862,269.86 元(含存款利息净 收入4,921,454.09 元)全部存放在与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募集资金的 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账号 金额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活期户 00392518000120109007833 11,338.09
6个月定期存款 0039251800012501002790 66,240,062.7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活期户 337040100100066741 99,420.32
6个月定期存款 337040100200024742 9,247,500.00
建设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活期户 44201566400052510096 63,948.75
6个月定期存款 44201566400049009049 76,200,000.00
合计 - - 151,862,2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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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002.72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748.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748.24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308.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0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
额(以最近一次已披
露计划为依据)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资金
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
差额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
生产线项目
12,065.65 12,065.65 12,065.65 -- 1,709.03 -10,356.62 14.16 2009年12月31日
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
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
用品项目
8,473.00 8,473.00 8,473.00 -- 1,103.70 -7,369.30 13.03 2009年12月31日
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
生产项目
7,495.91 747.67 747.67 -- 747.67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390.00 2,390.00 2,390.00 -- -- -2,390.00 -- 2009 年12 月31日
合计 30,424.56 23,676.32 23,676.32 -- 3,560.40 -20,115.92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见注一。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新建年产8000 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项目已变更,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见注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由于“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已变更为“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实施方式由企业自建变更为收购
股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08年7月10日止,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预先向该项目投入资金3,456.7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项目用地。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经2008年7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上述自有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与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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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2010 年3 月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此两项 议案尚须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作如下调整:

1、将“新建年产6,000 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和“新建年产5,000 万罐绿色家居、汽 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缓到2011 年9 月末。

2、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缓到2011 年12 月末。

3、将已投入“新建年产8,000 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的747.67 万元购置珠海项目用地 的费用,调整至“新建年产6,000 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的土地购置费用。“新建年产 6,000 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的投资额增加747.67 万元至12,813.32 万元。

注二:2010 年3 月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新建年产6,000 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和“新建年产5,000 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 目”实施地点由珠海变更为惠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09 年9 月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9 年10 月16 日的200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一“新建年产8,000 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为“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公司以10,036.8 万元收购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45.7%股权,收购完成后,再单 方面增资2,880 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比例增加至52%。公司用募集资金 6,748.24 万元投资该项目,不足部分通过自筹解决。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完成 该项目的投资。

五、其他事项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规制定和完善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 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资金存放安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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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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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廖家东 龙 涌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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