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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UN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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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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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润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泽润新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96.695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867,565.3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5,696,231.7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171,333.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5月7日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48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 1 | 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 | 30,361.39 | 30,000.00 | 24,217.13 |
| 2 | 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 | 16,268.99 | 16,000.00 | 13,000.00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137.79 | 11,000.00 | 9,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 |
| 合计 | 72,768.17 | 72,000.00 | 46,217.13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金额。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其中包含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前述现金管理和理财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对于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型基金、收益凭证、FOF 资管产品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四)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
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和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存在一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和理财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2、公司管理层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通过查阅会议材料等方式,对泽润新能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奕洪
李佳丽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