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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UN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May 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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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36

证券简称:泽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涉及人员43人,行权数量为826,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9%;
2、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行权价格为21.42元/股(调整后);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826,300股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限售流通股826,300股,股本由63,867,823股增加至64,694,123股;
4、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集中行权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确认意见。

  1. 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意见。2023年4月30日,监事会就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予以确认并出具了确认意见。

  2. 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 2023年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4. 2025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向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相应股票期权,并对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前已离职员工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议案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行权方式的议案》,同意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1.42元/股,同意行权方式由自主行权调整为集中行权。上述议案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公司已披露的情况不一致的说明

截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4名激励对象放弃行使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全额行使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82,750 股将由公司注销。除上述变动情况外,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差异。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有效期及等待期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确定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自授予之日起至以下两个日期孰晚:(1)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公司完成上市之日。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日为2023年5月13日,第一个等待期于2025年5月16日届满。

等待期满后分两批行权,每批可行权比例分别为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2、1/2。行权开始日为:2025年5月19日,行权截止日为:2026年5月18日。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 满足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三)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工作 已完成。满足行权条件。
(四)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经立信会计师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年度、2024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业绩考核完成率与公司层面行权系数关系如下: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A)(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B)(亿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8 7.2 1.1 0.99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10 9 1.4 1.26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8.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亿元,均达到了目标值。满足行权条件。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系数(X)
营业收入(A)(亿元) A≥Am 100%
An≤A<Am 80%
A<An 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B)(亿元) B≥Bm 100%
Bn≤B<Bm 80%
B<Bn 0%
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值的规则 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100%;当考核指标出现A<An且B<Bn时,X=0%;当考核指标A、B出现其他组合分布时,X=80%。

(五)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由公司根据《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逐年组织评定,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卓越、A优秀、B+良好、B称职、C基本称职、D不称职六个档次,考核对象考核结果与行权标准系数对应如下:

考核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A+ A B+ B C D
可行权系数 1.0 1.0 1.0 0.8 0.5 0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除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4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均可行权。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四、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 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2.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授予权益数量的比例为 50%。本次符合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7 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6.405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35%,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 职务 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万股) 本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万股)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期权的比例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172.81 86.405 50%
合计:47 人 172.81 86.405 50%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3)上述剩余未行权期权总数量未包含将由公司统一注销不得行权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满足行权条件;4 名激励对象放弃行使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全额行使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上述不得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1. 行权价格:21.42 元/股(调整后)。
  2. 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五、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日:2026 年 5 月 18 日。
  2.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826,300 股。
  3. 本次行权股票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限为 36 个月。
  4. 本次行权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6,119,400 40.90 +826,300 26,945,700 41.65
高管锁定股 983,000 1.54 0 983,000 1.5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7,748,423 59.10 0 37,748,423 58.35

三、总股本 63,867,823 100 +826,300 64,694,123 1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63,867,823 股增加到 64,694,123 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14日出具了《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438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5月12日止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期权缴纳情况。经审验,截至2026年5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期权缴纳款合计人民币17,699,346.00元。

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上市流通日为2029年5月18日。

七、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本次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九、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股票期权的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根据激励计划,如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86.405万份全部行权,总股本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


师审计的数据为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