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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sys Technologies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Ap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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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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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 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2),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 17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4.91%股份的股东茗峰开发有限公 司(PORT WING DEVELOPMENT COMA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茗峰 开发”)提交的《关于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将《关 于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2022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宇琴鸿泰创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琴鸿泰”)提交的《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临时提案 的函》,提请公司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二、提案人资格和提案时间审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茗峰开发为持有公司4.91%股份的股东,具备股东大会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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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提案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本次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内容及时间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宇琴鸿泰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7.86%, 具备股东大会提案资格,提案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本次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 内容及时间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临时提案的内容概述

(一)《关于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茗峰开发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促 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请公司购买 宇信大厦部分办公楼作为公司南部大区运营中心、海外业务支持基地等,以支持 公司长远战略发展。本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宇琴鸿泰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请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 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为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 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本数)。

以上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董事会对于股东临时提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有权对股东临时提案内容是否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董事会同意将以上临 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 1、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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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4、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5、关于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 6、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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