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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sys Technologies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Dec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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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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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9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珠海宇琴鸿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信科技”)于近 日收到控股股东珠海宇琴鸿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琴鸿泰”) 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宇琴鸿泰现持有公司股份 198,256,8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806%),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221,836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上 述减持计划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进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宇琴鸿泰 198,256,896 27.8806%

注: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宇琴鸿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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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锁定承诺

控股股东宇琴鸿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 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控股股东宇琴鸿泰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其承诺的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 延长 6 个月。

2、持股意向承诺

控股股东宇琴鸿泰承诺:1、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 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如期间发 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 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的 15%;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 整);3、其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其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控股股东宇琴鸿泰所持有 的股份在 2021 年 11 月 1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在解除限售之后的 12 个月内 无通过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上述期间如有资金需求或者其它 原因需要减持,将按照规定披露减持计划,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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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本公告日,宇琴鸿泰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14,221,836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2.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任意 90 天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相应调整)。

  •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进行。

  •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以及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减持。

四、相关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宇琴鸿泰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以及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宇琴鸿泰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宇琴鸿泰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后续减持行为。

4、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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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 1、宇琴鸿泰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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