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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 AGM Information 2019

Jul 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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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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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八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時 間:中華民國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五)上午九時
地 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三號一樓(圓頂劇場)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一○七年度決算表冊。

  • 說 明:

  • 一、 本公司一○七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戴信維暨范有偉會計師查核竣事。上述財務報表 連同營業報告書並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認為 屬實,出具查核報告書在案。

  • 二、 茲檢附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 手冊。

  • 三、 提請 承認。

決 議:
  • 1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案。

  • 說 明:

  • 一、 依據本公司一○七年度決算報表,稅後純益為新台幣 20 3,703 萬元、每股盈餘為新台幣 1.39 元,依據公司章程 第二十七條之規定,並考量未來營運計畫資金需求及產 業環境變化、兼顧股東權益、長期財務規劃,爰擬具本 公司一○七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二、 依據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條規定,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 有獲利,股利分派方案,股利以現金或股票之方式分 派。其金額由董事會擬訂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之。 本公司一○七年度擬分派現金股利,每股分派 0.67 元, 並訂定一○八年七月二十九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

  • 三、 本次盈餘分配案,如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 轉讓員工,致影響股利分派基準日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分配案決議之現金股 利金額,調整股東配息率。

  • 四、 此外,為配合公司債償還準備擬自盈餘分配表中提列 10 億元為特別盈餘公積。

  • 五、 提請 承認。

  • 決 議:

  • 2 -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 說 明:

  • 一、 為因應本公司業務發展所需,擬調整本公司章程部分條 文。

  • 二、 本公司擬調整董事設置人數,由原定九至十五人調整至 六至十五人。配合公司實務運作需求,擬刪除常務董事 相關規定並設立功能性委員會,以符合現行作業。

  • 三、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四、提請 討論。

  • 決 議:

  • 3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說 明:

  • 一、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及 現行國際會計處理準則規定,強化公司治理原則,擬修 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標題為「背書保證作業 程序」,並修改部分條文。

  • 二、 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三、提請 討論。

決 議:
  • 4 -
第三案
  - `董事會提`
  • 案 由: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說 明:

  • 一、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及 現行國際會計處理準則規定,針對增加資金調度之彈性 及強化公司治理原則,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 業程序」部份條文。

  • 二、 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三、提請 討論。

決 議:
  • 5 -
第四案
  - `董事會提`
  • 案 由:擬修訂本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說 明:

  • 一、 為配合「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修訂,依現行公司 組織架構與實際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流程,擬修訂本 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 二、 本次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之定義,修 訂衍生性商品之範圍及相關文字。

  • 三、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四、提請 討論。

  • 決 議:

  • 6 -

第五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說 明:

  • 一、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 及為配合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租賃及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之定義,明定衍生性商品之 範圍,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以 下簡稱取處程序)相關條文。

  • 二、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規定,應由審計委員會或審計委 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行使監察人職權,及為明確規範本 公司取處程序意旨,將取處程序所指之標的及機構等原 則一致包含海內外,例外應加以敘明,擬修訂本公司取 處程序相關條文。

  • 三、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四、提請 討論。

  • 決 議:

  • 7 -

選舉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選舉本公司第十六屆董事。

  • 說 明:

  • 一、 本公司第十五屆之董事(含獨立董事),任期至 108 6 30 日屆滿,依照公司章程規定,本次擬選出第十六屆 董事 9 人(含獨立董事 3 人),任期均為 3 年,自 108 7 1 日起至 111 6 30 日止。

  • 二、 依本公司章程第十四條規定,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董 事候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 108 5 10 日董事會審查通過 ,其學、經歷等相關資料請參閱議事手冊。

  • 三、 提請 選舉。

選舉結果:

  • 8 -

其他議案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解除本公司第十六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說 明:

  • 一、 依據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擬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公 司第十六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二、 本公司第十六屆新任董事可能於本公司所營事業性質相 同之公司,或本公司轉投資之事業、策略聯盟或合作事 業之公司擔任董事或經理人,惟此等情形多係基於整體 經營績效及人才充分運用所為考量,其兼任職務於擔任 期間配合業務需要,在無損公司利益下,解除上開法條 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三、 提請 討論。

  • 決 議: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