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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SOFT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Dec 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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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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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2-057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 年12 月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审批程序简述

1、公司于2012 年9 月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按照中国证监会要 求,公司将完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2012 年10 月24 日,公司获悉报送的草案经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2 年11 月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远 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修 订稿”)。

4、2012 年11 月20 日,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修 订稿。

5、2012 年12 月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 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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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激励对象因已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

(二)调整方案

1、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原306 名激励对象中,有4 人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 有1 人因个人原因调减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 数由306 名变更为302 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中确 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公司有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合计 182,820 股;有1 人因个人原因调减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量,调减10,510 股,调整 后,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00 万股变更为12,806,670 股。

根据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 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鉴于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全部或部 分限制性股票,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的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 关事项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修订稿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实意见

经核实后我们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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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修订稿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 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 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以及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中小企业板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以及修订 稿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12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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