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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SOFT 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Mar 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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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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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 [2018]40030001
目 录
| 1、鉴证报告··················································································· | 1-2 |
|---|---|
|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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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 ): 100077 电话( Tel ): +86(10)88095588 传真( Fax ): +86(10)88091199
关于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 [2018]40030001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8 年 3 月 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签署的《远光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所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 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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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考虑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 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在我 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 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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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将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专项说 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7]1217 号文 《关于核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获准向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 4,542,68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3.12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59,599,987.8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780,122.20 元后,净募集资 金共计人民币 56,819,865.64 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到位,业经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8 】 40030001 号验 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 ( 账号 620060990) 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依托 AI 技 术的智能企业管理软件项目、基于 BDaaS 模式的智慧能源服务项目(一期)、 能源产业园之研发培训综合楼项目,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该投资项目的资 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认购金额为 59,599,987.84 元,实际扣除各项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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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2,780,122.2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6,819,865.64 元。公司拟使用该笔 募集资金用于依托 AI 技术的智能企业管理软件项目。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截至 2018 年 3 月 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计人民币 5,244.28 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承诺 | 截止2018年3月8日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 投资总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 1 | 依托AI技术的智能企业管理软件项目 | 21,375.00 | 5,244.28 |
| 合 计 | 21,375.00 | 5,244.28 |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18 年 3 月 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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