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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SOFT 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7
Apr 1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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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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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 明确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 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内容
第二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
第三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 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 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度审计会计师的沟 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财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 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认真审核、 查验,形成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时在总结报告基础上,就 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形成决议。
第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 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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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广东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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