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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G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pr 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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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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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89 永冠-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4/03 發言時間 17:55:16
發言人 蔡樹根 發言人職稱 副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3)483-921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3/04/0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03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普通股3,000~4,000仟股(暫定發行4,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溢價發行,價格將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自律規則」規定辦理,即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得低
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實際發行價格亦依「承銷商會員輔
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訂定,並擬授權董事長與主辦承
銷商參考市場狀況後於前述所有範圍內共同議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5%,計200仟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400仟股辦
理公開申購。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額85%,計3,4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
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依本公司章程第2.4條規定,如行使優先認購
權之股東依其原持股比例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得依相關主管機關針對公開發行公司
或任何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訂定,而經相關主管機關要求應適用於公司之中
華民國法律、規則和規章(以下合稱「公開發行公司規則」)合併其認股權而以單一
股東名義共同認購一股或多股。若原有股東未於規定期間認足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
股,公司就未認購部分得依公開發行公司規則辦理公開發行或洽特定人認購。如保
留予員工認購之新股員工未全數認購時(以下稱「員工未認購股份」),授權董事長
全權代表本公司將員工未認購股份:(1)洽原股東及/或(2)如依公司章程第2.4條規
定,原股東未認購員工未認購股份時,洽特定人認購之,認購條件應與其他洽原股
東或特定人認購之條件相同。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代表本公司處理本次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之相關事項(如適用時,包括依本公司章程第2.4條規定,合併共同認購本
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未認購部分公開發行或洽特定人認購)
,包括發行價格、發行額度、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暨其他未提及但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之事務,及其他因法令變更、主管機
關之指示或基於營運評估或資本市場狀況變化,而必要或依其自行判斷認為必須或
適當之修正或處理其他事務。並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得全權決定本次現
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認股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及簽署一切相關之契約及文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