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YFO AGM Information 2023

Jun 14, 2023

52356_rns_2023-06-14_1078475d-381a-4cf8-9536-d7ad373edbfc.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洋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二年股東常會 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報告事項

第一案
  • 案 由: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公鑒。

  • 說 明: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請詳附件。

  • 第二案

  • 案 由:一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敬請 公鑒。

  • 說 明: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請詳附件。

  • 第三案

  • 案 由:一一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敬請 公鑒。

  • 說 明: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後之獲利 ( 未計入員工及董 監酬勞之稅前淨利 ) 為新台幣 430,891,605 元,依公司章程第 二十四條規定,提撥 8,635,521 (2%) 為員工酬勞、 6,463,374 (1.5%) 為董監酬勞,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

第四案
  • 案 由:一一一年度董事領取酬金情形報告,敬請 公鑒。

  • 說 明:

  • 1 〉董事領取之酬金,係依本公司「公司章程」及「董事、功能性委 員及經理人酬金管理辦法」辦理。

  • 2 〉本公司董事酬金給付標準,係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 等因素綜合考量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 依本公司公司章程二十四規定,不得高於年度獲利之 1.5% 作 為董事酬勞,並依各董事自評成績、參與董事會次數及進修時 數等及對公司績效的貢獻程度並參考公司整體的營運績效、產 業未來經營風險及發展趨勢等,而給予合理之酬勞

  • 董事、功能性委員及經理人酬金管理辦法中亦明訂,董事酬金 支付之原則如下:

  • 審計委員 ( 獨立董事 ) 之報酬:每月固定報酬新台幣 40,000

  • 參與公司日常營運之非獨立董事之報酬:依公司章程第二十一 條規定,授權董事會依董事對其擔任的管理職責、營運參與之 程度及貢獻之價值暨同業通常水準領取薪酬。

  • 參與公司日常營運之非獨立董事之經理人:本薪、職務加給、

津貼、各項獎金及福利、退休金、離職金等薪酬依據本公司薪
資管理辦法辦理。
  1. 業務執行相關費用:獨立董事每次出席會議之車馬費為新台幣 10,000 元。

  2. 3 〉一一一年度董事領取之酬金,請詳附件。

第五案

  • 案 由:報告修訂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鑒。。

  • 說 明:為配合法令規定,擬修訂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部分條文 案,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

承認事項

第一案 ( 董事會 提 )

  • 案 由:承認一一 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謹提請 承認。 說 明:

  • 1 〉本公司一一 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經本公司一一二 年二月二十三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關春修會計師、黃柏淑會計師查核完竣,認為足以允當表 一

  • 達一一 年度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相關資料請詳附件;另本 公司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亦於一一二年四月十九日董事會決 議通過。

  • 2 〉上述營業報告書併同財務報告業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

  • 3 〉謹提請 承認。

  • 決 議:

第二案 ( 董事會 提 )

  • 案 由:承認一一 年度盈餘分配案,謹提請 承認。

  • 說 明:

  • 1 〉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本公司一一二年四月十九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

  • 2 〉本公司一一 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 416,050,657 元,累計可供 分配盈餘為新台幣 775,647,325 元,盈餘分配表請詳附件。

  • 3 〉謹提請 承認。

  • 決 議:

討論事項一

  • 第一案 ( 董事會 提 )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說 明:為符合法令規定及交易所要求,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 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

  • 決 議:

  • 第二案 ( 董事會 提 )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 說 明:為配合法令規定,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 文案,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

  • 決 議:

  • 第三案 ( 董事會 提 )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說 明:為公司營運需求,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

  • 決 議:

第四案 ( 董事會 提 )

  • 案 由: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謹提請 議決。

  • 說 明:

  • 1 〉擬將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額且可用於配發現金之資本 公積新台幣 1,934,758,156 元,提撥新台幣 75,663,800 元,按資 本公積發放現金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每股配發新 台幣 0.5 元現金。

  • 2 〉發放現金時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差額由本公司 以『其他收入』入帳。

  • 3 〉本次現金發放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擬由董事長依董事會之授 權另訂發放基準日及發放日。

  • 4 〉本次發放現金案各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定或事實 需要需修正或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決 議:

選舉事項

  • 案 由:改選董事

  • 說 明:

  • 1 〉本公司現任董事任期將於一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屆滿,故擬於 一一二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

  • 2 〉依本公司章程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應選董事九人(含獨 立董事三人),並採候選人提名制,任期三年。

  • 3 〉新任董事任期自一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至一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止。原任董事任期至本次股東常會完成時止。

  • 4 〉本公司董事候選人名單,經董事會提名並於一一二年四月十九 日董事會審查通過,相關資料請詳附件。

  • 5 〉本次選舉依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之規定選舉之,選舉辦法 請詳附件。

選舉結果:

討論事項二

  • 案 由: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謹 提請議決。 說 明:

  • 1 〉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 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 許可」。

  • 2 〉為借助本公司董事之專才與相關經驗,爰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 解除一一二年股東常會所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有關董事 解除競業禁止之明細,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