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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Jul 2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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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四第一次股東會
各項議案案由及說明
參、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謹提請 承認。
說 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簽證完竣,並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符合在案。
二、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會計師查核報告及各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第10頁至19頁(附件一至附件四)。
三、提請 承認。
決 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擬議案,如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五),暨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民國一○三年度董、監事酬勞分配案,謹提請討論案。
說 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期初未分配盈餘(精算損失列入保留盈餘後)為428,125,586元,依據民國一○三年度財務報告,稅後利益為301,331,623元,累積未分配盈餘為729,457,209元,擬提撥10%法定公積計30,133,162元,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251,110元,可供分配盈餘699,072,937元。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75,925,875股計算,每股計約配發現金股利2.0元,計151,851,750元,期末未分配盈餘餘額為547,221,187元,盈餘分配表詳如附件十四敬請決議並提報股東常會承認。
二、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董、監事酬勞分配案業經民國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擬分派董、監事酬勞新台幣4,067,977元,員工紅利新台幣5,423,969元。
三、本次股利分配案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擬授權由董事會另定配息基準日,若因本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或辦理現金增資等因素,致使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使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會按除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調整股東配息率。分派予個別股東之股利總額發放至「元」,元以下捨去,其餘現金股利列入公司其他收入。
四、提請討論。
決 議:
伍、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誠信經營守則」部份條文,謹提請 核議。
說 明:一、本公司依據金管證發字第1030039898 號令修正發布之「誠信經營守則」修訂本守則。
二、本公司之「誠信經營守則」經董事會通過後,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修正時亦同。
三、詳如附件六。
決 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道德行為準則」部份條文,提請 討論。
說 明:一、本公司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年01月27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51379號令,修正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
二、本公司之「道德行為準則」經董事會通過後,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修正時亦同。
三、詳如附件七。
決 議:
第三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提請 討論。
說 明:一、本公司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年01月27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51379號令,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二、本公司之「股東會議事規則」經董事會通過後,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修正時亦同。
三、詳如附件八。
決 議:
第四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董事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提請 討論。
說 明:一、本公司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年01月27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51379號令,修正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
二、本公司之「董事選舉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提報股東會同意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三、詳如附件九。
決 議:
第五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為加強公司治理,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二、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修正時亦同。
三、詳如附件十。
第六案: 〈董事會提〉
案 由:解除本公司全體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說 明:一、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本公司董事因應業務需求,擬依公司法第二O九條之規定,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及其代表行使董事職權之自然人,擔任其他事業有關本公司「公司章程」營業項目所列相關業務競業禁止之限制,提報今年(104)股東會決議之。
三、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請股東會討論。
四、提請討論。
| 董 事 | 解 除 競 業 情 形 |
| 林宜宏 | 薩摩亞華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
| 林詩芸 | 薩摩亞華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
| 劉淑梅 | 薩摩亞華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
決 議:
陸、臨時動議
柒、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