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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C. AGM Information 2014

Dec 1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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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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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百零三股東常會各項議案案由及說明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謹提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簽證 完竣,並送請監察人查核符合在案。

  • 二、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會計師查核報告及各財務報表, 請參閱本手冊第10頁至18頁(附件一至附件四)。

  • 三、提請 承認。

決 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擬議案,如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 五),暨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民國一○二年度董、監事酬勞分配案,謹 提請討論案。

  • 說 明:一、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期初未分配盈餘(考量採用IFRS 調整數及 精算利益列入保留盈餘後)為328,864,941 元,依據民國一○二 年度財務報告,稅後利益為219,487,286 元,累積未分配盈餘為 548,993,807 元,擬提撥10%法定公積計21,948,729 元,可供分 配盈餘527,045,078 元。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65,925,875 股計 算,每股計約配發現金股利1.5 元,計98,888,813 元,期末未 分配盈餘餘額為428,156,265 元,盈餘分配表詳如附件五,敬請 決議並提報股東常會承認。

  • 二、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董、監事酬勞分配案業經民國一○三年 三月十日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擬分派董、監事酬勞新 台幣2,963,079 元,員工紅利新台幣3,950,771 元。

  • 三、本次股利分配案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擬授權由董事會另定配 息基準日,若因本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或辦理現金增資等因 素,致使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使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 時,授權董事會按除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調整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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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息率。分派予個別股東之股利總額發放至「元」,元以下捨 去,其餘現金股利列入公司其他收入。

四、提請討論。

決 議:

討論事項

  •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份條文,謹提請 核議。

  • 說 明:一、本公司依據金管證發字第1020053073 號令修正發布之『公開發行 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修訂本作業程序。

  • 二、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修正時亦同。 三、詳如附件六。

  • 決 議: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為配合本公司實際運作需求,及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 監察人之職權,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 二、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修正時亦同。 三、詳如附件七。

決 議:

  • 第三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為配合本公司實際運作需求,及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 監察人之職權,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 二、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修正時亦同。 三、詳如附件八。

決 議:

2

第四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為配合本公司實際運作需求,及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 監察人之職權,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 二、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 修正時亦同。

  • 三、詳如附件九。

決 議:

  • 第五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擬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現金增資普通股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為因應公司未來營運資金所需,擬於普通股不超過壹仟萬股額度 內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得一次或分次辦 理之。

  • 二、擬請股東會依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1 規定,授權董事會採詢價 圈購方式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相關說明如下:

    1. 除依公司法第267 條之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10%由員工認購 外,其餘90%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1 規定,提請股東會 同意全數提撥對外公開發行,不受公司法第267 條第3 項關於 原股東儘先分認規定之限制。另本公司員工若有放棄認購或認 購不足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2. 現金增資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 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採詢價圈購方 式辦理承銷,其發行價格之訂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辦理 詢價圈購公告及向券商公會申報承銷契約時,皆不得低於其前 1、3、5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九成。實際發行價格授 權董事長洽承銷商視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呈報證券主管機關 核備後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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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2. 本次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所募集之資金預計用於購置 設備、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等一個或多個資金用途, 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及節省 利息支出等效益,對股東權益亦有正面助益。

  3. 本次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 價格、發行股數、增資基準日、資金運用計劃項目、預定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或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 資發行普通股之事項,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 三、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全權處理。 四、提請討論。

決 議:

選舉事項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董事全面重新改選案,謹 提請討論。

  • 說 明:一、本公司目前選任七席董事(包含三席獨立董事)及三席監察人,任期 為一○○年五月十七日至民國一○三年五月十六日止。因任期屆 滿及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之職權,故擬全面改 選第十屆董事,選任七席董事(包含三席獨立董事)。

  • 二、新任董事之任期將自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至民國一○六年 六月二十二日,任期為三年;第九屆董事及監察人自第十屆董事 選舉產生之日起同時解任。

三、提請討論。

決 議:

4

其他議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解除本公司全體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 說 明:一、依公司法第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 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本公司董事或有投資或有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 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業務及無損及公司 之利益下,擬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三、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請股東會討論。

  • 四、提請討論。

決 議:

臨時動議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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