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Yachoo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Dec 7, 2025
54027_rns_2025-12-07_aa1979b8-d533-413d-9bd6-67ccbe71bac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 指引》( 2023 年),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元创股份 ” 、 “ 发行人 ” 或 “ 公司 ” )所处行业属于 “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 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6.37 倍。本 次发行价格 24.75 元 / 股对应发行人经审计的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 12.93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率 26.37 倍(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 T-3 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 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元创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5〕267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 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 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 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定价、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 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1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 “ 市值 ”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 下简称 “ 网上发行 ”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 、发行人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或 “ 国泰海通 ”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 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4.75 元 / 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5 年 12 月 9 日( 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 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 2025 年 12 月 9 日(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 13:00-15:00 。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 《网上摇号中签结 果公告》 ”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12 月 11 日( 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规定。
5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 息披露。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 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 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5 年 12 月 8 日( T-1 日)披露的《元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 称 “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
8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 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3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 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 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2、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元 创股份所处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6.37 倍,本次发行 价格 24.7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 摊薄后市盈率为 12.93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 26.37 倍(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T-3 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 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 1,96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 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48,513.17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24.75 元/ 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8,51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8,805.29 万 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9,704.71 万元,低于前述募投项目 计划所需资金总额。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 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4
重要提示
1、元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1,9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508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元创股份”,股票代码 为“001325”,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 深交所主板上市。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 ” 年),元创股份所属行业为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 。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 1,960.00 万股,发 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其中,网上发行 1,9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7,840.00 万股。本 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 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4.75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9.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9.4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2.9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12.5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 26.37 倍(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T-3 日))。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选 择如下具体上市标准:“(一)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
5
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 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 9258 号),2022 年、 2023 年和 2024 年,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分别为 1.37 亿元、1.76 亿元和 1.50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9 亿元、2.38 亿元和 1.53 亿元,营业收入分别为 12.61 亿元、11.41 亿元和 13.49 亿元,符合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9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2025 年 12 月 9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5 年 12 月 5 日(T-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 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 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 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5 年 12 月 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 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 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 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 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 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 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9,5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 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 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 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6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 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 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5 年 12 月 11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5 年 12 月 11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 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 ”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 四、中止发行 。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5 年 12 月 5 日(T-2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 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 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cn.chinadaily.com.cn)上的《元
7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 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 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 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中国 金融新闻网和中国日报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元创股份/发行人/公司 | 指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 销商/国泰海通 |
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60.00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之行为 |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 方式直接定价发行1,9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
| 投资者 | 2025年12月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 账户且在2025年12月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 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 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投资 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 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
| T日 |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25年12月9日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 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4.75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9.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9.4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2.9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9
(4)12.5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 、与行业平均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 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6.37 倍,最近一个 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26.71 倍。
( 1 )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 率为 12.93 倍,低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6.37 倍。
( 2 )与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9 月)扣 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 12.31 倍,低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 (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26.71 倍。
( 3 )发行人所属行业变化态势
截止 2025 年 12 月 4 日(T-3 日),C29 行业各阶段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平均 滚动市盈率如下:
| 行业名称 | 最新静态市盈 率 |
最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 |
最近三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 |
最近六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 |
最近一年平均 静态市盈率 |
|---|---|---|---|---|---|
| C29橡胶和塑料 制品业 |
26.08 | 26.37 | 26.45 | 24.71 | 24.22 |
| 注: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 |||||
| 行业名称 | 最新滚动市盈 率 |
最近一个月平 均滚动市盈率 |
最近三个月平 均滚动市盈率 |
最近六个月平 均滚动市盈率 |
最近一年平均 滚动市盈率 |
| C29橡胶和塑料 制品业 |
26.43 | 26.71 | 27.22 | 25.33 | 23.99 |
注: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近一年以来,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行业平均静态和动态市盈率水平均 呈现稳中有升态势。本次发行价格 24.75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
10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12.93 倍,低于最近一年、最近六个月、最近 三个月以及最近一个月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定价审慎合理。
-
本次发行价格 24.75 元/股对应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9
-
月)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动态市盈率为 12.31 倍,低于最近一年、 最近六个月、最近三个月以及最近一个月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定价审慎合理。 2 、与三级细分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的比较情况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
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C291 橡胶制品 业”。A 股上市公司中,同属“C291”细分行业的公司共 37 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 示: | ||||||
|---|---|---|---|---|---|---|
| 序号 | 代码 | 公司简称 | 2024 年静态市盈率(倍) | 滚动市盈率(倍) | ||
| 扣非前 | 扣非后 | 扣非前 | 扣非后 | |||
| 1 | 002381.SZ | 双箭股份 | 18.12 | 19.29 | 41.14 | 47.87 |
| 2 | 002224.SZ | 三力士 | 125.07 | 178.90 | 423.45 | 710.57 |
| 3 | 603033.SH | 三维股份 | -76.71 | -74.91 | -35.77 | -35.81 |
| 4 | 000589.SZ | 贵州轮胎 | 12.96 | 13.39 | 15.79 | 16.48 |
| 5 | 000599.SZ | 青岛双星 | -14.14 | -13.68 | -11.55 | -10.96 |
| 6 | 000887.SZ | 中鼎股份 | 22.51 | 26.20 | 18.70 | 22.25 |
| 7 | 002382.SZ | 蓝帆医疗 | -12.34 | -11.46 | -10.75 | -9.24 |
| 8 | 002984.SZ | 森麒麟 | 10.02 | 10.31 | 14.85 | 15.63 |
| 9 | 300320.SZ | 海达股份 | 35.06 | 35.73 | 26.76 | 27.17 |
| 10 | 300375.SZ | 鹏翎股份 | 50.98 | 52.75 | 84.21 | 88.18 |
| 11 | 300547.SZ | 川环科技 | 34.31 | 36.07 | 36.19 | 37.64 |
| 12 | 300677.SZ | 英科医疗 | 19.23 | 24.14 | 16.55 | 26.81 |
| 13 | 300731.SZ | 科创新源 | 333.28 | 452.83 | 171.19 | 239.79 |
| 14 | 300767.SZ | 震安科技 | -37.63 | -36.85 | -49.84 | -49.37 |
| 15 | 301233.SZ | 盛帮股份 | 28.99 | 32.12 | 28.96 | 31.46 |
| 16 | 301323.SZ | 新莱福 | 38.86 | 41.28 | 39.52 | 43.05 |
| 17 | 301459.SZ | 丰茂股份 | 25.93 | 28.99 | 32.48 | 39.45 |
11
| 序号 | 代码 | 公司简称 | 2024 年静态市盈率(倍) | 2024 年静态市盈率(倍) | 滚动市盈率(倍) | 滚动市盈率(倍) |
|---|---|---|---|---|---|---|
| 扣非前 | 扣非后 | 扣非前 | 扣非后 | |||
| 18 | 600182.SH | S佳通 | 30.88 | 30.77 | 38.55 | 38.37 |
| 19 | 600458.SH | 时代新材 | 27.46 | 29.74 | 21.50 | 24.08 |
| 20 | 600469.SH | 风神股份 | 17.89 | 21.33 | 21.97 | 27.44 |
| 21 | 601058.SH | 赛轮轮胎 | 13.65 | 13.89 | 15.03 | 15.04 |
| 22 | 601163.SH | 三角轮胎 | 10.67 | 13.58 | 13.04 | 17.07 |
| 23 | 601500.SH | 通用股份 | 19.60 | 20.39 | 70.35 | 84.91 |
| 24 | 601966.SH | 玲珑轮胎 | 12.39 | 15.46 | 17.97 | 21.06 |
| 25 | 603049.SH | 中策橡胶 | 13.04 | 14.86 | 12.09 | 12.46 |
| 26 | 603580.SH | *ST艾艾 | -234.58 | -520.29 | -1,495.19 | 468.94 |
| 27 | 603655.SH | 朗博科技 | 144.03 | 163.56 | 97.57 | 102.95 |
| 28 | 603991.SH | 至正股份 | -189.23 | -162.36 | -128.49 | -118.95 |
| 29 | 605255.SH | 天普股份 | 600.13 | 629.40 | 609.99 | 627.60 |
| 30 | 920020.BJ | 泰凯英 | 24.18 | 25.15 | 22.47 | 13.76 |
| 31 | 920098.BJ | 科隆新材 | 24.42 | 26.20 | 30.46 | 33.06 |
| 32 | 920195.BJ | 三祥科技 | 29.93 | 31.26 | 18.95 | 20.41 |
| 33 | 920225.BJ | 利通科技 | 37.19 | 39.30 | 38.16 | 43.82 |
| 34 | 920247.BJ | 华密新材 | 103.34 | 113.29 | 124.71 | 140.88 |
| 35 | 920642.BJ | 通易航天 | -1,050.60 | -95.49 | -298.11 | -76.77 |
| 36 | 920665.BJ | 科强股份 | 26.69 | 29.53 | 37.42 | 39.94 |
| 37 | 920694.BJ | 中裕科技 | 23.80 | 26.40 | 23.77 | 25.73 |
|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和极值) | 23.24 | 25.22 | 25.32 | 27.83 |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 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2025 年 12 月 4 日收盘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 股本(2025 年 12 月 4 日)];
注 3: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2025 年 12 月 4 日收盘价÷[2024 年 10-12 月和 2025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5 年 12 月 4 日)]; 注 4:市盈率为负数视为异常值,市盈率>50 视为极值,均予以剔除。
( 1 )与三级细分行业上市公司 2024 年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
12
市盈率为 12.93 倍,低于“C291”细分行业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 净利润的静态市盈率 25.22 倍(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
( 2 )与三级细分行业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 为 12.31 倍,低于“C291”细分行业上市公司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滚动市 盈率 27.83 倍(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
3 、与四级细分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的比较情况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C2912 橡胶板、 管、带制造”。A 股上市公司中,同属“C2912”细分行业的公司共 14 家,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代码 | 公司简称 | 2024 年静态市盈率(倍) | 2024 年静态市盈率(倍) | 滚动市盈率(倍) | 滚动市盈率(倍) |
|---|---|---|---|---|---|---|
| 扣非前 | 扣非后 | 扣非前 | 扣非后 | |||
| 1 | 002381.SZ | 双箭股份 | 18.12 | 19.29 | 41.14 | 47.87 |
| 2 | 002224.SZ | 三力士 | 125.07 | 178.90 | 423.45 | 710.57 |
| 3 | 603033.SH | 三维股份 | -76.71 | -74.91 | -35.77 | -35.81 |
| 4 | 300375.SZ | 鹏翎股份 | 50.98 | 52.75 | 84.21 | 88.18 |
| 5 | 300547.SZ | 川环科技 | 34.31 | 36.07 | 36.19 | 37.64 |
| 6 | 300731.SZ | 科创新源 | 333.28 | 452.83 | 171.19 | 239.79 |
| 7 | 301459.SZ | 丰茂股份 | 25.93 | 28.99 | 32.48 | 39.45 |
| 8 | 603580.SH | *ST艾艾 | -234.58 | -520.29 | -1,495.19 | 468.94 |
| 9 | 603991.SH | 至正股份 | -189.23 | -162.36 | -128.49 | -118.95 |
| 10 | 605255.SH | 天普股份 | 600.13 | 629.40 | 609.99 | 627.60 |
| 11 | 920195.BJ | 三祥科技 | 29.93 | 31.26 | 18.95 | 20.41 |
| 12 | 920225.BJ | 利通科技 | 37.19 | 39.30 | 38.16 | 43.82 |
| 13 | 920694.BJ | 中裕科技 | 23.80 | 26.40 | 23.77 | 25.73 |
| 14 | 920665.BJ | 科强股份 | 26.69 | 29.53 | 37.42 | 39.94 |
|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和极值) | 28.00 | 30.12 | 32.59 | 36.41 |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13
注 2:2024 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2025 年 12 月 4 日收盘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 股本(2025 年 12 月 4 日)];
注 3: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2025 年 12 月 4 日收盘价÷[2024 年 10-12 月和 2025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5 年 12 月 4 日)];
注 4:市盈率为负数视为异常值,市盈率>50 视为极值,均予以剔除。
( 1 )与四级细分行业上市公司 2024 年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 市盈率为 12.93 倍,低于“C2912”细分行业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 净利润的静态市盈率 30.12 倍(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
( 2 )与四级细分行业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 为 12.31 倍,低于“C2912”细分行业上市公司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滚动 市盈率 36.41 倍(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
4 、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橡胶履带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农用 机械橡胶履带、工程机械橡胶履带和橡胶履带板。
中国橡胶履带行业主要企业为元创股份、金利隆、中策橡胶、上海华向橡胶 履带有限公司等。公司招股说明书中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为金利隆,截至目前 该公司尚未上市、无市盈率可参考。目前 A 股市场已上市公司中,暂无主营业 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近似企业。
已上市公司中,中策橡胶(603049.SH)存在从事部分橡胶履带生产业务的 情况,但其所属细分行业为 C2911 轮胎制造业,主要产品为轮胎,轮胎业务占 主营业务比例约为 95%,橡胶履带类产品业务规模占比较小,且未单独披露相关 业务数据。轮胎制造业规模庞大,下游市场为汽车行业,与公司可比性较低。
为增强可比公司的可比性、适当性,从 C2912 橡胶板、管、带制造业中, 增加相似于发行人,以橡胶、炭黑、铁件等为主要原材料,且以带状类橡胶制品 为主要产品的公司:三维股份(603033.SH)、双箭股份(002381.SZ)、三力士 (002224.SZ)作为可比公司。
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14
| 股票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5 年12 月4 日前 20个交易日均价(含 当日)(元/股) |
2024 年扣 非前EPS (元/股) |
2024 年扣 非后EPS (元/股) |
2024 年静态市盈率 (倍) |
2024 年静态市盈率 (倍) |
滚动市盈率(倍) | 滚动市盈率(倍) |
|---|---|---|---|---|---|---|---|---|
| 扣非前 | 扣非后 | 扣非前 | 扣非后 | |||||
| 603049.SH | 中策橡胶 | 57.22 | 4.3307 | 3.7990 | 13.21 | 15.06 | 12.25 | 12.62 |
| 002381.SZ | 双箭股份 | 6.89 | 0.3731 | 0.3504 | 18.46 | 19.67 | 41.93 | 48.79 |
| 002224.SZ | 三力士 | 4.58 | 0.0367 | 0.0257 | 124.80 | 178.51 | 422.52 | 709.02 |
| 603033.SH | 三维股份 | 11.14 | -0.1424 | -0.1458 | -78.26 | -76.42 | -36.49 | -36.53 |
| 平均值(剔除负值和异常值) | 15.84 | 17.36 | 27.09 | 30.71 | ||||
| 发行人 | 24.75 (发行价) |
1.9727 | 1.9143 | 12.55 | 12.93 | 11.99 | 12.31 |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
注 2:可比公司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2025 年 12 月 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含当日)÷[扣除非经常性损
-
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5 年 12 月 4 日)];
注 3:元创股份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发行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
- 注 4: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2025 年 12 月 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含当日)÷[2024 年 10-12 月和 2025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5 年 12 月 4 日)];
注 5: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计算,剔除了负值以及超过 50 的异常值。
( 1 )与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 市盈率为 12.93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 利润的静态市盈率 17.36 倍(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
( 2 )与可比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 为 12.31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滚动市盈率 30.71 倍(截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
5 、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比较
公司主要产品为农用履带、工程履带、履带板,作为履带式机械的行走部件, 最终应用于农业生产、工程施工等应用领域。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 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29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中的“C2912 橡胶板、管、带制造 。
目前,C2912 行业 14 家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橡胶输送带、橡胶 V 带、汽 车用胶管、橡胶密封制品等,下游应用领域包括煤炭、港口、钢铁、水泥、电力、
15
汽车等,部分产品的结构、外观、具体功能及下游应用领域与公司产品存在较大 差异。为增强可比公司的可比性、适当性,按照以橡胶、炭黑、铁件等为主要原 材料、以带状类橡胶制品为主要产品等特征,从 C2912 橡胶板、管、带制造业 中筛选出三维股份(603033.SH)、双箭股份(002381.SZ)、三力士(002224.SZ) 三家上市公司作为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业务比较。可比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表所示:
| 表所示: | |
|---|---|
| 证券简称 | 主要产品 |
| 双箭股份 | 主要产品为橡胶输送带,按骨架材料可分为棉帆布芯输送带、尼龙帆布芯输送 带、聚酯帆布芯输送带、整芯输送带等 |
| 三力士 | 主营产品为橡胶V带,包括农机V带、工业V带、汽车V带等 |
| 三维股份 | 产品布局包括橡胶胶带、聚酯切片、涤纶工业丝、轨道交通预制品以及电力蒸 汽和BDO、PBAT等精细化工产品 |
| 元创股份 | 产品主要包括农用机械橡胶履带、工程机械橡胶履带和橡胶履带板,作为履带 式机械的行走部件,最终应用于农业生产、工程施工等不同应用领域 |
( 1 )发行人成长性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A 、胶管胶带行业整体成长情况
在橡胶制品行业中,胶管胶带为非轮胎橡胶制品领域中最大子行业,产品以 橡胶管、普通 V 带与输送带为主,橡胶履带占比较小。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对其会员企业的统计数据,胶管胶带工业总产值从 2016 年的 272.47 亿元增长至 2022 年的 424.44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67%;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对重点会员企业的统计,2023 年、2024 年我国胶管胶带 行业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其中,现价工业总产值分别增长 11.41%、4.66%,销售 收入分别增长 10.22%、4.48%。
16
2016-2022 年我国胶管胶带行业总产值
单位:亿元
==> picture [355 x 20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数据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分会、《中国橡胶工业年鉴》
我国胶管胶带产品呈现出内销与外销并重的格局,根据我国海关统计数据, 2016-2023 年间我国胶管胶带行业出口贸易总额整体呈现增长态势,其中,在 2021、 2022、2023 年、2024 年间增速尤为显著,连续创历史新高,并在 2024 年达到 220 亿元以上水平。
2016 年-2024 年,我国胶管胶带市场整体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不存在持续下 滑的情形。 B 、发行人营业收入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增幅情况对比如下:
|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5年1-6月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 1 | 002381.SZ | 双箭股份 | 4.63% | 4.64% |
11.03% |
21.86% |
| 2 | 002224.SZ | 三力士 | 26.89% | -3.84% | 4.61% | -10.99% |
| 3 | 603033.SH | 三维股份 | -10.85% | 32.31% | 0.57% | 15.12% |
|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 6.89% | 11.03% |
5.40% |
8.66% | ||
| 发行人 | 6.74% | 18.19% |
-9.45% |
21.25% |
注:2025 年 1-6 月半年度营业收入增幅系与上年同期比较
报告期内,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波动趋势与我国胶管胶带市场一致, 整体呈现一定增幅,三家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平均增幅分别为 8.66%、5.40%、 11.03%和 6.89%。期间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增幅分别为 21.25%、-9.45%、18.19%
17
和 6.74%,整体增幅高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发行人业务相较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 11,093.29 万元、9,418.83 万元、 15,366.66 万元和 15,325.54 万元,整体增幅为 38.15%,体现出较为旺盛的市场需 求。
综上,近年来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空间广阔、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下游市场 需求旺盛,公司营业收入增幅优于可比上市公司整体情况、在手订单金额保持在 较高水平,公司业务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可持续性,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较小。 ( 2 )发行人毛利率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5年1-6月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 1 | 002381.SZ | 双箭股份 | 15.24% | 17.57% |
20.79% |
16.91% |
| 2 | 002224.SZ | 三力士 | 25.57% | 25.82% | 29.66% | 26.32% |
| 3 | 603033.SH | 三维股份 | 21.55% | 19.47% | 24.96% | 18.80% |
|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 20.79% | 20.95% |
25.14% |
20.68% | ||
| 发行人 | 20.88% | 22.75% | 28.28% | 21.58%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毛利率均高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发行人产品与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 3 )发行人研发投入占比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对比 如下:
|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5年1-6月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 1 | 002381.SZ | 双箭股份 | 3.51% | 3.20% |
3.42% |
3.26% |
| 2 | 002224.SZ | 三力士 | 4.12% | 3.27% | 3.53% | 3.82% |
| 3 | 603033.SH | 三维股份 | 1.56% | 0.91% | 1.35% | 1.04% |
|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 3.07% | 2.46% |
2.77% |
2.71% | ||
| 发行人 | 0.94% | 0.72% |
0.80% |
0.57%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 ①发行人与三家可比上市公司属于 C2912 细分行业的不同领域,发行人的主要
18
产品、下游客户、应用场景等与三家可比上市公司存在明显差异,研发费用占营 业收入比例可比性相对较差;②公司多年来深耕橡胶履带行业,已拥有较高的生 产技术水平,核心技术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凭借在技术工艺、服务能力、销售渠 道、客户资源、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优势,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目前 公司的研发投入旨在提升生产自动化程度,改进产品结构、性能,以提高公司生 产效率、增强产品竞争力,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呈现项目周期短、投 入规模小的特点;③同行业公司大多上市较早、资金实力雄厚,公司整体规模、 资金实力等则相对有限,相对更注重研发投入的效率;④金利隆的主要产品为橡 胶履带,其产品结构、外观、具体功能和下游应用领域与公司具有较高的一致性 和可比性,且曾申报创业板上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发行人的 同行业可比公司,其相关公开披露资料最新披露期间截止 2023 年。2022 年、2023 年,发行人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57%、0.80%,高于金利隆同期的 0.40%、0.4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 38 项,多于金利隆的 23 项。
综上,在橡胶履带细分领域内,发行人的研发投入水平相对较高,与行业地 位具有匹配性。
( 4 )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对比如下:
|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5年1-6月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 1 | 002381.SZ | 双箭股份 | 2.95 | 3.51 |
3.78 |
4.27 |
| 2 | 002224.SZ | 三力士 | 8.27 | 9.91 |
10.77 |
10.46 |
| 3 | 603033.SH | 三维股份 | 3.68 | 4.81 | 3.72 |
3.61 |
|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 4.97 | 6.08 |
6.09 |
6.11 | ||
|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剔除三力士) |
3.32 | 4.16 |
3.75 |
3.94 | ||
| 发行人 | 2.55 | 3.23 |
2.85 |
3.09 |
注:2022 年-2024 年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数据来源为 WIND;2025 年 1-6 月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系根据半年度数据测算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为:① 三力士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均值的 2.49 至 2.87 倍,与其主要采取经销商模式,其客户呈现规模小、数量多的特点,
19
以及根据销售、回款等数据对经销商进行多维度考核,并在内部管理上将销售回 款作为对销售业务员的重要考核指标等原因有关。剔除三力士影响后,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在 3.32-4.16 之间,与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接近; ②发行人与三家可比上市公司属于不同细分领域,下游客户市场集中度、回款周 期等均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农用履带下游主机市场的市场集中度较高,沃得农机 作为行业龙头,市场占有率在 50%以上,客户话语权较强,加之客户自身的回款 周期相对较慢,引致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对其应收账款 周转率在 1.21-1.85 之间,拉低了公司整体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 5 )发行人技术实力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发行人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技术实力情况对比如下:
|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技术实力 |
|---|---|---|---|
| 1 | 002381.SZ | 双箭股份 | 为输送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国家火 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橡胶 输送带方面已取得136项专利 |
| 2 | 002224.SZ | 三力士 | 橡胶V带的产量、销量、市场占有率位居业内首位;高新 技术企业;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主导、参与制定7 项国家标准,并在橡胶V带方面目前拥有119项专利 |
| 3 | 603033.SH | 三维股份 | 为国内胶带行业技术标准的起草企业之一,公司先后参与 制定了输送带、V带的27项国家标准、15项行业标准;截 止2024年12月31日,在橡胶制品方面已取得64项专利 |
| 4 | 发行人 | 核心产品橡胶履带的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为橡胶履 带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先后参与制定了橡胶履带行业 的橡胶履带和橡胶履带板二项国家标准;截止2024年12月 31日,在橡胶履带类产品方面已取得36项专利 |
发行人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各自主营业务细分领域内均已深耕多年,均为 相关橡胶制品的国家/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并拥有较多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专利技术,在各自主营业务细分领域内均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发行人与三家可比上市公司属于 C2912 细分行业的不同领域,相关产品的 生产技术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技术实力在橡胶履带细分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自 1991 年前身三门胶带厂设立以来,公司始终聚焦于橡胶制品领域,深耕橡胶 履带类产品超过 30 年,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和生产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已掌握恒 - 温炼胶技术、低温一次炼胶技术、(单片 复合)胶片挤出技术、阻燃抗静电配 方技术、耐低温雪地配方技术、防龟裂、高强度、高硬度、抗撕裂等不同需求橡 胶配方技术、钢丝绳挤出环形缠绕技术、高强度、高韧性钢丝绳制备技术、防开
20
裂硫化技术、橡胶履带耐久性技术、履带板防侵蚀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
根据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公司橡胶履带产品的主要性能参数均 远超国家标准,其中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撕裂强度、花纹侧胶阿克隆磨耗等 关键指标优异,具备良好的抗拉断、耐撕裂、耐磨性能,公司产品性能相较同行 业可比公司产品性能总体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 6 )发行人议价能力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发行人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议价能力及销售模式情况对比如下:
|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议价能力及销售模式 |
|---|---|---|---|
| 1 | 002381.SZ | 双箭股份 | 以直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营业收入占比不足1成;产品 主要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报价;2022年-2024年间其产品售 价整体保持平稳 |
| 2 | 002224.SZ | 三力士 | 以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占其营业收入比例不足5%;在 销售定价方面,其设置限定底价,其经销商在该限定底价 基础上,自主定价销售给用户;2022年-2024年间其产品售 价整体保持平稳 |
| 3 | 603033.SH | 三维股份 | 其输送带产品以直销为主,主要以市场招投标活动方式获 取业务订单;橡胶V带产品以经销为主,主要通过区域经 销商以零售、批发方式进行销售,并由经销商自主定价销 售;2022年-2024年间其产品售价整体保持平稳 |
| 4 | 发行人 | 均为直销;公司在原材料成本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产品的 工艺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销售价格;2022年 -2024年间产品售价整体保持平稳 |
发行人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依托自身技术、品牌声誉、综合实力等优势,在相 关产品的销售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并在 2022 年-2024 年间整体保持相对 平稳的销售价格。其中,双箭股份及三维股份(输送带业务)主要采取直销的销 售模式,相关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主要通过市场招投标活动方式进行;三力士及 三维股份(橡胶 V 带业务)主要采取经销的销售模式,相关产品销售价格的确 定主要依据经销商自主定价进行。
发行人对下游客户的销售均为直销模式,相关产品的定价模式是在橡胶、铁 齿、炭黑等原材料成本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产品的工艺复杂程度、市场竞争程度、 预期订单规模、客户合作的稳定性以及对公司业务拓展的影响等因素,与客户协 商确定。发行人凭借领先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丰富且齐全的产品种类、全球 化的优质客户资源、突出的主机配套能力等优势,在相关产品的销售过程中具有 一定的议价能力,2022 年-2024 年间公司橡胶履带产品售价整体保持平稳。
21
综上,对比行业上市公司,发行人的成长性较强、毛利率水平较高、研发投 入水平稳定、应收账款周转率合理、技术实力突出、具有一定议价能力。
6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自主设计、研发、生产和经营各种规格型号的农用、工程等各种 机械橡胶履带和橡胶履带板的专业型企业,是橡胶履带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 近年内,公司荣获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评定的“中国传动带、橡胶履带十强/八强企 ” “ ” “ 业 (唯一一家橡胶履带专营企业)、 中国橡胶履带强势企业 、 胶管胶带行业 产品单项冠军”,以及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授予的“中国农业机械零部件龙头企 业”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公司的产品开发、品质保障等方面逐渐获得客户们的认可,业务订 单迅速增长,行业地位不断提升。根据最新的 QYResearch 研究报告、中国橡胶 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分会出具的《证明》,公司的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同时, 公司凭借良好的技术工艺、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在全球橡胶履带市场中亦具备 一定的竞争力。
公司与沃得农机、潍柴雷沃、三一重工、徐工机械、中联重机、洋马集团等 行业内知名大型农业/工程机械主机制造商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 司国际市场逐步打开,国外销量实现较快增长,产品销售范围覆盖亚洲、欧洲、 北美洲、大洋洲、南美洲以及非洲等地。
7 、发行人市场空间及成长空间
随着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工程施工精细化程度等的不断提升,以及未来人 口结构的持续变化,市场对于橡胶履带的需求不断增长。根据 QYResearch 统计 数据,2024 年全球橡胶履带市场收入规模达到了 22.05 亿美元,并且将在 2025-2031 年间实现 7.63%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 2031 年将达到 36.99 亿美元水 平,未来市场增长潜力较大。
在农用履带领域,我国近年来农业发展迅速,成片化、规模化种植初显规模, 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加深。根据相关规划,未来我国农业机械化作业程度将进一 步深化。我国各类农机保有量及相关的农用履带售后市场需求相应增长。根据 2024 年 12 月出版的《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年鉴》,2016-2023 年间我国谷物联合 收割机保有量稳步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53%。橡胶履带使用寿命一般不超
22
过 2 年,在连续作业环境下,更换周期甚至是 1 年或更短时间,现有市场保有量 以及未来可观的增量主机配套需求为橡胶履带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在工程履带领域,全球范围内工程机械市场近年来持续向好。根据英国工程 机械信息提供商 KHL 统计,全球工程机械前 50 强企业销售收入在 2016 年-2024 年间整体保持向上增长态势,复合增长率达 7.84%。欧洲、北美、日本等发达国 家和地区,其城市建设的精细化程度较高,路面及土壤保护意识较强,因此对于 橡胶履带的应用更加广泛,是当前全球范围内工程履带需求的主要来源,装配橡 胶履带的工程机械保有量及相关的工程履带售后市场需求较大。目前,我国工程 机械的橡胶履带装配率明显处于较低水平,大多数工程机械仍以轮胎和金属履带 为主,主要系我国的城镇化建设相较国际发达国家较晚,城镇更新建设需求目前 较低所致。未来,在我国迈向发达经济体的过程中,工程机械类别化、差异化将 更加显著,市政建设精细化作业、市政道路保护程度将逐步加强。与发达国家相 比,我国工程机械的橡胶履带类产品未来市场潜力较大。
近年来,随着我国橡胶履带生产工艺的不断优化,橡胶履带产品性能逐步增 强,国产橡胶履带凭借产品性价比、服务响应度高等优势,在国内主机、售后市 场需求旺盛,并在国际市场取得一定份额及影响力。未来伴随着生产工艺与国际 知名橡胶履带生产企业的逐步缩小以及农业、工程机械市场成长性及景气度的持 续向好,市场对于国产橡胶履带的市场需求具有持续的增长空间。
8 、发行人竞争优势
( 1 )深厚的技术积累和齐全的产品种类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橡胶履带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是国内较早 涉足橡胶履带行业的制造商,是橡胶履带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近年内,公司 荣获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颁发的多项荣誉称号。通过长期 的行业经验积累,公司现已成为国内橡胶履带领域的主要企业之一,现有技术能 力、生产规模、客户资源、服务水平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橡胶履带类产品存在下游整机设备应用场景多元化、主机厂机型及实现功能 差异化等特点,对生产商的技术工艺水平、产品创新能力均有较高的要求。目前 公司已拥有橡胶履带类产品逾千种,产品适配机型广、综合性强、品类齐全。公 司建立了高效稳定的管理团队和持续创新的研发团队,根据下游行业需求的演进
23
及宏观政策的要求,持续提升产品和业务的广度、深度以及专业化程度,推动我 国橡胶履带行业并助力下游农业机械和工程机械领域的发展。
( 2 )领先的配套生产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
公司在橡胶履带领域积淀多年,始终保持“工匠精神”,以现有生产工艺和技 术为基础,积极吸收行业最新科研成果,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高度重视提升 公司产品和下游主机设备的适配性。公司管理层和核心设计研发团队对橡胶履带 行业具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对行业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判断力,在新产品 开发、产品升级、生产环节改进等方面形成了针对性强、产业化程度高、落地率 大的技术研发风格,在橡胶履带行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长期以来,公司的配套生产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获得了行业内多家知名主机 厂以及境内外优质贸易商客户的高度认可,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稳定 的业务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与各大主机市场、售后市场客户保持着良好密切地 交流,能够更好地帮助公司管理层和核心设计研发团队深入了解下游行业的发展 趋势、总结归纳用户需求,推动产品进一步优化升级。
( 3 )高水准的产品质量保障和优良的人力成本控制
自设立以来,公司就高度重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管理,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 制体系,成功通过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设立品管部,配备专 职质量控制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公司质量管理目标以及组织公司内部质量管理相 关的策划、实施、监督等工作,保证公司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公司下游主机 厂客户出于对自身产品质量和生产稳定性的要求,对供应商设有较为严格的准入 限制,只有产品质量稳定、同步开发能力强、供货及时的企业才能进入供应商名 单。长期以来,公司与行业内知名大型主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多次获评沃得农机的“优秀供应商”等奖项,体现了公司产品质量在业内较高的认 可度。
在我国劳动力成本逐渐上升的背景下,公司生产车间逐步推进自动/半自动 硫化机、智能立体仓库、辅助生产设备等先进设备的使用,显著提升自动化、智 能化水平,在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和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节约了人力成本。
( 4 )全球化、全领域的优质客户资源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秉承着国际化的理念,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积极开拓国内
24
市场的同时也大力拓展海外市场,目前已在亚洲、欧洲、北美洲、大洋洲、南美 洲以及非洲等地区的主要国家建立起全球化的销售网络。
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工艺、稳定的产品质量、优质的服务水平,积累了丰富 且稳定的主机厂客户资源,与沃得农机、潍柴雷沃、三一重工、徐工机械、中联 重机、洋马集团等行业内知名大型农业/工程机械主机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主机厂客户由于合作规模大、粘性强,是行业内最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通过与国内外知名主机厂商合作,不仅建立了稳固的主机厂销售渠道,同时 提升公司在售后市场的影响力,拓展了售后市场份额。相较于其他同行业竞争对 手,公司较高水平的主机市场收入占比反映出公司深耕行业积淀的核心竞争力。
另一方面,公司积极与行业内优质贸易商合作,借助其在各国家/地区较为 完善的销售网络,进一步渗透国内外主流应用市场,提升产品的市场覆盖范围和 深度,并以优质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口碑和知名度,为公司获 取新客户资源奠定基础。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9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其中,网上发行 1,9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 本为 7,84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 24.75 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48,513.17 万元。根据本次发 行价格 24.75 元/股和 1,960.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 额为 48,51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8,805.2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
25
募集资金净额为 39,704.71 万元。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2日 2025年12月5日 (周五) |
披露《招股说明书》《网上路演公告》《主板上市提示公告》 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
| T-1日 2025年12月8日 (周一) |
披露《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 T日 2025年12月9日 (周二) |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
| T+1日 2025年12月10日 (周三) |
披露《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 T+2日 2025年12月11日 (周四) |
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日(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
| T+3日 2025年12月12日 (周五) |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额 |
| T+4日 2025年12月15日 (周一) |
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
注:1、T 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承销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余股包销。
(七)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八)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9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26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4.75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 ” 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 元创股份 ;申购代码为“001325”。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5 年 12 月 9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5 年 12 月 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 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 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1,960.00 万股。保 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5 年 12 月 9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将 1,960.00 万股“元创股份”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 “ ” 唯一 卖方 。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 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 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9,500 股,同时不得超 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5 年 12 月 5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 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5 年 12 月 9 日(T 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款,
27
2025 年 12 月 11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 申购上限 19,5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 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 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 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 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 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 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 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 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5 年 12 月 5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 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5 年 12 月 9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28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 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 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概括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 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 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5 年 12 月 9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 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 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5 年 12 月 10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 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T+1 日)在《元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 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9
2025 年 12 月 10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 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T+2 日)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5 年 12 月 11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5 年 12 月 11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 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 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5 年 12 月 15 日(T+4 日)公告《元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 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四、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30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 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深交 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业务流程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缴付资 金加算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 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 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5年12月12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上 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尽 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 名下。
五、余股包销
网上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 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5 年 12 月 15 日(T+4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一 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 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31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 行 人: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旗海路 55 号
联系电话:0576-83383203
联 系 人:羊静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电话:021-38031877,021-38031878
-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
32
(本页无正文,为《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 公告》之盖章页)
==> picture [169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发行人: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33
(本页无正文,为《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 公告》之盖章页)
==> picture [265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