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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A ELECTRONIC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3
Jun 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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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 年6 月29 日,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 年6 月3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鉴于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按照5.00 元/股 的回购价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951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34,755 元人 民币。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6,951 元, 由264,498,935 元变更为264,491,984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264,498,935 股变更 为264,491,984 股。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将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各
项必需事宜。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 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 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投资部
2、申报时间:2023 年6 月30 日起45 天内(9:30-11:30;13: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HUANG JUAN、陈静
4、联系电话:0577-62866852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