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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A ELECTRONIC CO., 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Oct 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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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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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10 月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新亚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 事、高管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经营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市场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考核机构。
第五条 公司职能中心各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 而做相应的调整。
第七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后报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公司内部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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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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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 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 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 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一)基本薪酬。即月度工资标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从业经 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和基本劳动 报酬;
(二)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实现效益情况 以及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 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但是,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 公司不予发放:
(一)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予 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或被证券等部门主管机关予以处 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 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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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 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 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本人绩效达成情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修订和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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