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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A ELECTRONIC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y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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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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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2021 年5 月9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人员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依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 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 1、公示内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5 月10 日至2021 年5 月19 日,在公示期间内,凡对公 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口头、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公 司监事会反映。

  •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公示。

  • 4、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信息资料。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的公示 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5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