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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A ELECTRONIC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an 25, 2021
58017_rns_2021-01-25_e86a4323-e3f6-40cc-9e71-dcff048eaa6f.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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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对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 $\overline{\phantom{a}}$ 支付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 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白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 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确保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000.00 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独立董事签字页)
金爱娟
2021年1月25日
(此页无正文,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独立董事签字页)
$245$ 王伟
2021年1月25日
(此页无正文,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独立董事签字页)
张春客
张爱珠
202 年 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