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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A ELECTRONIC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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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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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新亚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全年的工作由两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完成。两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如下: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于2021 年12 月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张爱珠女士、金爱娟女士、王伟先生3 位独立董事组 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经验的张爱珠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于2024 年12 月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王利辛女士、黄乐晓女士、朱荣华先生3 位独立董事 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经验的王利辛女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审计、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业知识,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对会议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并审议通过了全部议题。具体 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 会议召开情况 | 审议或听取议案内容 |
|---|---|---|
| 1 | 2024年3月5日 | 1、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 年度年报审计计划安排;2、听取审计风控部2023 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 年度工作计划。 |
| 2 | 2024年4月22日 | 1、审阅注册会计师和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沟通资料。 |
|---|---|---|
| 3 | 2024年4月2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审议《关于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20 亿元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 年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12、审议《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13、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4、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5、关于审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1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 4 | 2024年8月27日 | 1、审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5 | 2024年10月30日 | 1、审议《关于审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6 | 2024年12月4日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 其 2024 年期间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3 年年报的审计工作。
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进场前,我们认 真听取、审阅了天健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 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与天健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注册会计 师审计过程中,我们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我们认为年度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对天健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我们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 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 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我们认为公司审计部门能够按照审计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内部审 计工作,认可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审计委员会督促 公司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落实有关内部审计工作,尽 职尽责履行内部审计监督。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选择和运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的 会计估计,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 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 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 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各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 以求在有限的时间内高效率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6 、审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尤其在有效监督公司外部审计 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 整的财务报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和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4 月28 日